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潘士達弟。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浙江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三甲第九十三名進士。刑部觀政,三年十月授行人司行人,出使滇南,平定苗亂有功,崇禎元年考選,擢雲南道監察御史。三年因事降調歸里,築室於康山,閉門著述。八年起補福建鹽運司知事,十年升大理寺右寺副,十一年升大理寺正,升禮部主客司員外郎,十二年升禮部祠祭司郎中,十三年升湖廣右參議,改江西南昌道右參議,十四年升江西湖西道副使。逾年,以病乞歸。明亡,歸隱山中,卒年七十七。有《尚書葦籥》五十八卷[2][3]。
參考文獻
- ^ 《天啓壬戌科序齒錄》:潘士遴,浙江湖州府烏程縣籍安吉州人,監生,字叔獻,號青蓮,治書經,行三,丁亥年十月初十日生,己酉鄉試二十名,會試一百五十二名,廷試三甲九十三名,刑部觀政,癸亥十月授行人。曾祖鉞;祖雲,歲貢、廣德州同知;嗣祖霞;父秉純,封刑部員外;嗣父秉心。母姚氏。慈侍下,兄士弘;士連,監生;士志;元選,生員;士達,壬辰進士、江西右參政;士安;士逵,生員;士遇;士完,生員;士道;士遨;弟士生;士透,生員;士莊;士逯;生員;士遲,生員。娶倪氏,子基依,生員;基伉;基位;侄基慶,監生;基祉,生員;基礽,生員;基禎。
- ^ 明朝 《尚書葦籥》 潘士遴撰
- ^ 明朝 《烏程縣志》 潘士遴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