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建省是1933年至1934年閩變時期中華共和國的四個省份之一,其轄境在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西北部,省會延平(南平縣),下轄16縣,分別為南平、沙縣、將樂、順昌、永安、尤溪、建甌、建陽、崇安、浦城、松溪、政和、邵武、光澤、泰寧、建寧,其境域大致相當於今日的南平地區和三明部分地區。延建省在成立之初稱作閩上省,1933年12月正式定名為延建省。省長薩鎮冰、副省長郭冠傑。1934年,隨着中華共和國被南京國民政府消滅,延建省被取消建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