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富民
吳元年(1367年),朱元璋效法劉邦將天下富豪前往關中平原定居的做法,下令蘇州境內前元朝官吏、依附張士誠的有錢人、有可能謀反的江南富民前往濠州定居。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境又下令富民前往臨濠府定居。洪武十三年(1380年)起,又讓富民前往南京定居。次年又讓江南富民十四萬前往濠州定居。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朝廷又讓五千三百戶富民前往南京定居。洪武三十年(1397年),朝廷讓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隸、應天十八府州一萬四千二百四十三戶富民前往南京定居。明成祖繼承了徙富民一政策,永樂十九年(1421年),永樂遷都,朝廷讓直隸、應天、蘇州等十地、浙江等九布政司三千餘戶富民前往北京定居。[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