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雅各布·巴霍芬
約翰·雅各布·巴霍芬(Johann Jakob Bachofen,1815年12月22日—1887年11月25日),瑞士法學家和人類學家。1841~1845年任巴塞爾大學羅馬法史教授,1842~1866年任巴塞爾的刑庭法官。曾論證群婚制與母權制的存在,以及從群婚制到對偶婚的過渡形式。[1]所著《母權論》(1861),被認為是現代社會人類學的奠基作品,巴霍芬第一個試圖把家庭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科學地寫出它的歷史,並提出母權先於父權的看法。[2]
約·雅·巴霍芬 | |
---|---|
出生 | 1815年12月22日 瑞士巴塞爾 |
逝世 | 1887年11月25日 瑞士巴塞爾 | (71歲)
國籍 | 瑞士 |
知名於 | 《母權論》 |
科學生涯 | |
研究領域 | 羅馬法、人類學 |
參考文獻
- ^ 辭海編纂委員會. 《辞海》(1999年版) (M) 1.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0: 1656頁. ISBN 7-5326-0630-9.
- ^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第二卷》 (M) 1. 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99年4月: 116頁. ISBN 7-5000-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