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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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在公元9到11世紀逐漸形成統一的王國。11世紀開始逐漸向外擴張,並征服了英格蘭和挪威。1397年的卡爾馬聯盟將今天的瑞典、挪威、芬蘭、冰島、格陵蘭以及法羅群島等疆土都置於丹麥君主的統治之下。1523年,瑞典和芬蘭(當時屬於瑞典)離開了聯盟;1658年,丹麥又割讓了南斯堪的納維亞的一片土地(斯堪尼亞)給瑞典。1814年拿破崙戰爭後,挪威再度被割讓給瑞典。冰島在20世紀逐漸脫離丹麥獨立,而今天的格陵蘭和法羅群島則在要求更多的自治權。
早期(1047以前)
舊石器時代晚期(前13000-前9400)
根據考古發現,公元前130,000年,丹麥已經有舊石器時代中期的先民聚居。
中石器時代(前9300-前4000)
新石器時代(前4000-前1700)
2015年,丹麥的西蘭島和法爾斯特島出土了八千年前( 相當於新石器時代中期或晚期 )的文物[1]。
青銅時代(前1600-前500)
鐵器時代(前500-800)
鐵器時代晚期(400-800)
維京時期(793-1047)
從8世紀到10世紀,丹麥人與挪威人和瑞典人一起被稱作維京人,他們的殖民、襲擊、貿易活動遍佈整個歐洲。維京人在9世紀第一次經法羅群島向西探索了冰島,最終到達文蘭。維京人在不列顛和西歐最為活躍,他們征服了英格蘭、愛爾蘭和法國。近代在丹麥發掘的盎格魯-撒克遜硬幣比在英格蘭發掘的還多[2][3]。
基督化
根據耶靈石記載,哈拉爾一世在公元965年統一了丹麥,並皈依基督教。11世紀早期,卡紐特大王統一了丹麥、英格蘭和挪威長達30年[2],史稱北海帝國。
中期(1047-1814)
埃斯特德遜王朝(1047-1397)
1219年,丹麥國王曾經為教皇遠征愛沙尼亞的異教徒,基督徒國王卡瑪德二世帶領在戰況不利下祈禱勝利,一面紅白十字的旗幟從天而降,丹麥軍隊頓時士氣大增,戰況亦大為好轉,這面旗後來成為丹麥國旗。
卡爾馬聯盟(1397-1523)
1397年,丹麥與瑞典和挪威組成共主聯邦(卡爾馬聯盟),擁戴瑪格麗特一世為王,三個構成國在聯邦內享有平等地位。但瑪格麗特女王並未能如實行事[4]。在聯邦成立後的125年裏,斯堪地納維亞地區的歷史始終圍繞這個聯合展開,瑞典多次獲得獨立,但隨即又被丹麥征服。1523年7月,瑞典國王攻陷斯德哥爾摩,瑞典獲得獨立,隨後丹麥與挪威組成丹麥-挪威聯合。
宗教改革與瑞典獨立(1536-1660)
第一次北方戰爭(1563–1570)
1530年代,斯堪地納維亞地區爆發了伯爵戰爭,隨後宗教改革影響到該地區,導致丹麥國教改為路德宗。
在瑞典獨立後,丹麥曾兩次嘗試重新控制瑞典,第一次為北方七年戰爭,第二次為卡爾馬戰爭。兩次戰爭沒能讓丹麥重新統治瑞典,但瑞典被迫為戰事賠款[5]。在這段時間裏,丹麥曾效仿荷蘭東印度公司建立了丹麥公司,計劃殖民斯里蘭卡,但實際控制區域僅為印度特蘭奎巴。
三十年戰爭(1618-1648)
在三十年戰爭中,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四世試圖成為路德宗國家的首領,卻在1626年盧特戰役中慘敗[6];1627年,阿爾布雷赫特·馮·華倫斯坦領導天主教軍隊入侵掠奪了日得蘭半島,迫使丹麥退出這場戰爭[7]。
托爾斯頓戰爭(1643-1645)
丹麥在戰爭中的失敗導致軍力衰退,此時瑞典在戰爭中崛起。1643年,瑞典入侵日得蘭半島,第二年宣佈斯科納成為瑞典領土。由於被瑞典佔領導致的首都地區糧食短缺,加上境內糧食欠收和黑死病流行,丹麥人口銳減20%[8],不得不與瑞典簽定布勒姆瑟布魯條約,將哈蘭、哥得蘭、丹屬愛沙尼亞和一部分挪威省份割讓給瑞典。
第二次北方戰爭(1655-1660)
1657年,丹麥國王弗雷德里克三世向瑞典宣戰,並遠征不來梅-費爾登,可惜在這場戰爭中又遭慘敗,將斯科納、布來金厄、特倫德拉格和博恩霍爾姆島割讓予瑞典。兩年後,丹麥奪回特倫德拉格和博恩霍爾姆島。
改革(1660-1814)
大北方戰爭(1700-1721)
近代(1814-1901)
革命(1814-1848)
工業化(1848-1901)
炮艦戰爭
在拿破崙戰爭期間,丹麥試圖在英國和法國之間保持中立。但英國視丹麥加入第二次武裝中立聯盟為威脅,因而兩次攻擊哥本哈根,史稱炮艦戰爭。在英國圍攻哥本哈根期間,挪威獲得獨立,丹麥-挪威同盟解體。而丹麥的民主化進程在1830年代取得里程碑式的進展,1849年6月5日,丹麥由君主專制和平過渡到君主立憲制。
普丹戰爭
1864年,丹麥在普丹戰爭中戰敗,被迫將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省割讓給普魯士。在經歷這一系列事件後,丹麥嘗試在歐洲政局中謀求中立。
現代(1901至今)
兩次大戰(1901-1945)
一戰
丹麥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保持中立,但凡爾賽條約將割讓給普魯士的地區歸還給丹麥。由於擔心德國境內的領土收復主義,丹麥決定讓該地區的公民自行決定歸屬。最終北部回歸丹麥,南部繼續留在德國。
二戰
佔領時期
1939年,丹麥與納粹德國簽定了互不侵犯條約,但納粹德國在1940年4月9日入侵丹麥。丹麥僅抵抗了兩小時即投降。
丹麥與納粹德國的經濟合作持續到1943年,隨後丹麥拒絕繼續合作,摧毀了大部分丹麥皇家海軍的船隻,並儘量多地將官員送往瑞典。
在二戰期間,丹麥幫助其境內的猶太人前往瑞典,以躲避納粹德國針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行動。為了抵抗俄羅斯,丹麥公民組成丹麥志願軍與德國合作[9]。
1944年,冰島宣佈脫離丹麥成立共和國。
戰後(1945-1990)
1948年,法羅群島獲得部分自治權。
戰爭結束後,丹麥參與了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聯合國的建立,因此丹麥是這些組織的創始會員國。
1973年,在經過公民投票後,丹麥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丹麥在1993通過公投批准馬斯特里赫特條約,參與到歐洲一體化進程中。
現今(1990至今)
參看
引用
- ^ 存档副本. [2016-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9).
- ^ 2.0 2.1 Lund, Niels. Denmark – History – The Viking Age. Denmark. Royal Danish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ay 2003 [24 June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年5月10日).
- ^ Historical Atlas of Denmark. [2013-1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 ^ Palle Lauring, A History of the Kingdom of Denmark (Host & Son Co.: Copenhagen, 1960) p. 108.
- ^ Kalmarkriget 1611–1613. Svenskt Militärhistoriskt Bibliotek. [4 May 2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年10月11日).
- ^ Parker, pp. 69–70.
- ^ Parker, p. 70.
- ^ Geoffrey Parker (2001). "Europe in crisis, 1598–1648". Wiley-Blackwell. p.205. ISBN 0-631-22028-3
- ^ Rugg, Andy. Traitor Danes: most soldiers return heroes, but this lot came home total zeroes. Cophenagen Post. [30 January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