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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簡稱生物安全法
公布日期2020年10月17日
施行日期2021年4月15日
法律效力位階普通法律
立法歷程
  • 人大常委會通過:2020年10月17日([[第{{subst:數字轉中文|num={{subst:#expr:({{subst:str left|{{subst:wikidata|property|raw|Q104940924|P577}}|4}}-1955)/5 round 0}}}}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國家主席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20年10月17日,國家主席{{subst:#switch:{{subst:User:Njzjz/law/template/屆|qid=Q104940924}}

    |十三=習近平 |十二=習近平 |十一=胡錦濤 |十=胡錦濤 |九=江澤民 |八=江澤民

    }}簽署公布)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收錄於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的法律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現狀:施行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是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法律於2020年10月17日在[[第{{subst:數字轉中文|num={{subst:#expr:({{subst:str left|{{subst:wikidata|property|raw|Q104940924|P577}}|4}}-1955)/5 round 0}}}}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於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1][2]

立法緣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第一條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和應對生物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護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制定本法。」[1][2]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的最後一條是「本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1][2]

參見

參考文獻

[[Category:第{{subst:數字轉中文|num={{subst:#expr:({{subst:str left|{{subst:wikidata|property|raw|Q104940924|P577}}|4}}-1955)/5 round 0}}}}屆全國人大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