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排除原則(也稱競爭排斥原理或高斯定理)[1]在生態學里指的是,兩個物種不能同時,或者是不能長時間地在同一個生態區位生存。因為兩者之間會展開競爭,導致其中的一方獲勝,可以留在原來的生態龕位繼續生存。
另一方為了繼續生存,會改變自己的居住地,或者改變飲食習慣,或者改變自身習性(如改日行性為夜行性,達到時間上和獲勝的一方分離),進化適應以延續生命。相對來說,失敗者一方完全滅絕是很少見的。這些改變也是促成了適應輻射:從原始的一般種類演變至多種多樣、各自適應於獨特生活方式的專門種類的過程。
參見
參考文獻
- ^ 加勒特·哈丁 (1960). The Competitive Exclusion Principle. Science 131, 1292-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