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
職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最高法官等級的法官。現行法官等級中可以被稱為大法官的等級有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和二級大法官。其中首席大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擔任。
法律規定
2019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法官等級分為十二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二級大法官、一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法官、三級高級法官、四級高級法官、一級法官、二級法官、三級法官、四級法官、五級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
第二十八條規定,「法官的等級的確定,以法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業務水平、審判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為依據。」
第二十九條規定,「法官的等級編制、評定和晉升辦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現任大法官
截至2023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首席大法官1名,一級大法官1名,二級大法官41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