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琴 (原神)

由向史公哲曰在話題移動方面的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4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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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故事」與「劇情故事」重合的討論

在本條目中的:琴·古恩希爾德-作品中表現-角色故事 與遊戲中的任務劇情重合,且現有的「角色故事」並不符合遊戲中的:角色-琴-資料-角色故事,在此討論「角色故事」的修改事項。--阿雜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05:20 (UTC)回覆

我去參考了一下米游社HoYoLAB,上面的「角色故事」全部都是與遊戲中相同:角色-琴-資料-角色故事相同的內容。我認為應該與官方內容一致,故目前的「角色故事」內容應修改修改標題名稱。--阿雜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05:31 (UTC)回覆
目前《原神》角色條目(見Category:原神工作組條目)約定俗成,在「角色故事」章節中記錄「角色設定、角色在主線以及支線劇情中的表現等」,大概可以對應英語的「Appearances」。您是否希望將改動擴大化到「對全體《原神》角色條目的『角色故事』章節進行修改」?--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7:49 (UTC)回覆
你好啊,如果以維基百科的方式(維基百科原神工作組約定俗成)改變了原神官方內容釋譯,那麼維基百科內容將不可信,會影響大眾對維基百科和原神官方的信任程度,故希望維基百科的方式不要影響大眾對原神官方內容判別,若影響了官方內容釋譯,應刪除影響內容。
對於「維基百科原神工作組約定俗成」如此規定的話,是不合理也不符合遊戲內容實際情況的,建議修改「維基百科原神工作組約定俗成」,以原神遊戲官方內容為準,以誠實準確中立的方式對待官方內容。
對於英文翻譯方面,原神是由上海米哈遊公司開創的遊戲,遊戲是以中文為基礎開發的,之後才會翻譯為各國語言,而且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如果您認為需要參考中文和英文來編寫中文維基百科,我想應該組織採訪團體至原神製作組採訪,以求證上述中英是否進行了本土化翻譯謝謝回復!--阿雜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0:56 (UTC)回覆
維基百科寫條目需要來源,角色情節怎麼寫,請看(情節與玩法章節來源說明)。認為有問題的內容,請給出來源,再進行修改。另外那些來源是可靠,那些不可靠,官方資料那些可用,那些不可用,PJ:VG/S有詳細說明,這裡不贅述。簡而言之,我們應該使用二手來源編寫條目,減少一手來源的使用。
「約定俗成」是避免術語,便於討論,角色條目格式是遊戲專題格式(角色條目格式),你需要在專題,甚至在互助客棧發起討論,達成共識才能修改這個面向所有遊戲條目格式的修改。兩個月前,我才提出一些修訂(WikiProject_talk:電子遊戲#角色類條目格式),目前反響寥寥,歡迎參與討論。--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6:20 (UTC)回覆
你好;阿雜桑已收到回復。出於某些原因,不能回覆你。這是一條帶有禮貌性質的回覆,您不必對此條筆記做出任何回復。--阿雜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14:00 (UTC)回覆

移動方面的討論

@向史公哲曰:不反對更名。但既然要改,是否其他《原神》角色條目也存在類似情況?是否應當按照相同標準,一起移動?--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08 (UTC)回覆

莫娜存在類似情況,不過沒有獨立條目。--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11 (UTC)回覆
目前已創建條目的角色中,至少還有凱亞 (原神)(凱亞·亞爾伯里奇)、麗莎 (原神)(麗莎·敏茲)、芭芭拉 (原神)(芭芭拉·佩奇)、香菱 (原神)(卯香菱)。也都是常用名,是否也要跟著改呢?標準要統一。--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16 (UTC)回覆
如果一定要尋求一個足夠客觀的能夠一刀切的方案,那照着卡池裡角色名來寫是最穩妥的,而不考慮根據劇情的推斷,不用考慮莫娜的全名,不用考慮卯師傅的女兒所以姓卯,不用考慮琴有全名等問題--是可愛的鼠寶寶 | 我要留言,我現在就要留言 2024年6月30日 (日) 05:07 (UTC)回覆
至於芭芭拉,她的全名有芭芭拉·古恩希爾德還是芭芭拉·佩奇兩類說法,且這兩類想法都有各自的擁護者,我就先不管了。--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15 (UTC)回覆
還是請您先查證再斷言。HoYoverse在Twitter買的HashTag裡面明確有#BarbaraPegg而沒有Barbara Gunnhildr。--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19 (UTC)回覆
我個人贊同「芭芭拉·佩奇」的標題,但芭芭拉全稱確實存在問題,以至於萌娘百科也沒有採用「芭芭拉·佩奇」的條目名--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23 (UTC)回覆
什麼問題?是HoYoverse不可信嗎?--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25 (UTC)回覆
同理還有#XianglingMao。這些都是在《原神》一週年週年慶的時候HoYoverse買的Twitter HashTag。宵宮的全名並無實證,其父親姓長野原,並不能確鑿證明其姓長野原(雖然已經八九不離十了),所以相比之下可以有所保留。--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24 (UTC)回覆
至於「長野原宵宮」和「卯香菱」,這些全名都只是一種臆測。不過麗莎·敏茲和凱亞·亞爾伯里奇我倒是還沒動。--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17 (UTC)回覆
「琴」這個名字歧義最大,所以我就先拿琴條目的標題開刀。--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19 (UTC)回覆
還有,您移動的效率很高嘛……我還是建議先和其他編者討論一下,再做決定。在此召喚原神工作組@CNHoweyBlackShadowGKZLZaiTT大慈树王Hoben7599Supergrey1A Chinese ID阿杂FanGuy63)。--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28 (UTC)回覆
另外,召喚@Nostalgiacn前輩。--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32 (UTC)回覆
你召喚罷,我目前就先移動琴、凱亞和麗莎。--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30 (UTC)回覆
基於WP:COMMONNAME,還有個人的觀點(就連原神Fandom也僅用「」作為標題,也恐怕人沒有會走去搜尋「琴·古恩希爾德」吧);
若果用奧卡姆剃刀判斷,我認為暫時沒有必要移動。--Benho7599 | Talk 2024年6月26日 (三) 13:40 (UTC)回覆
然而百度百科、抖音百科(原互動百科)和萌娘百科使用全名標題,且維基百科是世間萬物的百科,消歧義極有必要。--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4 (UTC)回覆
可考慮到實際情況,似乎是「琴」的使用更加普及。
Google搜尋「琴 原神」的話有2,550項搜尋結果;用「琴·古恩希爾德」則僅有629項。
--Benho7599 | Talk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7 (UTC)回覆
再次使用奧卡姆剃刀,真的沒必要移動--Benho7599 | Talk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9 (UTC)回覆
孫子兵法在谷歌的搜索結果比孫武高,可條目用的是孫武不是孫子(軍學家),為什麼呢?因為孫子這個名字有歧義。--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21 (UTC)回覆
我個人認為,像馬克思、列寧、馬斯克之類的人物是現實存在的人,詞條標題就應該用他們自己本身的全名,以表明他們自身的意志。而琴、迪盧克等是米哈遊創造出來的虛構人物,性質和上述事物性質有很大的不同,那麼詞條標題應該取決於創造出虛構人物的企業(米哈遊)的主觀意志。我是基於上述情況才做出不需要用全名的觀點,當然這也是個人見解,僅供參考。--■■■■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34 (UTC)回覆
然而事實上,列寧本身的全名是弗拉基米爾·伊里奇·烏里揚諾夫或弗拉基米爾·伊里奇·列寧,列寧的通稱是「列寧」,而列寧條目使用的是弗拉基米爾·列寧。
至於迪盧克,這個詞歧義不大。--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48 (UTC)回覆
贊同,我覺得還不如就都按照《原神》遊戲內名字為準。--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44 (UTC)回覆
我先說一下我個人的觀點:為了消歧義而搞正名化是好的,但不能完全搞正名化。(另外芭芭拉和香菱確實存在歧義,不過使用她們「全稱」做為百科條目標題的百科網站,我是查不到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8 (UTC)回覆
Wikipedia:是百度百科、抖音百科(原互動百科)和萌娘百科說的!--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4 (UTC)回覆
這個論述暫且不論,這幾個百科甚至連相關的命名規則都沒有,自然失去了參考價值。--ℍ𝕠𝕨𝕖𝕪 2024年6月26日 (三) 14:05 (UTC)回覆
我只是想說明琴·古恩希爾德這類標題的存在合理性罷了。--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9:11 (UTC)回覆
以正名的形式消歧義,我不反對,但我還是保持最初的觀點:至少標準要統一,不能有的正名、有的不正名。--SuperGrey (留言)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8 (UTC)回覆
歷史人物區條目現狀不正是有的正名,有的不正名?另外追求條目標題全部使用正名就像追求條目標題全部使用通名一樣,在維基百科是不可能實現的。另外我個人其實是支持通名的(詳見亞絲娜條目的討論,這也是我修改琴條目標題的根源),只是出於消歧義的需要才支持部分使用正名。--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27 (UTC)回覆
我個人對標題取名問題的觀點是:一、一般情況下,以通名為主。二、名稱存在歧義者,儘可能採用全稱、正名代替。三、兩個名字差不多常用的情況下,選擇正名。 四、學界常用但大眾不常用的正名,可以保留(如唐伯虎、紀曉嵐的案例)。--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31 (UTC)回覆
wp:COMMONNAME是通用命名常規,要求使用來源中提到的通用名琴。
但請同樣關注NC:VG指出使用角色的原名而非通用名,其中提到的兩個條件,本角色都已滿足。
兩個方針是不是在本主題條目上有些衝突?--ℍ𝕠𝕨𝕖𝕪 2024年6月26日 (三) 14:02 (UTC)回覆
方針以外,還有一個問題,對於不使用Google搜索的用戶,琴、麗莎等常用的名字,怎樣才能使讀者快速得知條目介紹的是原神的麗莎而不是別的麗莎?--ℍ𝕠𝕨𝕖𝕪 2024年6月26日 (三) 14:10 (UTC)回覆
歷史人物使用常人不熟知的名字作為條目的標題,但是搜索者點進去也會知道他是誰,比如鄭板橋、王陽明、唐伯虎、紀曉嵐……--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17 (UTC)回覆
這與熟知與否無關。我說的是消歧義括號。退一步講,又有多少讀者知道角色的全名呢--ℍ𝕠𝕨𝕖𝕪 2024年6月27日 (四) 02:01 (UTC)回覆
通俗了說,維基百科面向於沒怎麼玩過本作的掃盲者,而非為專業遊戲玩家準備的愛好者網站。個人看來,用角色全名而非各媒體及遊戲宣傳使用的通用名,有愛好者內容的成分。--ℍ𝕠𝕨𝕖𝕪 2024年6月27日 (四) 07:38 (UTC)回覆
你們說的很有道理,然而無論如何,我也認為xx(x)這種標題應該儘可能做消歧義處理,而不是一味搞通名。一如九州(日本)移動到九州島的提議(儘管九州比九州島更常用)。另外,維基百科面向的人群中,不僅僅有二次元萌新,也有認為琴是樂器不是角色名的用戶。當然凱亞和麗莎的歧義問題不夠大,我就不討論了。--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9:04 (UTC)回覆
如果真的要用全名的話,那芙寧娜是否也需要移動?--■■■■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1 (UTC)回覆
芙寧娜的名字幾乎不會有歧義--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2 (UTC)回覆
個人反對更名,應使用常用名稱。——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4年6月27日 (四) 07:35 (UTC)回覆
WP:命名裡邊的內容可不僅僅只有NC:COMMON,還有NC:DABNC:FULLNC:NFMNC:VG等。另外WP:D同樣也是很重要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39 (UTC)回覆
我想最好是按照官方給的稱呼去書寫,比如在米游社裡的角色百科書寫方式。玩家也更好辨認;確實存在一些名字有兩個的情況,這種情況下用官方給的稱呼去寫,比如說芭芭拉就叫芭芭拉,這樣就不會出現混淆了。--阿雜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22:51 (UTC)回覆
在角色卡池中,也不會用如此冗長的全名。況且,有一些沒有劇情的角色官方劇情並沒有透露全名,這種情況下寫還是不寫呢?當然是不寫全名啦。--阿雜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23:08 (UTC)回覆
然而寫全名確實可以避免增歧義,維基百科大部分外國人名條目的標題也是靠寫兩段式全名或類似x·x·xxx的三段式全名來避免增歧義。--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9:09 (UTC)回覆
很好奇@桜花雪閣下對此議題有何看法?--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09:17 (UTC)回覆
偏保全正式名稱、並建立琴 (消歧義)條目。並@Ohtashinichiro閣下對此議題有何看法?--桜花雪󠄁 2024年6月27日 (四) 12:30 (UTC)回覆
已建立消歧義條目。不過我對用全名有一定的反對態度。虛構角色和實際人物性質上就有不同,而且這牽扯到wp:常用名稱--■■■■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4:04 (UTC)回覆
你好,如果你以維基百科的方式來向我施壓我的話,那我也沒有反駁的餘地。但我作為一個遊戲玩家,我深知大眾化的重要性,如果名字如此冗長,可能與搜索者的搜索詞不重合,導致沒有搜索中自己要搜索的內容,例如 他可能會搜索到「琴」:樂器。但是你不必反駁我,你說的是正確的,我並不了解維基百科,但我足夠了解遊戲,如果你有遊戲相關的問題歡迎再向我詢問。--阿雜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覆
我剛在谷歌搜索引擎搜索「琴 原神」關鍵詞,排名第一位的是原神wiki的「琴」條目,而排名第二、第三位的是百度百科的「琴·古恩希爾德」條目和維基百科的「琴(原神)」重定向。由此可見,只要保留琴(原神)作為重定向,並且僅修改條目標題等少數地方為全名,那麼便不會影響到遊戲玩家的搜索體驗。--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53 (UTC)回覆
再舉個例子,我在谷歌搜索「王陽明」關鍵詞,排名第一位的是百度百科「王守仁」,排名第二位的是維基百科「王守仁」,排名第三位、第四位的才是演員「王陽明」。(不過我個人基於命名常規,反對使用王守仁作為條目標題,且王陽明一詞除了少數人以外,幾乎沒有人會想到他是台灣演員。)--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56 (UTC)回覆
啊,不好意思,是我沒有說清楚。我想說的是:在維基百科站內搜索;每個人在谷歌搜索出現的內容都是不同的,這並不能成為依據。但是維基百科沒有個性化和定位搜索功能,可以嘗試在站內搜索。謝謝回復!--阿雜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59 (UTC)回覆
在維基百科內搜索「琴 原神」,第一個結果就是琴·古恩希爾德。--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40 (UTC)回覆
那官方給的稱呼就是琴,正如雷電影可操縱角色在卡池裡就是雷電將軍一樣。如果是記載的這個可操縱的角色那我們直接一比一照着寫就是,我認可BlackShadowG上面說的使用常用名稱的意見。(而且zhwiki並沒有和fandom上粉絲站一樣把自機角色和NPC分開消歧義)--是可愛的鼠寶寶 | 我要留言,我現在就要留言 2024年6月30日 (日) 05:03 (UTC)回覆
這個說法有一點武斷,我個人還是認為理應依據NC:VG的規則,結合NC:FULL,NC:DAB以及WP:D做決定。--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35 (UTC)回覆
我認為條目名稱還是要為讀者服務,不能為了消歧義而消歧義。「琴·古恩希爾德」對於我這類沒有深入了解設定的玩家而言,也不知道是什麼,違反了Wikipedia:命名常規 § 易於識別。並且在可靠來源中很少提及,違反了Wikipedia:命名常規 § 使用常用名稱。而且我認為其在編輯摘要中提到的如果生搬硬套命名常規,那麼卡爾·馬克思條目應當移動至更常用的名字馬克思。但事實上,馬克思這個詞是有歧義,他不僅可以指代marx,還可以指代maxs。同樣,琴這個名字也是有歧義的,而且「琴」最主要的釋義是一種樂器。將兩種概念混淆,「琴」這個名稱有歧義,但是「琴 (原神)」這個名稱沒有歧義。至於移動者提到的「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根據該頁面的舉例,我不認為這個名稱「同等清晰」(Wikipedia:命名常規 § 易於識別)。--深鳴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7:53 (UTC)回覆
1.「琴 (原神)」這個名字固然沒有歧義,一如「孫子(兵學家)」這個名字沒有歧義一樣,然而xx(xx)式標題不能算是經過消歧義的標題,因此孫武條目也沒有被人提議移動至「孫子(兵學家)」。2.原神中是有琴樂器的,說「琴 (原神)」沒有歧義本身是錯誤的。3.NC:COMMON固然重要,但你們不能選擇性忽視NC:FULLNC:DAB。另外NC:VG中也有提出「如果遊戲中出現了角色全名,應使用該全名作為條目名稱,否則請使用通用名。」「如果角色通用名在其他作品或現實中已有知名代表,則應使用全名。」凱亞和麗莎的情況我不清楚,但琴的情況完美呼應了NC:VG的兩條規則。所以依據NC:VG的規則,結合NC:FULLNC:DAB以及WP:D的內容(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琴·古恩希爾德」標題才是合理的,而其他用戶的發言都沒有顧及這一點。--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31 (UTC)回覆
1和2本身是相互衝突的,我暫時就不回復了。並且2就多少有些抬槓的意味了,即使是「琴 (原神角色)」,我還可以說可以指代NPC和可玩角色。
3的話,我的理據不僅是NC:COMMON(使用常用名稱),還有NC:IDENTIFY(易於識別)。並且我也沒有忽視NC:FULL(使用全稱)和NC:DAB(防止歧義)。但是請注意NC:FULL是命名慣例,而不是命名原則,原則是在慣例之上的。並且我認為NC:DAB更多指代的是名稱本身不能有歧義,而不是說不能使用括號消歧義。
4,NC:VG第一句也說了「請在命名條目時遵守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僅是單純從命名常規原則的數量上看,即使認為現在的名稱符合NC:DAB,原名稱符合的2條命名慣例多於現名稱符合的1條命名慣例。
另外,我也建議考慮一下Wikipedia:命名常規 § 命名一致性。--深鳴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45 (UTC)回覆
NC:一致性指出,「條目(包括列表條目,下同)的命名的格式(包括但不限於用詞)應與其他同類條目的命名的格式一致」,琴的條目屬於電子遊戲角色條目,而電子遊戲角色條目的標題命名要求已經有了獨立的NC:VG方針。--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48 (UTC)回覆
一致性為我理解有誤,我的原意為原神角色系列條目的命名需保持一致。不過上述解釋仍未打消對NC:COMMON(使用常用名稱)以及NC:IDENTIFY(易於識別)的疑慮。--深鳴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59 (UTC)回覆
同時仍認為移動者錯誤理解了NC:DAB(防止歧義)的方針。--深鳴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9:01 (UTC)回覆
總結一下,我主要認為目前的名稱不符合NC:IDENTIFY(易於識別),因此不符合「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中「同等清晰」這一要求。--深鳴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49 (UTC)回覆

部分移動屬於WP:繁簡破壞,先恢復之前的條目名稱。不過我看到向史公哲曰已經又移動回繁體名稱了。

另外,儘管WP:DABNAME有一定依據,但是仍需考慮是否是「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常用名稱),所謂全名是否原創研究,是否有來源「角色或虛構事物條目」不是遊戲條目自身,相關設定是必須有來源(情節與玩法章節來源)。目前看來,移動到全名的角色,名稱在可靠來源中使用極少,有些說法還存疑。--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6:07 (UTC)回覆

琴的全名並不屬於原創研究,原神遊戲內的「角色資料故事」有所提及。--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33 (UTC)回覆
遊戲內提及,仍需要來源,因為角色不是遊戲本身,這是不能豁免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46 (UTC)回覆
然而遊戲作品的原文用以描述作品本身的時候並不能算是「不可靠的一次文獻」……反而如果要用來證明官方角色全稱,使用原神原作這類一次來源還是最「可靠」的,屬於直接引用。一如要描述某部法律規定什麼罪名的時候,最可靠的當然就是直接引用法律本身,而非二手來源。--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8:51 (UTC)回覆
你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是指當前條目中沒有關於這個「全名」的來源,完全可以掛一個{{來源請求}}。--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9:04 (UTC)回覆
我目前已根據歷史版本的記錄,補充了一個遊戲來源。--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9:07 (UTC)回覆
能不能具體指出是在哪裡呢?角色故事裡面只有「古恩希爾德家族」,好像沒有提到「琴·古恩希爾德」。--深鳴留言2024年6月30日 (日) 09:11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你的其他條目名稱變更都沒有來源,角色的全名在來源中使用率極低,遊戲中也幾乎不提及,來源是很有必要的。以現在的琴條目來說,目前條目中的公眾號來源,還是「猜測」,琴隨母姓,妥妥的原創研究。沒有足夠證據下,「琴 (原神)」應該是最佳,直到後面有新的可靠來源佐證。--Nostalgiacn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7:06 (UTC)回覆
首先微信來源不要我放置的,其次這個全名並非是原創性研究。--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00:15 (UTC)回覆
《原神》在2023年9月文本量已經超過千萬,角色全名在遊戲中不明顯的且幾乎不提及。故此,過去相關條目中引用《原神》作為來源時,都寫明是來自哪一幕或章節,又或道具等。而你的來源沒有指明具體位置,這也是上面另一個編者深鳴提出的質疑。--Nostalgiacn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00:57 (UTC)回覆
NC:VG裡面的如果遊戲中出現了角色全名,應使用該全名作為條目名稱,否則請使用通用名,我認為這裡的「全名」指的是遊戲中直接提及且主要使用的全名,而不是根據家族名稱拼湊出來的全名,或者是遊戲中基本上沒有提及的全名(例如迪盧克在遊戲故事中確實有提到其全名為「迪盧克·萊艮芬德」,不過我不認為因為提到了一兩次就採用該名稱)。不如就以此為契機,修改這個指引。--深鳴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02:39 (UTC)回覆
當年創立方針時,有過關於角色全名的討論,如果要討論可供參照。--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11:08 (UTC)回覆
原神里的一系列角色,應該符合這一討論中第三點的雖然有角色全名但官方不常用、沒有正式性的經常稱呼、這些稱呼人們不常用的情況,我認為包括琴這個角色在內,原神的角色命名一般情況下還是應該參照這個方針執行,這也是與我的觀點比較吻合的。--■■■■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13:44 (UTC)回覆
如同大慈樹王君所說,我認為這裡屬於方針表達不清楚,而與原意有所出入。改成「如果遊戲中主要使用角色全名」比較好。--深鳴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32 (UTC)回覆
我認為如果這個所謂的全名,如果沒有第三方來源支持的話,那麼確實就符合WP:愛好者內容中所說的只有部分狂熱愛好者覺得重要的內容,就算是該遊戲的玩家,也不一定能識別出來這個全名。所以增補了一個第三方來源,並添加了{{Better source}},本意是提醒最好補充其他可靠來源,而不只是遊戲中可能存在的一兩處文本。--深鳴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02:48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上面只回覆次要的質疑,而沒有回應核心的問題。過去在神里綾華的劇情,就「策反」用字的質疑,儘管我在條目中已經表明了對劇情那一幕,我仍然能指明具體是來自那一句台詞。情節與玩法章節來源面對質疑時,需要引文。畢竟「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WP:舉證
「琴」這個作為作為常駐角色,我在遊戲中也有,我看到的「角色故事」等資料,根本沒有提及全名。根據指引MOS:PLOTSRC,引用作品為來源時「不能參與解釋,只應概述顯而易見的故事」。「琴」只提到父母離異,她跟了母親,是否隨母姓,還是依舊隨父姓根本就是兩說。分析和解釋內容應該使用二手來源。--Nostalgiacn留言2024年7月2日 (二) 15:52 (UTC)回覆
@向史公哲曰你是否已經放棄證明,條目名會移動會「琴 (原神)」,直到你能舉證全名的說法。另外其他類似移動也請舉證,否則也會移動回原本的名稱。--Nostalgiacn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06 (UTC)回覆
鑑於條目標題討論後的多數反對情況,以及大量客觀的事實證據佐證。我將終止自己以標題移動者挑起的編輯爭議,即對"琴·古恩希爾德"這一標題的聲明。--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38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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