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教案是清朝光緒十一年二月十七日(1885年4月3日)在合肥發生的一次教案。
教案發生的前一天,英國傳教士卜羅柏和他的中國隨從自蕪湖來到合肥,下榻於四牌樓附近的旅館。第二天的晚上,有歹徒闖進旅館搜查英國傳教士,卜羅柏被歹徒毆打並搶劫財物。歹徒逃匿後合肥縣官員趕到事發現場,並護送卜羅柏回到蕪湖。
事後英國駐蕪湖領事照會南洋大臣曾國荃和安徽巡撫裕祿,要求賠償。經蕪湖關道及廬州府決定賠償330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