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編輯戰/存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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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編輯戰
最近編輯戰增多,我建議大家首先心平氣和,先討論再編輯。此外,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是,在條目中增加各種容易引起爭議的內容時(例如對人物的正反評價、對某一事物的不同觀點),儘量給出參考文獻(可以使用cite功能),這是避免編輯戰的好辦法,而且也讓百科條目更加準確、更加可查證--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1 2006年3月22日 (UTC)
- 其實事實是沒什麼好爭議的,我看維基上大家爭的最厲害的還是「態度」,這恐怕是很難避免的,因為大家上維基的目的就不一樣。--Mukdener |留言 02:28 2006年3月22日 (UTC)
- 平和的還是會協調,主觀執著的還是管不了。不過書生的說話還是值得反省的。--Stewart~惡龍 (講講講!) 20:01 2006年3月26日 (UTC)
- 我倒有一個想法避免編輯戰。編輯只允許添加,不允許刪除。對於刪除內容,應給出充足的理由,甚至充分討論之後才能進行,就好像現在刪除條目一樣,刪除的內容用<!-- -->保留在條目里。因為我認為編輯戰一般就是把別人的編輯回退,即刪除別人添加的內容,以後這種行為可以視為破壞行為,而添加的內容除了侵權,廣告,塗鴉等理由之外都視為貢獻。當然,這個想法很初級,要仔細討論。-無名無形 04:50:12 2006年3月30日 (UTC)
- 平和的還是會協調,主觀執著的還是管不了。不過書生的說話還是值得反省的。--Stewart~惡龍 (講講講!) 20:01 2006年3月26日 (UTC)
- 如果對一個頁面中自己做出的編輯回退超過三次,會不會被封禁呢?--Jack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03:07 (UTC)
講編輯戰的文章
誠意推介這篇文章,Wikipedia:Lamest edit wars,看看別人的編輯戰是怎麼樣。--✉Hello World! 2007年6月26日 (二) 11:49 (UTC)
將Wikipedia:編輯戰確立為正式方針
- 以下內容移動自互助客棧,就此存盤請勿更改 Ben.MQ 2011年6月30日 (四) 10:00 (UTC)
Wikipedia:編輯戰作為一個共識已經存在很長一段時間了,其中涉及到的內容,比如回退不過三原則,以及與方針草案的精神類似的規則,如WP:車輪戰早已成為正式方針。若無強烈的反對意見,希望就此確立為正式方針。--Ben.MQ 2011年6月22日 (三) 10:24 (UTC)
- (+)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0:27 (UTC)
- (+)支持。—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4:24 (UTC)
- 確實是已在實行的東西,那就使其名實相符吧。--Reke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5:36 (UTC)
- 執行良久,沒有發現明顯的問題,可以作為方針。--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6月22日 (三) 17:19 (UTC)
- 我有種以為已經是方針的錯覺。只要形成了共識,沒有其他疑問的話,那就可以直接確認Wikipedia:編輯戰為正式方針吧。--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22:45 (UTC)
- 其實早期的時候所有的方針指引都沒有方針和指引模板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23日 (四) 07:37 (UTC)
- 確定一下而已。免得引人挑刺--Ben.MQ 2011年6月24日 (五) 12:08 (UTC)
- (+)支持。--Jusjih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17:42 (UTC)
- 完成 明顯共識--Ben.MQ 2011年6月27日 (一) 11:56 (UTC)
&(+)支持該是時候成為正式的方針。--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30日 (四) 03:15 (UTC)
編輯請求
請求已拒絕
我發現正文中提到維基百科的服務器的所在地是弗洛里達州,這應該是typo,應為弗吉尼亞州 --Jiacheng Liu(留言) 2017年1月21日 (六) 21:15 (UTC)
- 維基百科主要數據中心位於佛羅里達州。有兩個slave分別位於美國西海岸和歐洲。--Techyan(留言) 2017年1月22日 (日) 12:02 (UTC)
編輯戰解釋和編輯戰判斷
- 對編輯戰有一個明確原則,即「回退不過三」原則。該原則是指編者在24小時之內,不得對同一頁面進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動作。回退是指撤銷另一編者的編輯動作,無論每次涉及內容是否一致,違反者可能會被封禁。當然,未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的編輯戰也可能招致封禁。
- 編輯戰對讀者和編者都有害。試圖強行維持條目的某一版本,可能會造成中立性的缺失,也可能會導致用戶互相敵視,阻礙共識的形成。
- 針對特定編者和/或特定頁面,有時社群(參見Wikipedia:編輯禁制方針)會對其採取額外的回退限制。可能會用諸如1RR(回退不過一)或者0RR(回退零容忍)等術語指代這樣的規則。「回退不過一」類似於上面所說的回退不過三,但是「多於一次回退」取代了原來規則中的「多於三次回退」。「回退零容忍」是指完全禁止進行回退操作(這其實是回退不過三原則的初衷)。
- 管理員的行動主要是為了警告正在進行中的編輯戰。如果編輯戰已經明顯結束,沒有明顯地或可預見的進一步行為時,可以考慮採取警告或(對於反覆的情形)其他管理手段,例如在告示板中進行討論或保護頁面。累犯可能會發現自己因為最近的一次編輯戰而被封禁;這種情形下,封禁不是對過去編輯戰的阻止或是對上次監管的補償,而是對其進行的威懾和強制教育,防止其在未來再次發起編輯戰。(參見封禁的用途和方針)
- 管理員在嘗試解決爭論的時候,常常需要判定行為是否為編輯戰。總體而言,沒有共識或充分討論支持的反覆回退,以及其他常見形式的破壞性和擾亂性行為更有可能被判定為是編輯戰。這樣的判定常常要考慮用戶是否表現出故意地阻止他人編輯的行為,尤其是通過遊戲維基規則有意為之,以及採用其他更加有計劃或性質更為惡劣的手法,如通過間斷性地回退進行一場緩慢的編輯戰,不恰當地與其他用戶聯手回退、濫用多重帳號或是挑釁式地反覆使用回退。
參考以上WP:編輯戰內容,回退至編輯戰前版本的編輯行為,不是參與編輯戰? 提問原因參考紀錄,發出編輯戰警告後收到濫發警告的警告。--O1lI0(留言) 2017年6月4日 (日) 09:39 (UTC)
修改編輯戰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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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編輯戰方針中存在一些在本地未能實施的內容,除不符體制、未見需要外,抑徒致讀者誤解,在下提議在這些措施未能於本地實施前,刪除並一併修改相關之編輯戰方針條文。歡迎參與討論。——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4日 (一) 17:54 (UTC)
- (?)疑問--感謝提議,但不明白何以修訂?例如上面建議刪除的現行條文「編輯禁制用戶的回退行為並不被視作是編輯戰。」、「回退由編輯禁制用戶進行的操作。」----有什麼應當刪除的理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7年9月10日 (日) 03:41 (UTC)
- 我們沒有編輯禁制功能,列在此方針無任何用處。本案與上方之修改快速保留指引案高度相似,閣下可參考修改快速保留指引案之討論。——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10日 (日) 08:29 (UTC)
即起公示七日。——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11日 (一) 17:18 (UTC)
已公示7日且期間無有效反對意見或有效反對意見已被妥善解決,此案通過並已完成修訂。——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19日 (二) 04:06 (UTC)
修正編輯戰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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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坑自己填,這一修正案主要是補足了在下上次修訂同一方針所導致的不足,使得「在生者傳記方針中規定合理的內容也可能引發爭議。」顯得更有邏輯性,並將以往導流至不存在的生者傳記通告板這樣的政策,應中文維基百科真實狀況改變為導流至互助客棧。歡迎討論。——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18日 (日) 23:21 (UTC)
- (?)疑問,到底是想要說明什麼?這裏在說不算一次回退,一會兒又說互助客棧討論,請問論點是?而且,互助客棧也不是唯一能討論的地方。--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19日 (一) 08:59 (UTC)
- 這句話的英文原文是:"What counts as exempt under BLP can be controversial. Consider reporting to the BLP noticeboard instead of relying on this exemption.",翻譯成中文,就是「(有時候)對何種內容可依照BLP的豁免原則(不受3RR限制地刪除)會有爭議。(在爭議情形下),應考慮(將爭議頁面)提報至(某個討論頁,英文維基是BLP公告版,中文維基沒有),而不是依賴此條豁免原則。」--Antigng(留言) 2018年2月19日 (一) 15:17 (UTC)
- "規定合理的內容"?--Temp3600(留言) 2018年2月19日 (一) 22:42 (UTC)
- 我覺得這是錯譯。@Kuailong:。--Antigng(留言) 2018年2月19日 (一) 23:31 (UTC)
- 嗯,是當年翻譯錯了。--酷愛龍™ 2018年2月20日 (二) 01:28 (UTC)
- 那就應該借機改正過來。--Temp3600(留言) 2018年2月20日 (二) 13:25 (UTC)
- 我覺得這是錯譯。@Kuailong:。--Antigng(留言) 2018年2月19日 (一) 23:31 (UTC)
已修改提案中文字使其更加明確。——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21日 (三) 05:52 (UTC)
- Aotfs2013君︰最後留言距今已達七日,請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J.Wong 2018年2月28日 (三) 08:32 (UTC)
- 按呈請要求,代為展開公示程序。現交付公示,為期一週,如無異議,視為通過。--J.Wong 2018年3月1日 (四) 02:35 (UTC)
- @Aotfs2013:「可以被適用於不視為一次回退的例外」很難懂,修改後的指向性也不明確。簡化和修訂:如果對內容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事實可能或已存在爭議,應考慮在討論頁或互助客棧討論。。或者:如果內容是否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出現爭議,後續回退可能無法依此條款豁免。,將「不視作是一次回退」的豁免持續到出現爭議(編輯摘要、討論頁或ping留言)。--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3日 (六) 08:57 (UTC)
- 「如果內容是否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出現爭議」 ->「如果關於內容是否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出現了爭議」?--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3日 (六) 15:31 (UTC)
- 差不多。「出現了爭議」可能需共識,回退人是否應提前預判並計入。--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3日 (六) 16:49 (UTC)
- 已據此建議對提案條文稍作調整。由於在下將要忙碌數月,如未能即時結束此案,將請Wong128hk代為處理正式修正及公告作業,特別於此說明。——Aotfs2013 留於 2018年3月9日 (五) 15:19 (UTC)
- 差不多。「出現了爭議」可能需共識,回退人是否應提前預判並計入。--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3日 (六) 16:49 (UTC)
- YFdyh000君、Antigng君︰其實個人覺得跟英文那句翻譯就可以了,毋須太多變異。那句最直接,而不會橫生枝節。--J.Wong 2018年3月14日 (三) 06:41 (UTC)
- @Wong128hk:可否一併順便將裡面的「特色條目」修改成「典範條目」?--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3月10日 (六) 10:16 (UTC)
- 閣下不是已經修改了麼?--J.Wong 2018年3月10日 (六) 10:25 (UTC)
- 囧rz……忘記了,給予改成像首頁的自動顯示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3月10日 (六) 10:41 (UTC)
- 閣下不是已經修改了麼?--J.Wong 2018年3月10日 (六) 10:25 (UTC)
- 「如果內容是否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出現爭議」 ->「如果關於內容是否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出現了爭議」?--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3日 (六) 15:31 (UTC)
- @Wong128hk:7天已過,應已通過,還請複查下, 謝謝您--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04:47 (UTC)
- 再過兩日,兩日後若然YFdyh000君、Antigng君尚無回應,在下就以上面英文版翻譯句修改《編輯戰方針》。--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4:53 (UTC)
- 「在這種狀況下可以」似乎是建議、操作指引,而非約束、通行做法。「在這種狀況下」可去掉。--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12:38 (UTC)
- 「在這種狀況下可以」 -> 「在這種狀況下建議」?--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20日 (二) 15:21 (UTC)
- 「在這種狀況下可以」似乎是建議、操作指引,而非約束、通行做法。「在這種狀況下」可去掉。--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19日 (一) 12:38 (UTC)
- 再過兩日,兩日後若然YFdyh000君、Antigng君尚無回應,在下就以上面英文版翻譯句修改《編輯戰方針》。--J.Wong 2018年3月19日 (一) 04:53 (UTC)
- YFdyh000君、Antigng君︰歸納上方意見,建議將該句改為「對於刪除何種內容可享有生者傳記方針豁免而不受回退不過三限制可能會存有爭議。遇有不清晰或有爭議,則建議先行提報至互助客棧,而非依賴前述豁免。」--J.Wong 2018年3月21日 (三) 18:15 (UTC)
- 無意見。--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07:38 (UTC)
- +1 ,可以接受。--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07:55 (UTC)
- 已修訂。--J.Wong 2018年3月25日 (日) 03:12 (UTC)
修正編輯戰方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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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的原因:
- 方針條文中的「破壞編輯」來自當初User:Kuailong對「disruptive editors」的錯譯。事實上,依編輯戰方針,反破壞不屬於編輯戰,而編輯戰方針描述的是雙方的集體行為,如果一方的行為不涉及編輯戰,另一方的行為也不涉及編輯戰。因此進行破壞的用戶會因破壞被封禁,但不可能因為「編輯戰」而被封禁。所以,此處的翻譯「破壞編輯」與其他地方矛盾,應予以修正。--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11日 (日) 02:33 (UTC)
- (+)支持:純粹字眼修正,除了避免一切不必要問題以外,更能有效彰顯維基媒體基金會之聲譽[開玩笑的]。— 卍・〇・卐 2018年3月11日 (日) 03:29 (UTC)
- 現交付公示,為期七日,期內如無異議,則視為通過。--J.Wong 2018年3月18日 (日) 08:58 (UTC)
- 已修訂。--J.Wong 2018年3月25日 (日) 03:23 (UTC)
修訂編輯戰及保護方針
應《編輯禁制方針》,已對《編輯戰方針》及《保護方針》作出修訂。謹此通知。如有異議,歡迎提出。--J.Wong 2018年5月16日 (三) 14:18 (UTC)
- 追加對《傀儡方針》修訂。--J.Wong 2018年5月17日 (四) 10:30 (UTC)
回退不過三原則
自從《編輯戰方針》獲得確立為方針,《回退不過三方針》內容就已經大致記述於《編輯戰方針》。建議參考英文維基百科做法,將《回退不過三方針》廢除並重定向至《編輯戰方針》相應段落。如此可以減省維護成本。--J.Wong 2018年5月16日 (三) 14:27 (UTC)
- (+)支持,應該沒什麼問題。--Kuailong™ 2018年5月16日 (三) 18:29 (UTC)
- (+)支持,記得修正一下3RR重定向--1233( T / C) 2018年5月17日 (四) 09:20 (UTC)
- (+)支持:我一開始看到「廢除《回退不過三方針》」的字眼,就被嚇到了;但既然《編輯戰方針》已有相關內容的話,廢除《回退不過三方針》就勢在必行了。ŚÆŊMØ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0日 (日) 06:03 (UTC)
- (+)支持:可合併。--B dash(留言) 2018年5月20日 (日) 06:39 (UTC)
- (+)支持。同意,謝謝這個建議。Bluedeck 2018年5月21日 (一) 05:42 (UTC)
- 現交付公示,為期七日,如無合理異議,則視之為通過。--J.Wong 2018年5月23日 (三) 02:21 (UTC)
- (+)支持:贊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5月27日 (日) 13:24 (UTC)
- 已修訂。--J.Wong 2018年5月30日 (三) 03:50 (UTC)
1RR的疑問
管理員會否在某些條目實施1RR的限制?--219.79.127.130(留言) 2018年6月10日 (日) 10:39 (UTC)
- 不清楚。如用戶要求在其User talk應用1RR,管理員會奉行。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1:16 (UTC)
- 暫時沒有,不過可以探討一下可行性。--1233( T / C) 2018年6月10日 (日) 12:40 (UTC)
- @Sanmosa:我想該IP是指將1RR原則應用在特定條目中。--B dash(留言) 2018年6月10日 (日) 13:00 (UTC)
- 這不就是英文維基百科條目保護時限制拓展驗證用戶以上嗎?--雲間守望祝上海地鐵25周年 2018年6月10日 (日) 13:05 (UTC)
- @1233、B dash、WQL:我們或許可以嘗試把1RR或2RR應用於被半保護的條目上。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3:14 (UTC)
- 針對用戶於某頁或某主題回退次數,管理員可藉實施編輯禁制調低次數。但就全體用戶於某頁面回退次數而言,根據《編輯戰方針》,權力在社群,需要社群達成共識方可實施。--J.Wong 2018年6月10日 (日) 17:22 (UTC)
- 本人正有此意討論之。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1日 (一) 04:01 (UTC)
以下是本人建議的Wikipedia:保護方針#半保護的新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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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2日 (二) 02:33 (UTC)
- 我寧願是討論出來的1RR而非方針要求--1233( T / C) 2018年6月12日 (二) 11:33 (UTC)
- あれ~,我沒參與討論呀。到現在我還沒遇到被人回退或是進入編輯戰的情形,不太清楚。應該是影響不到我的條例,無意見。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6月12日 (二) 11:56 (UTC)
- 對此疑問:
- 「除非被保護頁面是高風險頁面、討論存檔保護或出於用戶請求」的模糊地帶,用戶請求(討論頁/用戶討論頁/WP:VIP)而被半保護的被破壞頁面被排除?因用戶請求而被半保護的受匿名用戶破壞頁面,對註冊用戶編輯爭議也收緊到1RR?
- 違背1RR視同3RR封禁?封禁或可預見爭議前是否需要警告以提醒收緊到1RR。是否能用技術手段自動懸掛相關提醒(如js識別和插入編輯提示)。
- WP:3RR中的不視為一次回退,在條文中未顯著彰顯。--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2日 (二) 12:44 (UTC)
- 為什麼要這樣收緊?近期發生了什麼事呢?--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12日 (二) 15:43 (UTC)
- 在英文維基中,1RR一般只用在易有爭議的條目,例如Donald Trump,並目需要經社群討論及同意才可實行。不建議向所有半保護的條目實行1RR。--B dash(留言) 2018年6月12日 (二) 16:01 (UTC)
- 在下看到相關建議條文後的第一個看法就是YFdyh000君列出的第3點。另請Sanmosa君詳細解釋提出1RR的原因,在下到現在亦未能理解閣下提出1RR議案的原因。坦白一點的說:在下的疑惑在於「凡頁面受半保護」和「原有『回退不過三原則』即被收緊至『回退不過一』」兩句之間的關係在哪兒。為什麼頁面被半保護後需要執行1RR?--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6月12日 (二) 17:39 (UTC)
- Sanmosa君,可有回應?--B dash(留言) 2018年6月13日 (三) 08:40 (UTC)
- 或許我稍後另提一案。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09:07 (UTC)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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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233、B dash、Shugochara13456、Wong128hk、WQL五位大鑒。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11:27 (UTC)
- 有共識就好了。--1233( T / C) 2018年6月14日 (四) 01:06 (UTC)
- 我的問題一樣:最近發生了什麼事,導致需要收緊?--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05:40 (UTC)
- 有沒有可能用到這條文的範例?就我理解,半保護是IP與IP(或用戶)編輯戰,如果半保護,IP便不能繼續RR,但如果是兩用戶編輯戰,會直接進全保護不是嗎?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6月14日 (四) 06:31 (UTC)
- @Shugochara13456:我提案用來坑自己的WP:BAN已經通過,衆濫權管理員可以設置abusefilter防止用戶編輯。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41 (UTC)
- (-)反對. 1RR相關的內容不應該放在這個章節下邊,這個章節是講述如何保護頁面的,而不是如何編輯被保護頁面的/--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10:02 (UTC)
- (-)反對,1RR不應只限於半保護的頁面,不過個人(+)支持推行1RR。--B dash(留言) 2018年6月14日 (四) 13:14 (UTC)
- @B dash:本例是參照英文維基百科條目保護時限制拓展驗證用戶以上的1RR。或許閣下可以舉例什麽情況之下也可以應用1RR。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27 (UTC)
- @Sanmosa:例如在梅根·馬克爾中。--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1日 (四) 05:14 (UTC)
- @B dash:本例是參照英文維基百科條目保護時限制拓展驗證用戶以上的1RR。或許閣下可以舉例什麽情況之下也可以應用1RR。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27 (UTC)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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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32 (UTC)
- 對我來說,這還是沒有理順保護與WP:1RR的關係。為什麼「受半保護」是1RR的必要條件?--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13:48 (UTC)
- 管理員不應該在全保護的頁面上互相回退,是考慮到管理員權限而對應的熟知方針的義務。但是從權限的來源來說,自動確認用戶更多地是為了排除濫用而設置的門檻,而不是一種授予的權限。因此,自動確認用戶不應該負有比未登錄用戶更多的義務。半保護只是排除未確認用戶編輯而已,因此本人認為要求自動確認用戶在半保護頁面上1RR是不合適的。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6月19日 (二) 15:44 (UTC)
- 至少我暫時沒看到實施1RR的意義何在。雲間守望 2018年6月20日 (三) 17:40 (UTC)
- @Antigng:這是參照英維進階確認保護而設的,但我還是就地改成3A版好了。@Hat600、WQL:承上,已就地修改提案,現時提案就是取決於社羣是否認為某頁實行1RR有意義了。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21日 (四) 10:00 (UTC)
- 還是沒有理清楚。Sanmosa君可否自己闡述一下1RR空降zhwp的意義和必要性?-- Hal 2018年6月21日 (四) 10:14 (UTC)
- 其實3RR本來就是0RR的折衷,1RR就是促使爭議各方在發生大型爭議時必須討論。不要和我說「WP:沒壞」,在英維extended confirmed protect還是有些用的。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4日 (日) 06:27 (UTC)
- 我認為是3RR而不是更少的原因是,3RR容易發現和及時制止。而1RR很難發現,多回退一次就會被封禁,反而讓衝突雙方沒有機會討論,不利於問題解決。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6月24日 (日) 16:19 (UTC)
- 編輯禁制,而執行編輯禁制前須聽取爭議各方意見,怎都會有些討論的。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00:29 (UTC) 現時3RR過後多數會被
- 我認為是3RR而不是更少的原因是,3RR容易發現和及時制止。而1RR很難發現,多回退一次就會被封禁,反而讓衝突雙方沒有機會討論,不利於問題解決。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6月24日 (日) 16:19 (UTC)
- 其實3RR本來就是0RR的折衷,1RR就是促使爭議各方在發生大型爭議時必須討論。不要和我說「WP:沒壞」,在英維extended confirmed protect還是有些用的。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4日 (日) 06:27 (UTC)
- 以下是我對英文維基得extended confirm 30天500參數段落的了解,只有很少數ec protect 的頁面實施1rr,這包括
- 仲裁委員會裁定的條目,大多與美國政治,或以色列巴勒斯坦衝突,或者是blp.參考ARBPIA/BLP
- 社區同意的條目,需要在管理員版提出,也需要得到共識。參考AN或AN/I。
其餘的ECP篇章是3rr的。但是英文維基一般不注重rr數,2rr也可能被封,因為編輯戰2rr也經常在英文維基提告3rr版,參考ANEW.希望我的觀察對討論有所幫助,如果沒有請無需理會,抱歉了--Cohaf(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0:52 (UTC)
- 所以現在是「凡任何頁面經共識協定」,而不是「被半保護的頁面」,可以實行1RR。例如兩岸關係條目,如有需要,可1RR。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10:40 (UTC)
- 在英文的維基是這樣做的,去看看現在的管理員通告板,拳擊項目正在討論總1rr。這是所謂的群體處分community sanctions。通常是用於非常多編輯戰且爭議很多的條目。這是仲裁委員會給於社區的權利。但是要在條目清楚警告後,且用戶得到通知後才能夠懲罰,該條目通常只是4/10保護,因為全部用戶多是ec的用戶。還有就是需要在討論頁得到共識後才改。--Cohaf(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1:02 (UTC)
- 我也不是非常了解英文維基的一切做法,如果有需要可以向Alex Shih請教,他是英文維基的仲裁員也是管理員。--Cohaf(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1:08 (UTC)
- (-)反對:如果有用戶進行破壞,是否又不能超過一次回退?--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06 (UTC)
- (※)注意:如果此指引一旦落實,很容易被封禁;當有人破壞時,誰肯去回退?(動輒得咎)--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11 (UTC)
- 說明破壞回退請不要編入1rr內--Cohaf(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14 (UTC)
- (!)意見:其實有時是否「破壞回退」,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解讀,你認為你在反破壞,轉頭就被封禁了。你看回退員雖多,有多少人敢輕用這權限去反破壞?--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20 (UTC)
- 英文版處理回退的問題時通常都是不用回退功能,而是總撤消功能,而且在哉要中說明是破壞,並要求用戶在討論面討論。如果該用戶還是不停,報告管理員告狀,不再回退。但是他人還是可以回退的,通常如果大多數用戶連續回退,就知道壞人是誰了。英文由個 arbitration enforcement ae 板處理這些回退,或者是aiv.我對於1rr毫無看法,只是把英文版的條文翻譯到這裡而已--Cohaf(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29 (UTC)
- 把3rr縮到1rr,其實就是收窄用戶的編輯權限,擴大管理員可以封禁用戶的範圍。大部分管理員都是公正,除非你得罪了管理員,否則管理員不會輕易以這個「合理理由」把你封禁。--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12:37 (UTC)
小總結
- 本人認為並不一定要把1RR納入方針或指引,純粹探討可行性而已。若有用戶認為某條目需要實行1RR,可至WP:VPD提議,達成共識後便可要求管理員實行。--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8日 (四) 05:02 (UTC)
(+)支持無需多說什麼,同上,但是希望無需像英文版本這麼繁瑣--Cohaf(留言) 2018年6月29日 (五) 15: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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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私認為合理使用時機應該要明確定義,否則不就只是沒意義的名詞嗎?
下列是在下想到的幾點:
- 重大編輯時(使用T:Inuse 或 T:Inuse2時)
- 大幅編修時(使用T:Under construction時)
- 建立不久時(使用T:New page時)
請各位關注。--MeritTim(留言) 2019年5月3日 (五) 11:50 (UTC)
- @MeritTim:痾,應該寫「何時使用」而不是「合時使用」吧 囧rz...--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5月3日 (五) 13:59 (UTC)
- @Z7504:謝謝提醒,我針的[開玩笑的]沒發現。--MeritTim 2019年5月3日 (五) 14:02 (UTC)
- 0RR和1RR在編輯禁制時可一併對相關用戶實施。MeritTim提及的以上例子皆不適用0RR和1RR。Σανμοσα五四運動百週年 2019年5月4日 (六) 12:41 (UTC)
- 0RR和1RR本身是一種制裁措施。比如限制某用戶不得在某頁面進行回退否則就xx。或者某頁面在有爭議性時候開啟0rr或者1rr而非完全禁止編輯。是在一種較輕微的處理措施。~ viztor ✪ 2019年5月4日 (六) 13:12 (UTC)
- @Sanmosa、viztor:編輯戰:「有時,編者會志願執行更為嚴格的回退準則(以下略)」。那麼如果將在下提出的幾點採用志願執行的情況適用嗎?--MeritTim 2019年5月4日 (六) 15:51 (UTC)
- 如此則已屬強制性質;「志願執行」應為自發,任何情況下皆能發心而為。Σανμοσα五四運動百週年 2019年5月5日 (日) 01:54 (UTC)
- @Sanmosa:因為各人觀感不同,所以不制定使用時機而採用自願執行嗎?--MeritTim 2019年5月5日 (日) 11:31 (UTC)
- 正是如此。基本上,在編輯禁制方針通過以前,這裏從來沒有使用0RR和1RR的實例,通過以後也只有幾次是局部使用1RR的。Σανμοσα五四運動百週年 2019年5月5日 (日) 11:43 (UTC)
- @Sanmosa:了解,感謝說明。--MeritTim 2019年5月6日 (一) 04:03 (UTC)
- 正是如此。基本上,在編輯禁制方針通過以前,這裏從來沒有使用0RR和1RR的實例,通過以後也只有幾次是局部使用1RR的。Σανμοσα五四運動百週年 2019年5月5日 (日) 11:43 (UTC)
- @Sanmosa:因為各人觀感不同,所以不制定使用時機而採用自願執行嗎?--MeritTim 2019年5月5日 (日) 11:31 (UTC)
- 如此則已屬強制性質;「志願執行」應為自發,任何情況下皆能發心而為。Σανμοσα五四運動百週年 2019年5月5日 (日) 01:54 (UTC)
- @Sanmosa、viztor:編輯戰:「有時,編者會志願執行更為嚴格的回退準則(以下略)」。那麼如果將在下提出的幾點採用志願執行的情況適用嗎?--MeritTim 2019年5月4日 (六) 15:51 (UTC)
- 0RR和1RR本身是一種制裁措施。比如限制某用戶不得在某頁面進行回退否則就xx。或者某頁面在有爭議性時候開啟0rr或者1rr而非完全禁止編輯。是在一種較輕微的處理措施。~ viztor ✪ 2019年5月4日 (六) 13: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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