魏尚(?—前157年),西漢槐里(今興平縣)人。

魏尚是西漢槐里人,其生年已經不可考究。漢文帝登基後,魏尚便被封為雲中郡(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北)太守,雲中郡在魏尚的帶領下成為了當時邊境的一個奇地。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當時邊境幾乎都被匈奴所侵,而唯獨雲中郡卻幾乎沒有受到騷擾。這主要歸根於魏尚愛護士卒,治軍有方,效仿名將李牧的治軍方法,把軍市租稅收入,都用來犒勞士卒。還拿出自己的薪俸,五天殺一次牛,用來犒勞他的賓客、軍吏、舍人等。在古代,牛肉可是貴重東西,尋常百姓家一年也難吃上一頓,更有一些朝代將吃牛定為判刑。士卒都願意為他效力。這樣,雲中守軍士氣如虹,軍威大震,戰鬥力大增。每有匈奴人前來侵擾,魏尚就親自率領騎兵出擊,每次都能大獲全勝,斬殺敵人甚多。匈奴從來都是遠遠地躲避著魏尚的軍隊,不敢靠近雲中郡的要塞[註 1]

但在一次上報戰績時,因上報朝廷的殺敵數字與實際不符,差了六顆首級,魏尚被削職查辦,奪了封爵,判了一年徒刑。雲中郡百姓以及將士都為他喊冤不平。魏尚這種廉臣幹將的被貶,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漢文帝朝的用人的不當和法治過苛。幸虧,後經馮唐代為辯白,認為對魏尚的處理不當,當面向皇上直諫[註 2],漢文帝派馮唐持符節去雲中赦免魏尚的罪過,恢復了他雲中太守的官職。魏尚復任後,努力整頓雲中郡的軍事。匈奴人忌憚不已。蘇軾的《江城子.密州出獵》中的「何日遣馮唐」,即是借用此典故,以魏尚自許,希望得到朝廷的信任。

註釋

  1. ^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其軍市租盡以饗士卒,[出]私養錢,五日一椎牛,饗賓客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虜曾一入,尚率車騎擊之,所殺其眾。夫士卒盡家人子,起田中從軍,安知尺籍伍符。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莫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而吏奉法必用。臣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
  2. ^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其軍市租盡以饗士卒,[出]私養錢,五日一椎牛,饗賓客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虜曾一入,尚率車騎擊之,所殺其眾。夫士卒盡家人子,起田中從軍,安知尺籍伍符。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莫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而吏奉法必用。臣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