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1970年1月14日)是臺灣企業家、商人,曾任遠東航空董事長。

張綱維
性別
出生 (1970-01-14) 1970年1月14日54歲)
 中華民國台灣省
居住地 中華民國臺灣台北市
國籍 中華民國
職業商人
伴侶沈韋汝(2010年-?,曾舉辦婚禮)
兒女1
經歷

生平

樺福集團

張綱維主導的樺福集團旗下建設公司以接手、整建爛尾樓聞名。

遠東航空董事長

重整、入主遠東航空

2008年5月13日,遠東航空發生財務危機、暫停營業,經向法院聲請重整獲准。

2009年10月5日,由重整人「富理門公司」蔡慧玲律師與樺福集團張綱維董事長議定投資協議,引進樺福集團資金、由張接手經營遠航,遠航成功於2011年4月18日復航。

2015年10月1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完成重整,並於2015年10月16日確定。遠東航空曾主要經營國內航線、兩岸航線以及區域國際航線[1]

遠航突然停飛

2019年12月12日,遠航無預警宣佈停飛,董事長張綱維不知去向、並在群組發出「遺書」[2],僅留下遠航副總黃育祺、盧紀融出面向民眾道歉[3]

2020年1月,遠航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廢止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註銷許可證及獲配航權[4]

涉嫌掏空遠東航空

2020年,張綱維遭爆涉嫌掏空遠航新台幣36億元。同年7月30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數十罪起訴、聲請羈押獲准[5]。法院又於2020年10月30日、12月30日、3月1日裁定延押,張後於2021年2月24日獲裁定以新台幣8,000萬元現金加上律師新台幣2,000萬元保證書擔保後,准予停止羈押[6],並自2021年3月1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張則否認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業務侵佔罪、詐欺得利罪、背信罪、重整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虛偽陳述罪、公告申報財報不實罪、特別背信且其犯罪所得達1億元以上罪、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及記入帳冊罪、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罪、違法逃漏稅捐罪」等罪名。

而在2024年10月7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對張綱維強制處分召開調查庭,除了先前已裁定的限制出境、出海與限制住居外,另外裁定需要做進一步的電子監控[7]

個人生活

張與藝人韋汝曾於印尼峇里島舉行婚禮,但未於台灣登記結婚,兩人育有1子[8]

參考資料

  1. ^ 存档副本. [2022-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9). 
  2. ^ 存档副本. [2022-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30). 
  3. ^ 存档副本. [2022-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30). 
  4. ^ 存档副本. [2022-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9). 
  5. ^ 存档副本. [2022-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9). 
  6. ^ 存档副本. [2022-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9). 
  7. ^ 中央通訊社. 張綱維一審判14年 北院裁定加裝電子腳鐐 | 社會. 中央社 CNA. 2024-10-07 [2024-10-08] (中文(臺灣)). 
  8. ^ 存档副本. [2022-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9).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