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都統衙門 (中華民國)

八旗都統衙門是中華民國北洋政府陸軍部下轄機構。其前身是大清的八旗都統衙門,基於《清室優待條件》而在中華民國建立後保留,管理向旗人發放餉銀等事務。該機構在國民革命軍北伐消滅北洋政府後被裁撤。[1]:553,555,556

清末北京的八旗都統衙門原址已作他用,不被北洋時期的八旗都統衙門所使用。[2]:76-78最晚1915年(民國4年)時八旗都統衙門已如中華民國政府慣例改稱公署,例如「正白旗蒙古公署」。值年旗制度也至少沿襲到北洋政府末年的1927年。[3]

參考來源

  1. ^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政治史研究室. 《清代满汉关系研究》.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09725917. 
  2. ^ 郗志群. 由綿貫哲郎翻譯. 京師八旗都統衙門の設置及び現状調査. 満族史研究 (東洋文庫清代史研究室満族史研究會). 2003-05, (2) [2022-11-17]. ISSN 1347-466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17) (日語). 
  3. ^ 佟佳江. 清代八旗制度消亡时间新议. 民族研究. 1995, 1995 (1) [2022-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