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化基
太平興國二年(977年)進士,歷任通判常州,嵐州知州。趙普說他年輕快速提拔,無益於治,於是改任淮南節度使判官。王化基說,不幸丞相嫉妒後進,男兒逢明主,豈能屈於幕府。於是上書向宋太宗自薦,自稱真定男子,仰慕范滂有天下之志,事論能切中時弊。宋太宗看到後說:「化基自結人主,慷慨之士也。」於是任用為著作郎,遷右拾遺、三司判官、知制誥。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上書稱治天下就像種樹,根本固枝葉不足憂,朝廷治而邊區安。他推薦的王嗣宗等人都很稱職。王化基獻《澄清略》,建議恢復尚書省,慎公舉,懲貪官,省冗官,擇遠官。上書被宋太宗稱道。淳化年間,拜御史中丞。轉任工部侍郎。至道三年(997年),任參知政事。咸平四年(1001年)以工部尚書罷知揚州。他和僚屬同坐禮部尚書。死後贈右僕射,諡號惠獻。其子王舉正、王舉元。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 《宋史》卷二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