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專區
汕頭專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已撤消的行政區,在今廣東省東部。1956年設置,專員公署駐汕頭市。轄原粵東行政區所屬潮陽、潮安、澄海、饒平、南澳、揭陽、普寧、惠來、梅縣、大埔、豐順、五華、興寧、平遠、蕉嶺15縣。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汕頭、潮州2市改為縣級市,劃歸汕頭專區領導。
1959年,原屬惠陽專區的海豐、陸豐、紫金3縣劃入汕頭專區。同年,轄縣撤併如下:
- 撤銷潮州市,併入潮安縣;
- 撤銷澄海縣,併入汕頭市;
- 撤銷惠來縣,併入普寧、潮陽2縣;
- 撤銷蕉嶺縣,併入梅縣;
- 撤銷豐順縣,併入大埔、揭陽2縣;
- 撤銷南澳縣,併入饒平縣;
- 撤銷平遠縣,併入興寧縣。
調整後,汕頭專區轄1市、12縣。
1960年,復設澄海、南澳2縣。1961年,復設惠來、豐順、平遠、蕉嶺4縣。1963年,將紫金縣劃歸惠陽專區。1965年,劃出梅縣、五華、興寧、大埔、蕉嶺、平遠、豐順7縣分設梅縣專區;由揭陽、陸豐2縣析置揭西縣。汕頭專區轄1市、11縣。
1970年,撤銷汕頭專區,改置汕頭地區。
參考文獻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