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承宣

安邦承宣越南語Thừa Tuyên An Bang承宣安邦),是後黎朝十三承宣之一,初設於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北鄰明朝廣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西接諒山承宣京北承宣海陽承宣

安邦承宣(處、鎮)
後黎朝承宣
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阮聖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黎聖宗洪德六年(公元1475年)行政區劃
國家後黎朝
歷史 
• 成立
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
• 廢除
阮聖祖明命十二年(1831年)
前身
繼承
東道
廣安省
今屬於廣寧省海防市廣西壯族自治區

建置沿革

黎太祖順天初曰安邦,屬東道。至黎聖宗光順七年(1466年)設置承宣,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四月,黎聖宗下令繪製各承宣地圖(劃定版圖),各承宣改題為「處」,安邦承宣為安邦處,黎襄翼帝洪順年間改稱為鎮。

莫憲宗廣和元年(1541年)以永安州澌浮、金勒、古森、了葛、羅浮五峒獻於明朝[1]。安邦鎮至黎中興時為避英宗諱(黎維邦)改稱安廣鎮。西山朝將海陽鎮荊門府劃入安廣鎮轄。

阮世祖嘉隆元年(1802年),復以荊門府入海陽鎮,仍以海東一府爲安廣鎭,阮朝明命三年(1822年),明命帝再改安廣鎮為廣安鎮,明命十二年(1831年)北城諸鎮撤鎮設省,廣安鎮撤改廣安省[2]

行政區劃

安邦承宣轄1府3縣4州。

參考文獻

  1. ^ 潘清簡等.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 卷二十七 黎莊宗元和八年. 
  2. ^ 潘清簡等. 欽定越史通鑑綱目 卷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