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聯邦空中警察署

由Jacker Gamer在話題中文名稱翻譯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個月前

中文名稱翻譯

@Hnight 你好,我注意到你多次回退我對條目名稱的修改,將「聯邦空中警察署」改回「聯邦空中法警」,但沒有提供具體理由。

我認為「聯邦空中警察署」更準確地反映了該機構的職能。首先,「聯邦空中法警」可能會誤導讀者,將其與法院系統中的執法人員,即司法警察混淆,而該機構主要負責航空安全和反恐任務。其次,「聯邦空中法警」未能充分涵蓋「Service」一詞的含義,因為「Service」通常指一個服務機構或組織,而「法警」往往指的是人員,可能導致對機構性質的誤解。

「聯邦空中警察署」作為譯名,能夠更好地描述該機構的實際職能,並且更符合「Service」這一概念,確保了名稱的準確性和清晰度。

請提供你回退的具體理由。是否有權威資料或依據支持使用「聯邦空中法警」?希望你能考慮我的修改或提供進一步的解釋。--Jacker Gamer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4:33 (UTC)回覆

@Jacker Gamer 您好,在美國,marshal專門用於具有權威性的執法官員,而非閣下指的Judicial police或是單純負責維持秩序的普通警員,兩者在文字和本質上皆有所不同,而且空中法警也是中文常見的稱呼,不應該因為讀者混淆就改變傳統譯名,另外本人同意閣下關於「Service」的建議,因此建議將條目名稱改為「聯邦空中法警署」,請問閣下是否同意。--Hnight 留言  2024年10月12日 (六) 15:00 (UTC)回覆
感謝你的說明。我了解「Marshal」和「Judicial police」在職責和權威上的區別。同時,我理解閣下提到的「空中法警」的傳統譯名,以及避免讀者混淆的顧慮。
不過,「空中警察」同樣常用於指代機上執法人員,而「聯邦空中警察」這一譯名也多次被媒體使用。考慮到讀者的不同背景和多樣化的需求,我建議在條目中保留兩個譯名。同時,也可以根據特定地區的使用習慣來轉換用詞,以更好地適應不同語境和文化背景。--Jacker Gamer留言2024年10月12日 (六) 15:4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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