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會議簡明條款
《中法會議簡明條款》(法語:Accord de Tientsin),又稱《中法簡明條約》或《李福協定》(法語:Convention de Li-Fournier),是1884年(光緒十年)5月11日大清直隸總督李鴻章同法國代表福祿諾於天津簽訂的條約,事關越南北圻主權問題及相關戰和問題,李鴻章同意清軍自北圻撤兵,以換取進一步通商來往和邊境安定的承諾[1]。
背景
19世紀下半葉,法蘭西第二共和國開始侵入中國傳統的屬國越南。1873年11月,法蘭西第三共和國駐西貢總督杜白蕾派安鄴率軍攻佔河內以及海陽、寧平、南定等城。越南皇帝阮福時請當時在越南保勝地區活動的劉永福領導的獨立武裝「黑旗軍」勤王。阮福時為達到政治平衡,另一方面和法國議和,於1874年3月15日簽訂了《第二次西貢條約》,承認法國是越南的保護國;另一方面則任命劉永福為「三宣副提督」管理宣光、興化、山西三省,以黑旗軍阻止法軍北上。
1881年7月,由總理茹費理主導的國民議會通過了二百四十萬法郎的軍費用於越南戰事。1882年3月,法國西貢殖民政府派海軍上校李威利率軍數千於4月佔領河內。1883年3月李威利一軍佔領南定。阮福時再次邀請劉永福出兵,在越南北圻統督黃佐灸一部的支援下,於5月19日在河內城西伏擊法軍獲得勝利,即紙橋之役殺李威利,殘餘法軍只能死守河內[2]。
法國馬上任命西貢法軍司令波滑(Alexandre-Eugène Bouët)繼任北圻法軍統帥,並成立由海軍少將孤拔為統帥的北圻艦隊。8月,波滑沿紅河進攻黑旗軍,同時孤拔率海軍進攻越南首都順化。波滑一軍損失很大,他本人則被遣返巴黎。但孤拔一軍卻攻入順化,阮福時正好病死,繼位的皇帝阮福昇於8月25日和法國簽訂《第一次順化條約》。至此越南已被法國征服,法國開始直接進攻中國。
光緒九年十一月(1883年12月),孤拔帶領的法軍進攻駐紮在越南紅河三角洲北圻的清軍並佔領了該地,中法戰爭自此爆發。
1884年2月,孤拔改為艦隊統帥,米樂代替孤拔統領法國陸軍,率一萬六千人進攻北寧的四十營清軍。3月12日,北寧失守[3]。以後清陸軍敗潰,接連丟掉了太原和興化。清廷罷免恭親王奕訢首席軍機大臣和總理衙門領班大臣的職務,五名軍機大臣全部罷免或降職,改由禮親王世鐸和慶親王奕劻掌控中樞,並派直隸總督李鴻章為代表與法國議和[1]。
主要內容
- 清朝同意法國與越南之間「所有已定與未定各條約」一概不加過問,亦即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
- 法國約明「應保全助護」清朝與越南毗連的邊界,清朝約明「將所駐北圻各防營即行調回邊界」;
- 清朝同意清越邊界開放通商,並約明將來與法國議定有關的商約稅則時,應使之「於法國商務極為有利」;
- 本約簽訂後三個月內雙方派代表會議詳細條款(中文版為三個月後,註明以法文本為正)。
後續
5月17日,福祿諾通知李鴻章法國已派巴德諾為全權公使會議詳細條款,並單方面規定在越南北部全境向清朝軍隊原駐地分期「接防」的日期。李鴻章既沒有同意,也沒有明確反對,且未上報清廷。
6月6日,法國政府與越南(安南)阮朝皇帝阮福明訂立《第二次順化條約》,否定了清朝對越南的宗主權。
6月23日,按福祿諾代表的法國政府的部署,一支800人法軍到諒山附近的北黎接防,要求清軍立即退回中國境內。但清朝駐軍僅接到李鴻章通知的撤軍意向還未接正式命令(李一直沒有接受法國提出的撤兵日期),不敢決定,要求法軍向北京發電要來命令才能執行。法軍強硬前進走進清朝軍隊陣地,清軍被迫開火,造成「北黎衝突」(中國因稱「北黎」為「觀音橋」而稱「觀音橋事變」)。法軍死24人,清軍傷亡三百。法國一時輿論大嘩一致認為中國背信棄義,法國隨即照會清政府要求所有清軍從越南撤出,並賠償軍費兩億五千萬法郎(約合白銀三千八百萬兩)。清廷派兩江總督曾國荃於7月下旬在上海與巴德諾談判,未有結果,雙方重啟戰端。
參見
參考資料
書目
- Billot, A., L'affaire du Tonkin: histoire diplomatique du l』établissement de notre protectorat sur l』Annam et de notre conflit avec la Chine, 1882–1885, par un diplomate (Paris, 1888)
- Eastman, L., Throne and Mandarins: China's Search for a Policy during the Sino-French Controversy (Stanford, 1984)
- Thomazi, A., La conquête de l'Indochine (Paris,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