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佑輝雇兇殺人案
覃佑輝雇兇殺人案,又稱覃佑輝等人犯故意殺人罪抗訴案,指在2013年至2014年間發生於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的一起連環雇兇殺人案。雖然雇兇殺人之行為並未成功,但因已經構成犯罪未遂,故經四年審理,最終委託人和各被委託人均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覃佑輝、奚廣安、楊康生、楊廣生、莫天祥、凌顯四犯故意殺人罪抗訴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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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佑輝雇兇殺人案 | |
公訴機關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抗訴) |
公訴日期 | 2015年7月9日(原訴) 2019年1月8日(抗訴) |
被告人 | 覃佑輝、奚廣安、楊康生、楊廣生、莫天祥、凌顯四 |
公訴罪名 | 故意殺人罪(未遂) |
審理法院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
宣判日期 | 2019年10月17日 |
宣判結果 | 覃佑輝有期徒刑五年 奚廣安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楊康生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楊廣生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莫天祥有期徒刑三年 凌顯四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 |
其他 | |
調查機關 | 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
一審判決:2015年7月9日提起公訴;2016年4月28日宣判,無罪((2015)青刑初字第464號) 抗訴二審裁定:2016年5月6日提出抗訴;2016年12月19日裁定,撤銷原判((2016)桂01刑終259號)) 再審一審判決:2017年1月提起公訴;2018年12月29日宣判,無罪) 再審抗訴二審判決:2019年1月8日提出抗訴;2019年10月17日宣判,有罪((2019)桂01刑終177號) |
背景
罪犯
覃佑輝,男,1966年4月5日出生於廣西上林縣,壯族,大專文化。為合山百億路橋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除在本案犯故意殺人罪外。另因涉嫌職務侵佔,正被來賓市公安局立案偵查[1]。
奚廣安,男,1963年12月11日出生於廣西南寧市,漢族,初中文化。莫天祥,男,1958年6月1日出生於廣西南寧市,漢族,初中文化。楊康生,男,1982年2月9日出生於廣西南寧市,壯族,小學文化。楊廣生,男,1979年4月27日出生於廣西南寧市,壯族,初中文化。以上四人均無業。楊康生、楊廣生均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屬累犯。此外,尚有凌顯四。
起因
2012年至2014年,本與合山市政府合作收取公路過路費[1]的覃佑輝計劃進入房地產行業,於是先後參股多家房地產企業。期間於2012年8月通過轉款給何某,以投資參股廣西桂盛房地產公司及南寧大自然花園置業有限公司[2]。2013年,南寧大自然花園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魏傑因合作開發房地產產生糾紛而對兩公司提起民事訴訟[3]。覃佑輝擔心其參股的兩公司虧損,損及其利益,故籌劃除去魏傑[4]。
犯罪經過
2013年10月,覃佑輝指使奚廣安僱傭殺手去殺害魏傑。兩人商謀以人民幣200萬元作為雇兇殺人的酬金,覃佑輝在賓陽縣黎塘鎮將200萬元現金交給了奚廣安,用於作為殺人的酬金。奚廣安又找到被告人莫天祥具體操辦雇兇殺害魏傑一事,並交予其100萬元。覃佑輝後將魏傑的身份證複印件、電話號碼、車牌號碼等提供給奚廣安,奚廣安又將上述信息提供給莫天祥[4]。
2014年4月,奚廣安向覃佑輝提議需要追加100萬元殺人酬金,覃佑輝同意並許諾事成之後再給付。當月,莫天祥僱傭楊康生去操辦殺害魏傑一事,並交給楊康生27萬元、一部存有魏傑照片的白色手機、一張寫有車牌號碼的紙條及一張魏傑的白底照片,許諾事成之後給予50萬元。楊康生後又找到了楊廣生去雇兇殺害魏傑,並許諾事成之後給予50萬元,楊康生將上述含有魏傑信息的物品交給了楊廣生,並將20萬元交給楊廣生。楊廣生又僱傭凌顯四去實施殺害魏傑,並許諾事成之後給予凌顯四10萬元。凌顯四答應去殺害魏傑,楊廣生便將上述含有魏傑信息的物品交給凌顯四。事後,凌顯四反悔,決定放棄殺害魏傑[4]。
2014年4月28日,凌顯四通過留字條聯繫上魏傑,雙方電話約定在南寧市青秀區某咖啡廳見面,凌顯四當面向魏傑告知了有人出資10萬元要將其殺害,並讓魏傑配合照了一張手被反綁的照片,稱用於向上家交差,後將存有魏傑照片的白色手機交給了魏傑[4]。此後,魏傑關掉手機,假裝自己已經被害,到上海躲避10日,隨後試圖自行尋找幕後主使無果,最終報警[5],公安機關經偵查先後將五名殺手抓獲,覃佑輝則於2014年11月18日投案[2][6]。
抗訴
2015年7月9日,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覃佑輝、奚廣安、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提起公訴。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於2016年4月28日作出刑事判決,判決覃佑輝等五人無罪[7]。
2016年5月6日,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2],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於同年6月27日支持抗訴。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以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於2016年12月19日作出刑事裁定,撤銷原判,將本案發回重審[7]。
2017年3月10日,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凌顯四追加起訴。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經於2017年12月、2018年5月、6月數次開庭審理[5][6],此間被告人一致翻供,辯護人亦一致認為被告人只是想謀財,沒有想害命,最終法院於2018年12月29日再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判處覃佑輝等六人無罪[5][7][8]。
2019年1月8日,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再次對本案提出抗訴,南寧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於同年4月17日再次依法支持抗訴[7]。
數次判決的焦點均在於證據是否存疑的問題。物證方面,青秀區人民法院認為,作為關鍵物證的白色手機,偵查機關提取或扣押到案時沒有製作提取、扣押證據筆錄、清單,沒有提取或扣押物證的見證人在場的反映;該物證從凌顯四交給魏傑,再到魏傑向偵查機關提供,期間由魏傑保管,物證保管期間有無改變,尤其其中儲存的電子數據有無刪改、增加,沒有證據予以證明;法院因此認為,該物證因收集程序有瑕疵,其中存儲的電子數據無檢驗或鑑定確認無刪改、增加情形,合法性存疑。言詞證據方面,覃佑輝及其辯護律師王耀輝則辯稱覃佑輝曾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且供詞沒有訊問或訊問人員的逐頁簽名,故應當被排除[2]。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亦認為,覃佑輝2014年11月21日0時35分至6時50分所作供述存在非法取證嫌疑,因此被排除[9]。
終審與判決
2019年6月3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二審開庭審理。庭審中,檢察員對各原審被告人進一步進行訊問,指出各原審被告人供述前後矛盾之處,在立足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充分發表了支持抗訴意見。南寧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周啟生以及案件主辦人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在討論案件的過程中,充分闡述了檢察機關的意見[7]。
2019年10月17日上午,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終審宣判,判決撤銷一審法院宣告六人無罪的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覃佑輝有期徒刑五年、判處被告人奚廣安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楊康生和楊廣生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判處被告人莫天祥有期徒刑三年、判決被告人凌顯四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4][7]。
外界反應
英國《地鐵報》以 “Hitman hires hitman who hires hitman who hires hitman who hires hitman who tells police”(一個殺手請了另一個殺手,再請另一個殺手,再請另一個殺手,再請另一個殺手,然後他報了警)為標題報道此事,引起外國民眾關注[10]。
該案件中的五位被委託人,因層層外包而最終沒有實行殺人的行為被「授予」2020年搞笑諾貝爾獎管理學獎[11][12][13]。
參考
- ^ 1.0 1.1 廣西壯族自治區合山市人民法院. 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合山百亿路桥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四季春健身娱乐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中國裁判文書網. 2020-02-21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9).
- ^ 2.0 2.1 2.2 2.3 蔣雪林. 五被告人被控层层转包雇凶杀人 法院判定证据不足. 中國新聞網. 鳳凰網. 2016-06-08 [2020-10-06].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桂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魏杰、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有限公司二审民事裁定书. 中國裁判文書網. 2014-07-14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10).
- ^ 4.0 4.1 4.2 4.3 4.4 歐陽傑、葉鑫. 南宁中院终审宣判一起犯故意杀人罪抗诉案. 中國法院網. 2019-10-18 [2020-10-06].[失效連結]
- ^ 5.0 5.1 5.2 黃乒賓. 南宁中院昨天作出终审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 幕后指使者及五名杀手被判刑. 南國早報. 2019-10-18 [2020-10-06].[失效連結]
- ^ 6.0 6.1 林浩、鍾建珊. 广西疑似“层层转包雇凶杀人案”重审开庭 将延期审理. 中國新聞網. 2018-05-04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4).
- ^ 7.0 7.1 7.2 7.3 7.4 7.5 南宁市检察机关抗诉的“雇凶杀人转包案”终审宣判!覃佑辉等6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获刑. 中國檢查網. 2019-10-18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11).
- ^ 南宁“层层转包雇凶杀人案”重审:证据链不完整,6名涉案人无罪. 南國早報網. 2019-01-10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8).
- ^ 張雅婷、張亞莉. 南宁“层层转包杀人”被害人称担惊受怕5年!终审判决6人均获刑. 南方都市報. 搜狐網. 2019-10-18 [2020-10-06].
- ^ Mahmood, Basit. Hitman hires hitman who hires hitman who hires hitman who hires hitman who tells police. Metro UK. 2019-10-23 [2022-11-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11).
- ^ 疫情也阻止不了的2020搞笑諾貝爾獎!宅在家慶祝這充滿 BUG 的一年. 泛科學. [2020-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9).
- ^ The 2020 Ig Nobel Prize Winners. Improbable Research. [2020-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03) (英語).
- ^ 搞笑諾貝爾獎 大陸買凶殺人外包五次獲「管理學奬」. 聯合報. 2020-09-18 [2020-10-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