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國器(?—?),字慶明,河南睢州(今睢縣)人。
黎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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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
籍貫 | 河南睢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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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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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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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未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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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未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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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兄黎國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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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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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四十四年(1616)丙辰科進士[1]。初授歷城縣知縣,擢刑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任湖廣襄陽府知府。崇禎元年二月,陞為山西按察司副使。
參考文獻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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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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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歷城縣知縣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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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吳阿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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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儲顯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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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襄陽府知府 天啓六年-崇禎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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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於發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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