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馬來西亞/精選條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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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車輛註冊號牌或馬來西亞車輛號牌,俗稱「車輛號牌」,是指馬來西亞公路註冊車輛的登記號牌。依據《1959年機動車輛(註冊及許可)規則》、《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1987年商業車輛註冊局法令》和其他相關法令制定,所有在馬來西亞公路行駛的機動交通工具都必須懸掛合格的車輛註冊號牌或身份銘牌,包括汽車、摩托車、貨車、羅厘、巴士、貨櫃車和其他車輛。一般號牌的發放是由馬來西亞交通部下轄的陸路交通局負責,部分專用號牌已經預留給政府及公共車輛;同時,交通部也配合其他單位合作發行特殊號牌或紀念號牌,外交代表、商用車輛、計程車、軍用車輛和免稅車輛車牌有其他相關部門的規定。其編排設計源自英國殖民地時期,牌號分爲羅馬字母和數字兩組,第一組是1-3個羅馬字母,首位或首兩位字母是註冊地區的代碼,第二、三字母是發行系列編碼;第二組是1-4位數字的發行序號,沙巴、砂拉越、聯邦直轄區和浮羅交怡註冊車輛在第二組的發行序號後還有加上一個發行系列編碼。為了避免與數字「1」、「0」和「2」產生混淆,一般車牌不會使用「I」、「O」和「Z」三個羅馬字母,「Z」字母只限於國防部下轄的車輛使用;數字不會使用「0」開頭,「0」開頭的車牌只限於臨時車牌使用。字體方面,一般車牌使用的是無襯線的「Arial Bold」字型,限量紀念車牌使用的字型則另有不同的規定。羅馬字母和數字的尺寸爲70mm高及40mm寬,第一組羅馬字母和第二組數字必須有30mm的距離,字母與字母、數字與數字之間則必須有10mm的距離。摩托車號牌的羅馬字母和數字尺寸爲40mm高及30mm寬,字母與字母、數字與數字之間必須有7mm的距離,與邊緣則要有10mm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