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佐藤寬子 (1907年—1987年)
由Joker Twins在話題建議改名:「佐藤宽子 (1907年-1987年)」→「佐藤寬子 (1907年)」上作出的最新留言:2 年前
建議改名:「佐藤宽子 (1907年-1987年)」→「佐藤寬子 (1907年)」
「佐藤宽子 (1907年-1987年)」 → 「佐藤寬子 (1907年)」:從命名一致性和過去其他討論來說,1987年是多餘的陳述,不須作消歧。--Ghren🐦🕛 2022年1月14日 (五) 16:17 (UTC)
(-)反對 本條目介紹的佐藤寬子為已逝世人物,且存在其他同名人物,因此應在可靠來源支持下於標題處註明其生卒年,以表明其為已逝世人物並精準消歧義。另請Ghrenghren給出充足證據證明其聲稱的「從命名一致性來說,1987年是多餘的陳述」之觀點,若無法自圓其說則其觀點違背非原創研究和可靠來源的方針指引,對其發起的頁面移動請求應予駁回。--Joker Twins(留言) 2022年1月14日 (五) 16:23 (UTC)
@Iokseng::移回去再移動保護。Joker:根本不需要過多的解釋我才沒有反對你的反對的,常識可知不需要。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06:23 (UTC)
- 請問你憑什麼常識說不需要標註卒年,對於已逝世人物條目命名,若有同名人物存在,在可靠來源支持下以生卒年消歧義完全正當合理,恰當應分地表明了人物已逝世之事實。請你睜大眼睛看清楚,我說的是對於有重名的「已逝世人物」,標題應標註其「生卒年」消歧義,而你主張只標註「生年」不標註「卒年」,我恰恰反對了你的主張,而你未給出合理理由予以反駁。你前面說根據命名一致性不需要標註卒年,請問你所謂的「命名一致性」是什麼,到現在你也毫無解釋,這就證明你發起移動請求理由根本不充分不恰當,未獲共識支持且已遭我反對,管理員Iokseng擅自依你請求移動已屬違規,我不得不移回。你若執意移動先取得共識支持再說。--Joker Twins(留言) 2022年1月22日 (六) 06:34 (UTC)
- 命名一致性。
intitle:/\([0-9]*年\-[0-9]*年\)/
根本沒幾個人物的結果,根本沒要解釋太多。消歧義只以達到消歧義為目的。--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06:53 (UTC)- 目前維基百科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佐藤寬子就這麼兩個吧,搜索「佐藤寬子」肯定有結果。你所謂的「條目一致性」到現在還是沒說出什麼所以然啊,你聲稱的「
intitle:/\([0-9]*年\-[0-9]*年\)
根本沒幾個人物的結果」(尚待可靠來源佐證)與條目一致性有什麼關係啊,好好解釋下唄。--Joker Twins(留言) 2022年1月22日 (六) 06:59 (UTC)- 根本和NOR和V沒有關係。消歧義就是從簡為主。「對同一範疇的條目,應使用同樣的消歧義詞。」。你都一早因為亂移動被封禁過了,不能看看指引才來?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08:20 (UTC)
- 請問你聲稱的「對同一範疇的條目,應使用同樣的消歧義詞」依據何來,何為同樣何為不同樣?我再次做出澄清,事實就是你發起移動請求理由根本不充分不恰當,未獲共識支持且已遭我反對,管理員Iokseng擅自依你請求移動已屬違規,我不得不移回,你聲稱我這是在胡亂移動才是倒打一耙誣陷他人。--Joker Twins(留言) 2022年1月22日 (六) 08:29 (UTC)
- WP:消歧義 ,就算我不給連結搜索也很容易找到。--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10:57 (UTC)
- @Ghrenghren: 請問WP:消歧義哪裡規定了你聲稱的「對同一範疇的條目,應使用同樣的消歧義詞」?好好看看你自己建立的User:Ghrenghren/工作區54,以生卒年為同名人物消歧義的真可謂不勝枚舉啊,你卻為何反對條目原名「佐藤寬子 (1907年-1987年)」,執意要求移至「佐藤寬子 (1907年)」,搞雙重標準呢?
- @AT: 以生卒年(注意是生卒年,並非只有生年沒有卒年)為有重名的已逝世人物命名消歧義哪裡標新立異了,依據何在?頁面移動請求發起人Ghrenghren自己建立的用戶頁User:Ghrenghren/工作區54可是列舉了眾多以生卒年為同名人物消歧義的例子啊。頁面移動請求未獲共識支持應維持原標題,這裡應為「佐藤寬子 (1907年-1987年)」,為何在頁面移動請求未獲共識支持的前提下做出將本條目擅自移至「佐藤寬子 (1907年)」這種違規操作,請立即給出合理解釋。--Joker Twins(留言) 2022年1月22日 (六) 11:25 (UTC)
- WP:消歧義 ,就算我不給連結搜索也很容易找到。--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10:57 (UTC)
- 請問你聲稱的「對同一範疇的條目,應使用同樣的消歧義詞」依據何來,何為同樣何為不同樣?我再次做出澄清,事實就是你發起移動請求理由根本不充分不恰當,未獲共識支持且已遭我反對,管理員Iokseng擅自依你請求移動已屬違規,我不得不移回,你聲稱我這是在胡亂移動才是倒打一耙誣陷他人。--Joker Twins(留言) 2022年1月22日 (六) 08:29 (UTC)
- 根本和NOR和V沒有關係。消歧義就是從簡為主。「對同一範疇的條目,應使用同樣的消歧義詞。」。你都一早因為亂移動被封禁過了,不能看看指引才來?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08:20 (UTC)
- 目前維基百科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佐藤寬子就這麼兩個吧,搜索「佐藤寬子」肯定有結果。你所謂的「條目一致性」到現在還是沒說出什麼所以然啊,你聲稱的「
- 命名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