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寶滿語ᡥᡡᠪᠣᠣ穆麟德轉寫hūboo,1695年—1756年),伊爾庫勒氏,滿洲鑲白旗人。清朝政治人物,武進士出身。

雍正五年(1727年)中式丁未科二甲武進士,授官三等侍衛,補陝西永興堡守備,雍正八年(1730年),準噶爾二萬餘人進犯科什圖卡倫,瑚寶隨總兵樊廷進剿,奮戰取勝。雍正九年(1731年),準噶爾再犯吐魯番,瑚寶從樊廷進剿,以勞績獲得賜銀三百。累遷肅州鎮右營游擊

高宗即位,瑚寶累遷山西大同總兵,賜孔雀翎。乾隆十二年(1747年),遷固原提督。乾隆十三年(1748年)署甘肅巡撫,兼總督事務。召授兵部尚書,不久署陝甘總督,調湖廣,又改漕運總督。因失察盧魯生偽造奏稿之事奪官,仍留任。不久卒,諡恭恪。《清史稿》有傳。[1]

註釋

  1. ^ 《清史稿·列傳九十六》:瑚寶,伊爾庫勒氏,滿洲鑲白旗人。雍正五年武進士,授三等侍衛。補陝西永興堡守備。八年,準噶爾二萬餘犯科什圖卡倫,從總兵樊廷進剿,遇於尖山,獲駝九十。又進敗之於北山,又遇於烏素達阪,擊之退。翌日,分七隊迎戰,瑚寶督兵奮擊,自辰至申,至科什圖,殪敵無算。敵圍峨侖磯,瑚寶赴援,乘夜來襲,領先鋒轉戰雪中七晝夜,奪波羅磚並白墩、紅山、鏡兒泉諸地,得其渠六,敵潰遁。九年,準噶爾復犯吐魯番,瑚寶從廷進剿,以勞賜白金三百。累遷肅州鎮右營游擊。
    高宗即位,復累遷山西大同總兵,賜孔雀翎。乾隆十二年,遷固原提督。上諭之曰:「固原兵驕縱,犯上不法。瑚寶當加意整飭,使兵知畏法,漸次轉移。」又諭之曰:「固原城內外兵多民少,回民過半,私立掌教等名。應時時體訪,期杜釁端。回人充標兵,應留意分別:豪悍者懲黜,怯弱者淘汰,使營伍肅清。」旋疏請營兵具互結,以弓箭、鳥槍、技藝三項輪操;冬季借支春餉,次年四季扣除。下部議行。師征金川,調固原步兵二千。瑚寶請馱載軍裝,以二騾代三馬,可省費三分一,從之。
    十三年,署甘肅巡撫,兼辦總督。奏言:「陝西歉收,師行採買草料為難。將甘肅倉貯豆石撥用,俟兵過照買還倉。」上以通融協濟,有益軍需,溫諭嘉勉。召授兵部尚書。尋署陝甘總督,調湖廣。又改授漕運總督。坐失察盧魯生偽造奏稿事,奪官,仍留任。尋卒,諡恭恪。

參考書目

外部連結

官銜
前任:
舒赫德
兵部滿尚書
乾隆十三年十一月庚辰-乾隆十四年四月戊戌
(1749年1月18日-1749年6月5日)
繼任:
哈達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