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請負制

場所請負制(日語:場所請負制ばしょうけおいせい)是日本江戶時代松前藩實行的一種家臣知行形式,它源於商場(場所)知行制日語地方知行,是蝦夷地特有的流通制度。

背景

江戶時代的農業技術在寒冷地區種植稻米是困難的,統治蝦夷地的松前藩由於地勢原因,難以期望獲得米的收成。因此,在松前藩,藩主給予家臣的俸祿並不是基於石高的地方知行,而是通過所謂的商場(場所)知行制建立主從關係。該制度是在藏入地以外的蝦夷地及和人地設立相當於給地的漁場和與阿伊努人進行交易的商場(場所),並將這些交易權作為知行分配給家臣。

在和人地的給地中,家臣們擁有向漁民徵收現物稅的權利,這與地方知行的形式幾乎相同,但和人地的大部分地區實際上是松前藩的藏入地,因此大部分家臣的給地位於蝦夷地。此外,即使在這些給地內,採金、獵鷹、鮭魚和鱒魚的捕撈、伐木等權利全部歸藩主所有。知行主僅被允許每年自掏腰包租船進行交易。

在這樣的背景下,擁有豐富資本的近江商人等開始在松前設立店鋪,進行實質性進軍。持有知行的家臣們不得不向商人借取交易所需的物資和生活費用,從而參與交易,並將從交易中獲得的商品交給商人以償還債務。然而,隨着蝦夷地交易的複雜化,家臣們逐漸無法承擔資本和技術的負擔,債務不斷累積,交易權本身開始以「場所請負人」的名義由商人代理,知行主則獲得固定的運上金。這就是場所請負制度的形成。

歷史

當時的北海道、薩哈林及北方領土的行政大致按照知行地(場所)進行地域區分,並在本州以南的基礎上施行了鄉村制。關於知行地的文獻中,除了使用「場所」外,也出現了「領」的表述。場所請負人代表知行主行使行政權。此外,阿伊努人得到百姓身份。在阿伊努人居住地,老弱病殘和兒童會得到藥品和救濟米的供給(照顧),當地的有力者被任命為役蝦夷(如惣乙名、乙名、脇乙名、惣小使、小使、土産取等職務)。役蝦夷負責將藩或幕府的法規傳達給平蝦夷(居民),並調查居民,製作宗門人別改賬(江戶時代日本的人口統計),收取作為年貢米替代品的獸皮等當地特產,掌握勞動力並動員進行夫役(如會所、運上屋和番屋等雜役)[1]

此外,阿伊努的漁捕存在多種形式,包括僱傭漁場勞動和自營(阿伊努的自營業)。當時,在和人社會中,小作農、丁稚奉公和住家女傭等年期奉公是非常普遍的現象,生活並不輕鬆。

在松前藩統治時期,禁止使用和語和和裝,但在奉行的統治下,這些禁令被解除並受到推薦(和風化政策)。如果穿着和裝,會獲得衣物和鬢髮油等的獎勵。和風化主要在役蝦夷中進行,但對平蝦夷的普及並不多。和風化的普及率存在地區差異,負責場所經營的和人官員中,有些地區並不積極推動和風化,甚至有些地方是半強迫地進行的。此外,自第二次幕領時期以來,為了對抗蝦夷地流行的天花,對居民進行了種痘等防疫措施[2][3][4][5][6]

參考文獻

  1. ^ 榎森進. 「日露和親条約」調印後の幕府の北方地域政策について (榎森進教授退任記念号). 東北學院大學論集. 歴史と文化 (東北學院大學學術研究會). 2014, (52): 17–37,39,41,43. ISSN 1880-8425. 
  2. ^ 遠藤匡俊. 根室場所におけるアイヌの命名規則と幕府の同化政策. 歴史地理學 (歴史地理學會). 2002-01, 44 (1): 48–59. ISSN 0388-7464. 
  3. ^ 松木明知. 新出の平沢屏山のアイヌ種痘図に関する一考察 : オムスク造形美術館所蔵の「種痘図」を巡って (PDF). 日本醫史學雜誌 (日本醫史學會). 2010-09, 56 (3): 427–436. ISSN 0549-3323. 
  4. ^ 諸澄邦彥 醫療史跡 五郎治と久蔵 Isotope News 2014年7月號 No.723 五郎治と久蔵
  5. ^ 公命蝦夷人種痘之図 國貞 畫 早稲田大學
  6. ^ 種痘の普及 水腫病対策 函館市史デジタ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