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茲尼夫主義

苏联外交政策学说

布里茲尼夫主義(俄語:Доктрина Брежнева),又譯布里茲尼夫學說,是時任蘇共中央總書記布里茲尼夫在1968年鎮壓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之春運動至1988年戈巴卓夫提出新思維間,在蘇聯華沙條約組織成員國內,推行的一套對外輸出革命和與穩定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外交理論。該理論雖然以布里茲尼夫命名,實際是當時掌握蘇聯意識形態宣傳大權的「灰衣主教蘇斯洛夫的成果。

主要內容

有限主權論

即社會主義國家的主權應受到社會主義國家陣營利益的限制,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主權是有限的。

大國責任論

蘇聯聲稱在這個社會主義大家庭里是大國,應當承擔大國的責任。真實意圖乃在強調蘇聯在社會主義大家庭中家長的地位。

國際分工論

即在不同社會主義國家內實現產業分工。實質為經濟控制與收買。

社會主義大家庭論

布拉格之春之後,布里茲尼夫提出的處理社會主義大家庭之間關係的論調,即社會主義國家屬於一個大家庭,不允許其他勢力將一個國家從社會主義大家庭分裂出去。

國際專政論

無產階級專政已經超過了一國範圍,可以跨國實行專政。

利益有關論

即社會主義國家中任何一國,都會涉及蘇聯的利益。

影響

在布里茲尼夫的領導下,蘇聯的大國沙文主義逐漸演變成霸權主義。蘇聯不但把自己推行社會主義的模式強加給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干涉別國內政,還不惜動用軍事手段來推行這種干涉,這成為導致中蘇決裂的重要因素。1968年蘇聯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鎮壓布拉格之春,不久布里茲尼夫就推出了其有限主權論,為其侵略捷克斯洛伐克的暴行作辯護。1979年,在阿富汗親蘇政權倒台後,蘇聯又出兵侵略阿富汗。由於布里茲尼夫主義的影響,蘇聯自1964年布里茲尼夫掌權到1988年戈巴卓夫提出新思維的24年裏大肆干涉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內政,也導致東歐社會主義國家和蘇聯內部的非俄羅斯加盟國反俄情緒高漲,成為蘇聯經濟出問題後,引爆1989年東歐劇變的間接原因之一。

批評

一些社會主義國家曾經對布里茲尼夫主義進行批評和譴責。

1968年8月,南斯拉夫南共聯盟中央全會上提出對對蘇聯的有限主權論、國際專政論等內容加以譴責。

1968年11月,羅馬尼亞共產黨總書記壽西斯古指出「限制或放棄華沙條約成員國的主權的理論(即有限主權論)不符合社會主義國家關係的準則」。

1968年-1969年,中國的兩報一刊社論批判布里茲尼夫主義為霸權主義,是「社會帝國主義的強盜理論」。

結束

戈巴卓夫上台後,於1988年提出新思維,摒棄了布里茲尼夫主義。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