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吉斯斯坦人權

吉爾吉斯斯坦憲法規定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民主共和制的國家,吉爾吉斯斯坦自1991年蘇聯解體後進行了許多民主化的嘗試,然而該國的人權狀況仍然欠佳,一些傳統文化的陋習(搶親)、部落/民族矛盾、宗教衝突、政治腐敗問題一直困擾該國脆弱的民主制度。儘管如此吉爾吉斯斯坦的人權狀況在中亞地區仍然是表現最好的國家。在2005年的鬱金香革命後,新政府改善了該國的民主制度,然而一些特定人群如LGBT被政府重點監視。[1]相比中亞地區絕大多數國家為獨裁政權,吉爾吉斯斯坦的的民主化完成情況較為良好,民主指數新聞自由指數一直以來在中上水準。[2]

參考來源

  1. ^ Kyrgyzstan, events of 2019. Human Rights Watch. [2021-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5). 
  2. ^ World Press Freedom Index 2020: Kyrgyzstan. 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 [2021-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