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官銀號

黑龍江省官銀號清末民初黑龍江省官方銀行機構[1]

歷史

1904年,為抵制羌帖、挽回利權,黑龍江將軍程德全創辦官方金融機構——黑龍江廣信公司,發行官帖,為可兌換紙幣,2吊200文兌1銀圓。但由於無準備濫發官帖,到1906年10月發行額已達900多萬吊。到1908年,發行額更達1300餘萬吊。此時官帖已不能兌現現銀,市價6吊兌換1銀圓。經黑龍江巡撫周樹模陳請東三省總督兼管三省將軍事務徐世昌批准設立「奉天官銀號黑龍江分號」,1908年5月26日在省城卜魁齊齊哈爾)南街萬增胡同開業,委任留奉補用知縣劉德全為總辦,從奉天官銀號領取寶銀、銀圓、銅元等折合銀41餘萬兩為資本,以官銀分號發行大銀元票面額1圓、5圓、10圓等3種,小銀元票面額5角、10角、50角、100角等4種,以及銅元券面額10枚、20枚、30枚、50枚、100枚、200枚等6種。[2]

1910年十二月,清政府度支部發給通字第563號部照,要求黑龍江官銀分號與奉天官銀號脫離主從關係,改稱黑龍江官銀號。發行1角、2角、5角、10角、50角 100角小銀元票,1圓、5圓、10圓大銀元票。

1910年十二月,為整頓金融,黑龍江行政會議廳決議,公布《整頓幣值試辦簡章十二條》,黑龍江錢帖、銅元票一律停止發行,按小銀元票一元合三吊八百四十文制錢,合銅元一百二十枚,折合江平銀六錢二分。

1918年淨虧銀85萬餘兩。1919年因奉天省禁止黑龍江紙幣流通,借款小洋110餘萬元收兌,到期無力償還。1919年12月27日,黑龍江督軍孫烈臣批准黑龍江官銀號併入黑龍江廣信公司,從1920年1月1日施行。發行了官帖、匯兌券、四厘債券、江大洋券、哈大洋券等多種紙幣。1930年1月1日,黑龍江廣信公司改為廣信官銀號。1930年9月1日更名為黑龍江省官銀號。

九一八事變後,1932年7月1日正式併入滿洲中央銀行

參考文獻

  1. ^ 喬傳義. 黑龙江官银号及其发行的纸币. 哈爾濱商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8, (4): 16-19. 
  2. ^ 錢豐. 黑龙江银元票考略. 中國錢幣. 1993: 52-54 [2022-04-02]. doi:10.13850/j.cnki.chinum.1993.03.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