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才常
唐才常(1867年—1900年8月22日),字伯平,號紱丞,又字佛塵,湖南瀏陽人。生於清同治六年(1867年),與譚嗣同同鄉,同師於歐陽中鵠,並稱為「瀏陽二傑」,因發動自立軍起義,被張之洞逮捕,斬首。
唐才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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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同治六年 1867年 大清湖南省長沙府瀏陽縣 |
逝世 | 光緒二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1900年8月22日 清朝湖北省武昌府武昌縣大朝街滋陽湖畔 |
國籍 | 清朝 |
別名 | 唐伯平、唐紱丞、唐佛塵 |
教育程度 | 校經書院 嶽麓書院 兩湖書院 |
職業 | 政治人物 |
活躍時期 | 20世紀 |
親屬 | 三子 唐有壬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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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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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與熊希齡、譚嗣同、蔣德鈞、陳三立等創湖南時務學堂。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正月,與譚嗣同等發起創立南學會,擔任議事會友。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八月,應譚嗣同電召赴京師,行至漢口,聞政變發生,嗣同等就義。遂南返,旋往上海,歷遊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二月,回到上海,主編《亞東時報》。秋,再赴香港、南洋、日本,與康有為、梁啓超、孫中山等人接觸,圖謀武裝勤王。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義和團事起,唐在上海與沈藎、畢永年等組織「正氣會」,對外託名「東文譯社」,後改名為「自立會」,自任總司令;光緒二十六年七月初一日(1900年7月26日),在上海愚園邀集維新人物,召開「中國國會」(又名中國議會),由葉浩吾主席,宣佈:「不認通匪矯詔之偽政府」「保全中國自主」等事項;並由容閎以英文起草對外宣言,謂「決定不認滿洲政府有統治清國之權」。會中推舉容閎、嚴復為正副會長,才常任總幹事,參加者八十餘人,孫寶瑄、汪康年、章太炎、畢永年等與焉。會後決定自立軍分七路大舉,定七月十五日在漢口、漢陽、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同時起事。因保皇會匯款不至,擬延於二十九日發難。自立軍前軍統領秦力山在安徽淮南大通,未得情報,仍按期起事,迅遭失敗。
清政府聞風聲,沿長江戒嚴。湖廣總督張之洞對於唐才常的活動早有所聞。唐肄業於兩湖書院,算是他的門生。後有剃頭匠向都司告密,張之洞派兵搜索。光緒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1900年8月21日)晚,漢口總機關被破獲,唐與林圭、傅慈祥、田邦璿(璇)等12人被捕。張之洞特派鄭孝胥去審問,才常說:「此才常所為,勤王事,酬死友,今請速殺!」並獄中題詩「賸好頭顱酬故友,無損面目見群魔」。於光緒二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1900年8月22日)夜二更於武昌大朝街滋陽湖畔斬首,臨刑前有詩「七尺微軀酬故友,一腔熱血濺荒丘。」同難者共十一人,懸才常首級於漢陽門。
遺稿有《覺顛冥齋內言》4卷,另有部分文稿收入《瀏陽二傑遺文》。後有新編《唐才常集》。
其它
- 三子唐有壬,曾任國民黨民國政府外交部常務次長。
參考資料
- ^ 湖北省人民委員會. 湖北省人民委員會轉發省文化局所提出文物保護單位第一批名單,希做出標志負責保護的通知((56)鄂化字第1049號). 維基文庫. 1956年11月15日.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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