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人民共和國在1946年至1952年之間對其農業部門實行了集體化。
根據1946年2月發佈的指示,該政策旨在將個人土地所有權和勞動力整合為集體農場(農民工作合作社),南斯拉夫政府遵循蘇聯的模式,有兩種類型的農場,即國營農場和集體農莊。農民的財產在政府的監督下經營,政府所有的國營農場由僱傭的勞動力經營。在歐洲的共產國家中,南斯拉夫的集體農戶中所佔比例僅次於保加利亞。1950年,21.9%的耕地和18.1%的家庭正在集體化。1950年5月的卡津起義是對國家集體化不滿的農民起義,並且是整個1950年代南斯拉夫放棄集體化的一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