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

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英語:Minimum Wage-Fixing Machinery Convention)是1928年6月16日第十一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一項公約,又稱1928年確定最低工資辦法公約,是國際勞工組織第26號公約(C026)[1][2]公約於1930年6月14日生效。[3]

1928年確定最低工資辦法公約
制訂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
簽署日1928年6月16日
簽署地點瑞士日內瓦
生效日1930年6月14日
締約方挪威
保管方國際勞工局局長
語言法語
英語

內容

公約[4]第一條主要規定締約國應承允制訂或維持確定最低工資率的辦法。

批准情形

截至目前,已有105個國家批准該公約。中華民國於1930年5月5日批准該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於1984年6月11日承認該公約,公約同日對中國生效。[1][3]

  英國於1985年7月25日退出了公約。

參考文獻

  1. ^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 treaty.mfa.gov.cn. [2020-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2). 
  2. ^ Convention C026 - Minimum Wage-Fixing Machinery Convention, 1928 (No. 26). www.ilo.org. [2020-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11). 
  3. ^ 3.0 3.1 Ratifications of ILO conventions: Ratifications by Convention. www.ilo.org. [2020-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1). 
  4. ^ 制订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文本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