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關係

雙邊關係

中華民國—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之間的外交關係。

中華民國—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關係

中華民國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代表機構
中華民國駐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大使館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駐華大使館
代表
大使 范惠君
(Fiona H.C. Fan)
大使 柏安卓日語アンドレア・ボウマン
(Andrea Keizer Bowman)

歷史

1981年8月15日,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總理卡拓(Milton Cato)訪華,與當時中華民國行政院長孫運璿簽署聯合公報及建交聲明,中華民國與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建交。

1983年3月24日,中華民國政府於在聖文森特首府京士頓設立大使館,首任大使是董宗山,為駐聖文森特兼使,自2003年起改為專使。

2019年8月8日,聖文森特政府於台北設立大使館,為該國在亞洲第一個大使館。[1]

邦交挑戰

2016年8月,原本與中華民國友好的聖文森特反對黨新民主黨由其黨魁尤斯特(Arnhim Eustace)在臨時記者會宣佈,未來新民主黨若執政就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2]。同年10月,總統蔡英文與聖文森特總理龔薩福在國慶酒會中一路同行,用實際行動為兩國斷交闢謠[3]。其後尤斯特辭去該黨黨魁,新任黨魁戈德溫·弗雷迪(Godwin Friday)在2019年7月蔡英文訪問聖文森特後發表的聲明中顯示該黨傾向外交轉向的立場似乎沒有改變[4],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吳釗燮則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表示已掌握相關情形並會透過駐館與新民主黨再進行溝通。

高層互訪

現任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政府高層

國家元首 總督(代表君主):蘇珊·朵根(Susan Dougan)2019年8月就任[5]

行政首長 總理拉爾夫·龔薩福(Ralph Everard Gonsalves) 2001年3月就任,2005年12月、2010年12月、2015年12月、2020年11月連任,任期5年[5]

國會首長 議長英語List of Speakers of the House of Assembly of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蘿芙特英語Rochelle Forde(Rochelle Forde) 2020年11月就任

高層 中文譯名(原文名) 訪問年月 備註
國家元首
總督安卓巴斯英語Charles Antrobus
(Charles James Antrobus)
1997/11
總督弗雷德里克·纳撒尼爾·柏朗泰
(Frederick Nathaniel Ballantyne)
2004/05、2008/05
總督蘇珊·朵根英語Susan Dougan
(Susan Dougan)
2023/10
行政首長
總理米爾頓·卡拓英語Milton Cato
(Robert Milton Cato)
1981/08
總理詹姆斯·菲茨-艾倫·密契爾英語James Fitz-Allen Mitchell
(James Fitz-Allen Mitchell)
2000/05
總理拉爾夫·龔薩福
(Ralph Everard Gonsalves)
2001/05、2003/09、2004/10、2006/06、2007/07、2008/07、2011/04、2012/05、2016/10、2019/08、2022/08、2024/5
國會議長
議長莫勒
(Montgomery Maule)
1991/10
議長路易斯·史垂克英語Louis Straker
(Louis Straker)
1999/03
議長漢德里克·亞力山大
(Hendrick Alexander)
2001/10、2009/11
議長喬莫·桑加·湯瑪斯
(Jomo Sanga Thomas)
2016/10* *陪同總理訪華
高層 中文名 訪問年月 備註
國家元首
總統陳水扁 2005/09
總統馬英九 2013/08
總統蔡英文 2019/07
行政首長
行政院院長張俊雄 2001/09
考試院長
院長關中 2009/10

兩國合作項目

有關兩國政府間簽署合作協定或備忘錄

[6]

日期 簽署 備註
1982年8月31日 《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註 1]
1992年8月19日 《引渡條約》
1995年3月15日 《友好條約》
1999年8月13日 《關於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志工協定》 [註 2]
2005年6月1日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外交及公務護照入境中華民國(台灣)免簽證協定》
2006年9月20日 《衛生領域瞭解備忘錄》
2009年11月19日 《育才計劃瞭解備忘錄》
2009年12月17日 《投資相互促進暨保護協定》
2010年11月8日 《資訊通信技術合作協定》 [註 3]
2012年11月16日 《關於洗錢及資助恐怖分子相關金融情資交換協定》
2016年12月20日 《有關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合作協定》 [註 4]
2017年2月22日 《警政合作協定》 [註 5]
2018年2月1日 《糖尿病防治能力建構計劃協定》
2018年12月12日 《技術合作協定》
2019年7月16日 《財政合作協定》
2022年8月8日 《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移交受刑人條約》 [7]

兩國貿易

近年的兩國貿易額(單位美元)[8]
年分 貿易總額 年增減 排名 出口至聖文森特 年增減 排名 自聖文森特進口 年增減 排名
2021 1,358,163 278.86% 189 1,357,484 302.33% 174 679 96.78% 234
2022 1,019,041 24.97% 192 999,575 26.37% 177 19,466 2766.86% 198
2023 355,747 65.09% 201 258,707 74.12% 196 97,040 398.51% 180
  • 中華民國-聖文森特主要出口項目:人工呼吸器、合成纖維梭織物、肥料、空氣壓縮機、座椅、液體或粉末噴霧機具等。[9]
  • 中華民國-聖文森特主要進口項目:頻譜分析儀器、廢紙等。[9]

旅遊

 
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持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護照的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簽證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停留6個月之待遇,惟入境時須出示護照、回程或前往下一目的地之機票及足夠財力。[10][11]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護照英語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passport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公民英語Demographics of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30日。[12]

航空客運

兩國目前無直航班機,來往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之客運航線有以下方式:

1.搭乘飛往 紐約-甘迺迪 多倫多-皮爾遜班機。

2.在各機場轉機即可到達 京士頓-雅蓋國際機場

*上述目的地國際機場為鄰近該國首都或該國最主要樞紐機場,若要前往該國其他國際機場或國內線機場詳見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機場英語List of airports in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航線會因航空公司營運狀況更改或取消,出發前應與負責該航線的航空公司確認航線及航班,以免影響權益。

參考資料

  1. ^ 駐台大使館今揭牌 聖文森總理「政治宣示」兩國里程碑. 自由時報. [2019-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9). 
  2. ^ 聖文森友台反對黨魁變卦 稱若執政將與中國建交. 蘋果日報. 2016-08-27 [2016-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01). 
  3. ^ 小英與聖文森特總理 酒會同行闢謠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2016-10-10 台灣醒報
  4. ^ We still support ‘One China’ Policy – Friday. SEARCHLIGHT. 2019-08-02 [2019-08-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5. ^ 5.0 5.1 CIA Factbook.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CIA). [2021-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6.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9-07-16 [2020-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0). 
  7. ^ 台灣與聖文森簽司法互助、移交受刑人條約. 大紀元. 2022-08-08 [2022-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09). 
  8.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21-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9. ^ 9.0 9.1 各國經貿資訊.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21-05-07 [2021-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10.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9-03-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11. ^ 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前往之國家與地區.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04). 
  12. ^ 外籍人士來臺免簽證適用國家名單.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16). 

註釋

  1. ^ 延期:1984年12月19日、1987年3月4日、1988年10月17日、1996年12月18日、2000年9月28日;重簽:2005年4月28日、2006年9月20日、2009年4月23日、2012年10月2日、2015年8月7日
  2. ^ 修訂條文:2004年12月24日
  3. ^ 重簽:2016年6月7日
  4. ^ 異地簽署:2017年4月21日
  5. ^ 異地簽署:2017年4月21日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