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台灣通行證

擁有大陸戶籍的中國公民从大陆前往台灣的通行證件

往來台灣通行證,簡稱台灣通行證,俗稱陸胞證大通證,前稱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為國家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發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戶籍中國公民暫住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持有人前往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通行證件。

往來台灣通行證
卡式往來台灣通行證(正面)
簽發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
有效地區 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
類型旅行證件身份證件
用途供前往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旅客通過大陸邊檢口岸
簽發對象
有效期5年(卡式、未滿16周歲;本式)
10年(卡式、年滿16周歲)[1]
3個月(一次有效)
費用¥60(電子卡式)
¥15(一次有效)

大陸居民因個人事務前往台灣地區定居、探親、探訪、處理婚喪、處理財產等私人事務。或者應邀前往台灣地區進行文化、經濟、體育、科技、學術活動(包括兩岸事務的訪談、會議、採訪事務)時,可申領往來台灣通行證。[2]

從大陸地區出境前往台灣地區以及返回時需將此證件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查驗。大陸居民在入出境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時需將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發給的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俗稱「入台證」)和此證交由國境事務大隊一併查驗。此外,持有往來台灣通行證可以在香港澳門中轉,可入境並最多停留7天。

在台灣地區,往來台灣通行證並非有效的身份證件,大陸居民如需證明身份須出示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等中華民國政府簽發的證件。

中國大陸居民經桃園機場當日轉機且不入境的情況下,無需申領和使用入台證,僅需持有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如護照、旅行證、香港簽證身份書等)。但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旅客若從中國大陸地區出發,除非從重慶南昌或者昆明出發經台灣轉機前往其他地區,仍需持有有效的往來台灣通行證及有效的簽注(團隊旅遊除外),方可通過邊檢檢查。

歷史

由於國共內戰等因素,臺海兩岸中斷高層級官方交流,導致兩岸政治分隔60餘年。1987年後,臺灣和澎湖島嶼解嚴,重新開放中國大陸探親事務。[3][4] 1987年10月15日,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長俞國華行政院院會正式宣佈,開放台灣自由地區居民赴中國大陸探親。10月16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公佈了《關於台灣同胞來祖國大陸探親旅遊接待辦法的通知》。

1988年11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啟用往來台灣通行證作為大陸居民前往台灣的旅行證件。[5]

1996年8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啟用5年期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大陸居民需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往來台灣。[5]

2003年12月,公安部出台方便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的便利措施。一是進一步簡化大陸居民申請赴台灣的手續。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申請人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入台許可」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前往台灣簽注;二是放寬簽發多次出入境簽注的範圍和有效期限,大陸居民申請前往台灣,公安機關最長可為其簽發3年有效多次往來台灣簽注;三是大陸居民在台灣期間取得台灣居民身份證件的,可自願選擇放棄大陸居民身份;四是取消大陸居民憑有效簽注返回大陸限制。[5]

2016年2月1日起,國台辦實行「陸客中轉」試點政策。從重慶南昌或者昆明出發經台灣轉機前往其他地區的旅客無需申領此證,只需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目的國入境文件即可從機場出境。

2016年12月15日,公安部決定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或稱卡式大通證)。新版通行證與此前啟用的新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一樣,為參照國際民航組織DOC9303 TD-1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旅行證件,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晶片,採用多項物理防偽和數字安全技術。正面打印持證人個人資料以及證件簽發管理訊息,背面打印前往台灣簽注等訊息,並可由證件簽發機關重複擦寫,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新證將對申請人採集或核驗指紋,但對已經留存指紋訊息並符合邊檢機關規定條件的持證人,可以在出入境時使用自助查驗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2016年12月26日,福建省公安機關開始試點受理新版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受理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其他地方公安機關將適時簽發新版通行證。新版通行證啟用後,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及貼紙式前往台灣簽注可以繼續使用。持有有效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可以繼續申請貼紙式前往台灣簽注,也可以申請換發新版通行證[6]。公安部宣佈自2017年4月24日,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同時停止原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7]。已經持有有效的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且通行證仍在有效期內的,可以繼續使用原通行證申請赴台簽注並往來台灣。

2017年7月1日起,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由每證100元降為每證80元,一次有效通行證由每證20元降為每證15元。大陸居民前往台灣簽注收費標準,一次有效簽注由每件20元降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簽注由每件100元降為每件80元。

2019年12月,中國國家發改委宣佈自2020年1月1日起,往來台灣通行證收費標準由每證80元降為每證60元。

2022年5月,最後一批本式大通證有效期限截止,所有持本式大通證的大陸居民須換領2015版往來台灣通行證一次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往來台灣[8]

2024年4月28日,國家移民管理局公佈,自5月6日起,北京、上海等20個試點城市16周歲以上戶籍居民(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除外)換發補發往來台灣通行證可線上辦理。[9]

式樣

電子卡式大通證

正面(個人資料)

與此前啟用的新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一樣,卡式大通證正面的左側為通行證持有者的照片,下面有縮微打印。通行證採用雙色熒光防偽設計,在紫外線燈觀察下可見紫色熒光長城和藍綠色熒光山體。除此以外,通行證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 通行證編號:「L」字開頭,後接8位阿拉伯數字,標註於證件正面右上方
  • 姓名:分兩行同時注有中文姓名和姓名的漢語拼音
  • 出生日期:以「YYYY.MM.DD」之形式記載
  • 性別(男/女)
  • 有效期限:以「YYYY.MM.DD(簽發日期)-YYYY.MM.DD(失效日期)」之形式記載(發放給未滿16周歲的人士的證件,有效期為5年;發放給年滿16周歲的人士的證件,有效期為10年)
  • 簽發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2019年6月1日前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 簽發地點:只記錄簽發所在省份(或自治區、直轄市)
  • 證件機讀碼
背面(簽注)

卡式大通證背面顯示所辦理的簽注信息,採用熱敏重印膜設計,其所包含的內容如下:

  • 前往台灣簽註:該欄顯示簽注種類、往返次數、有效期和備註等信息,同時該欄也添加了簽注二維碼。簽注可重複擦寫。
  • 自助通關提示
正面
背面
電子卡式《往來台灣通行證》

本式大通證

封面
個人信息頁
本式《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簡式樣本(紙質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2017年停止發行)

本式大通證的設計和港澳通行證相似,稍有不同。

個人資料頁

與97-2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一樣,在資料頁中,左側為通行證持有者的照片,照片下有一小條形碼,資料頁下方為含有可機讀識別碼的機讀區。通行證主要資料有一層防偽膜,防偽膜中有天安門和五星圖案,照片上還有CHINA字樣和牡丹的雷射防偽圖案,機讀區上有「中國·CHINA」的雷射防偽文字。與護照不同的是,通行證的背景有個雙龍圖。除此以外,通行證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 通行證編號:「T」字開頭,後接8位阿拉伯數字
  • 姓名:分兩行同時注有中文姓名和姓名的漢語拼音
  • 性別
  • 出生日期:以「YYYY年MM月DD日」之形式記載
  • 身份證號碼
  • 有效期至: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有效期為5年)
  • 簽發地點:只記錄簽發省份(或自治區、直轄市)
  • 簽發日期:記載格式同出生日期

與港澳通行證不同的是,在個人資料頁上一頁中有一句聲明。

请主管机关对持证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

一次有效大通證

 
一次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樣式

一次有效大通證的設計基本承襲本式大通證。相比本式大通證,請求頁取消改為簽注頁;資料頁名稱由「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改為「往來台灣通行證」,取消登載身份證號碼,並增加登載簽發機關,右側增加持證者照片縮微打印,並取消照片下方條形碼。

編碼規則

2015版大通證機讀碼順序標識
位數 字段 格式 說明
1-2 證件標識 CD 表示2015版往來台灣通行證
3-11 通行證號碼 前綴字母L,後接8位數字 與正面視讀區證件號碼一致
12 校驗位 1位數字 3-11位校驗碼
13 空位 < 不適用
14-19 有效期 YYMMDD 證件有效期截止日
20 校驗位 1位數字 14-19位校驗碼
21 空位 < 不適用
22-27 出生日期 YYMMDD 持證人出生日期
28 校驗位 1位數字 22-27位校驗碼
29 空位 < 不適用
30 校驗位 1位數字 3-12位、14-20位、22-28位總校驗碼
注1:校驗碼採用ICAO Doc 9303標準;
本式大通證機讀碼順序標識(第一行)
位數 字段 格式 說明
1-2 證件名稱代碼 D< 表示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或一次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
3-5 簽發國 CHN 簽發國為中國
6-41 中文姓名 36位拉丁字母 持證人姓名的GBK漢字內碼字母轉換
42 證件種類 T 表示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或一次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
43 姓名棄字數 1位拉丁字母 本行6-41位捨棄漢字數(A-Z對應0-25)
44 校驗位 1位拉丁字母 本行6-41位校驗碼
(第二行)
1-9 證件號碼 T 表示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或一次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
8位數字 與資料頁視讀區證件號碼一致
10 校驗位 1位數字 本行1-9位校驗碼
11-13 簽發國 CHN 簽發國為中國
14-19 出生日期 YYMMDD 持證人出生日期
20 校驗位 1位數字 本行14-19位校驗碼
21 性別碼 M或F 男性為M,女性為F
22-27 有效期 YYMMDD 證件有效期截止日
28 校驗位 1位數字 本行22-27位校驗碼
29-30 出生世紀 19或20 出生年的前兩位
31-32 有效期世紀 19或20 有效期截止年的前兩位
33-36 簽發機關 4位字母/數字 通行證簽發機關代碼
37-42 空位 <<<<<< 不適用
43 校驗位 1位數字 本行29-42位校驗碼
44 總校驗位 1位數字 本行1-10位、14-20位、22-43位總校驗碼
注1:校驗碼採用ICAO Doc 9303標準; 注2GBK漢字內碼16進制0-F對應轉換為A-P
注3:超出9個漢字字符須捨棄,不足字符均以<補齊;
注4:簽發機關代碼為省級行政區劃代碼前4位,香港為HKGL,澳門為MACL

申領

證件申請

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應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要求電子版,如辦理地區提供現場拍照則無需提供。

還應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部分人士還需戶口簿原件,並提交複印件,按各地區規定執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申請前往台灣,由暫住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須交驗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定居國外的證明,並提交複印件。如果是代辦,則交驗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應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應邀前往台灣的,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複印件。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覆原件。

申請補發證件的,須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換發證件的,須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10]

2019年4月1日起,包括往來台灣通行證在內的中國內地居民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辦理往來台灣通行證,在異地辦理的條件和在申請人的戶籍地辦理一致[11]

證件製作

卡式《往來台灣通行證》每證60元人民幣;大陸居民往來台灣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12][13]

公安機關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一般情況下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如果是急件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對再次申請往來台灣簽注的,一般情況下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如果是急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14]部分地區提供自助簽注通道(僅限卡式大通證),符合使用條件者通過自助通道可即刻辦結。[15]

遺失處理

由於國家移民管理局在台灣地區沒有設立分支機構,因此在台灣丟失往來通行證後無法直接補辦,但可以嘗試以下措施解決問題:

  • 在台灣地區工作、學習、生活的大陸居民,所持大通證有遺失或逾期的,可以委託大陸親友向原證件簽發機關提交大通證(不含簽注)換發、補發申請,如果遭遇困難,可聯繫海峽交流基金會協助;[16]
  • 短期前往台灣(例如旅遊、商務或探親等)的旅客如果丟失往來台灣通行證,可以憑中華民國警察開具的報案回執向移民署補辦入台證(如果入台證也一併丟失)。即將返回大陸時,當事人可憑報案回執和入台證向航空公司或航運公司辦理登機/船手續,待承運人聯繫目的地口岸獲得同意後允許當事人登機/船。抵達中國大陸口岸後,邊檢在查驗當事人身份無誤後允許入境,同時將丟失的通行證作廢處理。[17]

出入境

持證人須取得對應目的的簽注才能持證從中國大陸出境,中華民國政府依中華民國憲法及其他法令將中國大陸視為「大陸地區」而非「外國」,故中國大陸居民(不含港澳居民和經海外的大陸居民)亦無法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入出境臺灣地區,而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行的「往來台灣通行證」和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簽發的「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俗稱「入臺證」)出入臺灣。

簽注

 
本式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上的G簽注(已停止簽發)
 
新版本式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上的L簽注(已停止簽發)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上的Y簽注及中國邊檢廈門高崎出入境章

簽注類型

簽注的英文字母表示漢字首字拼音,如G表示「個」。

  • 指定地區(小三通)簽注
    • 個人旅遊(G)、團隊旅遊(L)(金門及馬祖):簽發給福建省戶籍和持有福建省居住證的居民,6個月一次有效、1年多次有效[註 1],備註欄註限「直航赴金門、馬祖」,2024年9月27日起,恢復辦理福建居民赴馬祖旅遊簽注[18],2024年9月27日起,恢復辦理福建居民赴金門旅遊簽注[19][20]
  • 探親(T):可用於探親、團聚、探病,6個月一次有效、3年多次有效
  • 學習(X):有效期與學制相應的多次有效簽注
  • 定居(D):6個月一次有效
  • 乘務(C):簽發給執行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的乘務人員,1年多次有效
  • 商務(F):持國務院台辦「應邀赴台立項批覆」赴台進行經貿、交流活動,6個月一次有效、1年、2年、3年多次有效
  • 應邀赴台(Y):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赴台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交流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採訪,6個月一次有效、1年、2年、3年多次有效
  • 其他(Q):可用於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訴訟等私人事務,赴台就醫或陪護,對台近海漁工派遣勞務等事務,6個月一次有效
已經停止(暫停)簽發的簽注種類:
  • 居留、依親、返鄉(J):3年多次有效;2016年更名為探親(T)簽注,該簽注停止簽發[21]
  • 個人旅遊(G):6個月一次有效;由於2019年8月1日起台灣個人游暫停實施,該簽注暫停簽發至今[22]
    • 個人旅遊(G)(小三通:6個月一次有效,僅限從中國大陸直航前往金馬澎地區。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2020年1月起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全面暫停,該簽注暫停簽發至今
  • 團隊旅遊(L):3個月一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2020年1月起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全面暫停,該簽注暫停簽發至今

自助出入境檢查

中國大陸

持有《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持證人,如已採集指紋並辦妥有效簽注(團隊旅遊(L)簽注除外),可在邊檢使用快捷通道出入境。[23] [24]

參考文獻

  1.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至10年. 人民網. 2015-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1) (中文(簡體)). 
  2. ^ 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的条件.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2008-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31) (中文(簡體)). 
  3. ^ 1987 開放一般民眾赴大陸探親[永久失效連結]
  4. ^ 1987年兩岸開放探親始末:台灣老兵重歸長城. [2019-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1). 
  5. ^ 5.0 5.1 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国出入境管理主要改革举措以及便民措施一览. 中國網. [2020-0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01).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2016年12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2月21日) (中文(簡體)). 
  7. ^ 4月24日起公安部全面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觀察者網. 2017-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2). 
  8. ^ 出入境证件简明手册.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1-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06). 
  9. ^ 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进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 5月6日起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可“全程网办”.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4-04-28 [2024-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28). 
  10.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www.mps.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2018-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2). 
  11. ^ 下周一(4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 新京報. [2019-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6). 
  12. ^ 新浪新聞. 港澳通行证7月起收费下调20元 普通护照降40元. [2017-06-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9). 
  13. ^ 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永久失效連結]
  14. ^ 办证时限规定.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2008-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06) (中文(簡體)). 
  15. ^ 上海推24小时港澳台自助签注几分钟可完成,限沪籍居民办理. news.163.com. [2018-08-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22). 
  16. ^ 海峽交流基金會. 大陆民众之「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通证)在台湾遗失或逾期,应该如何处理?. [2024-0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24). 
  17. ^ 台湾通行证和入台证在台期间丢失怎么办?. 
  18. ^ 余曉涵、汪淑芬. 中國開放福建赴馬祖旅遊由小三通出入境 最多停留15天. 中央通訊社. 2024-08-22 [2024-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8-23) (中文(臺灣)). 
  19. ^ 陳詩文. 福建居民赴金门旅游签注恢复办理. 央視網. 2024-09-27 [2024-09-27] (中文(中國大陸)). 
  20. ^ 陳政錄、周湘芸、屈彥辰. 陸開放福建居民遊金門 我盼再鬆綁. 聯合報. 2024-09-28 [2024-09-29] (中文(臺灣)). 
  21. ^ 天津網. 赴台通行证取消6项签注(新旧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对比). 本地寶. [2018-05-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2). 
  22. ^ 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关于暂停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2019-07-31 [2019-07-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31). 
  23. ^ 厦门口岸首批10条自助通道投用 几秒便可搞定边检手续. 廈門網. 2015-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30) (中文(簡體)). 
  24. ^ 北京市公安局. 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018-05-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3). 

外部鏈接

備註

  1. ^ 發給旅遊從業者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