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浪波村土地維權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次土地维权事件

2013年浪波村土地維權事件,又稱浪波事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台山市城北區在2013年8月29日發生的浪波村農民對土地問題發生糾紛,並導致上街示威遊行的一次土地維權事件。

2013年浪波村土地維權事件
日期2013年8月29日
地點 中國廣東省江門市台山市城北區浪波村
參與者台山市浪波村村民
結果由開發商答應按情況賠款,並要求村黨委書記下台並撤銷黨委機構。

事件經過

2010年前後,中國大陸地區土地維權運動不斷發生。浪波事件是廣東省烏坎事件之後發生的另一起大規模示威事件。較早之前,浪波村管轄範圍內的一片有爭議的土地被村委會賣給當地的小區開發商。而村民們卻對村黨委領導的交易一無所知,村官員所得的款目也不知所終。最後在2013年8月28日,約300餘名來自浪波村的村民聚集於當地區黨委辦公樓的橋湖路前面舉行示威遊行,抗議土地在未經村民同意的情況下被村幹部私賣。從28日到29日兩天,村民們一直盤踞在路中央示威,現場有大量的自製標語,高舉「浪波村耕地 不容掠奪」,「誓死保護我們的耕地」等橫幅。並有村民請願要求土地賠款金額,以及當事領導立即下台。示威當天,台山市公安局首次出動大量武警和防暴警察手持警棍與盾牌,並造成小規模警民衝突[1]。政府對此事件立即封鎖,並下令大量武警進行清場與村民們對峙,並沒收遊行橫幅。較晚時,村民們逐漸散去。

後續事件

之後,村民們重新進行進行選舉並選出以5人為首的「臨時過渡委員會」。台山市人民政府當未對村民自發成立的委員會給予承認[2]。事後村民組織請願隊上訪到台城鎮市人民政府前要求市委領導正視這次遊行,但未見成效。目前該地小區開發商已答應與村民談判並斟酌商量賠款事宜,村民們則繼續要求應按法律程序審理該事件中嚴重違紀的的地方官員與開發商。

參考資料

  1. ^ 广东台山板岗浪波村村干部盗卖耕地,村民上街维权. 新浪網. 2013-09-30 [2013-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文(簡體)). 
  2. ^ 广东台山、湖北石首土地纠纷引发抗议示威. 自由亞洲電台. 2013-08-27 [2013-08-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05)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