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敬修(?—?),可亭南溪山東高密人,清朝官員、監生

乾隆十六年(1751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七品以下,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前任:
王如璋
台灣府經歷
1751年上任
繼任:
包瀜
前任:
徐夔
台灣鳳山縣萬丹縣丞
1752年十月上任
繼任:
馮鴻業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