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甲
商朝君主
祖甲(?—前1152年),又稱且甲、帝甲,子姓,名載,是商朝第25位國王,武丁之子,前任國王祖庚之弟。他幼年時得到父親武丁寵愛,但他卻不願繼承王位,把王位讓給了兄長,自己與平民生活在一起;兄長病死後,他又在位33年,能很好地照顧一般民眾[1]。《竹書紀年》稱他早年曾征伐西戎,晚年時重修《湯刑》。霍光曾提到祖甲生了一對雙胞胎,一個叫「囂」,一個叫「良」[2]。《史記》稱他在位時荒淫無度,商朝再度衰落。
祖甲建立了完備的周祭制度,以肜祭(鼓祭)、翌祭(舞祭)、祭祭(肉祭)、洅祭(穀物祭祀)、協祭(綜合性祭祀)這五種祭祀方式系統性地祭祀全體祖先。祖甲還在晚年時開創了王位嫡子繼承制,但並未形成長子繼承制,也沒有形成像西周一樣頗為嚴格、覆蓋性的宗法制度,這種改革為商末王子間的爭鬥埋下了隱患[3][4]
在位年數
現今流傳文獻記載的祖甲在位年數有2種說法:
家庭
妻
子
註釋
- ^ 《尚書·周書·無逸》: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爲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
- ^ 《西京雜記》
- ^ 徐中舒《先秦史論稿》
- ^ 王暉《商周文化比較研究》P285-308
前任: 兄祖庚 |
商朝國君 第25代 (一說第26代) |
繼任: 子廩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