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可選(16世紀—1645年),河南府閿鄉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張可選是在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2],十三年(1640年)成進士,擔任章丘知縣。任內在家孝順家人,做事清廉正直,因地方多變故而用計守城,弘光年間在任內去世,得在鄉賢祠祭祀[1][3]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山東疆吏:……張可選,閿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章邱知縣。
  2. ^ 光緒《閿鄉縣志·卷九·選舉》:張可選 崇禎癸酉(舉人),見進士。
  3. ^ 光緒《閿鄉縣志·卷十·人物》:張可選,崇禎庚辰進士,任章邱令。居家孝友,服官清廉,時地方多故,城守有方,以勞卒於任,祀鄉賢。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光緒《閿鄉縣志》·卷九·選舉
  • 光緒《閿鄉縣志》·卷十·人物
官銜
前任:
萬世顯
明朝章丘縣知縣
1641年-1645年
繼任:
呂雲藻
清朝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