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龍 (公安部副部長)
陳龍(1910年—1958年10月),原名劉漢興,遼寧省撫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
生平
1934年,經周保中、王潤成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935年任東北人民革命軍第二軍參謀長、東北抗日聯軍第二軍參謀長。1936年赴蘇,進入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學習。陳潭秋建議改名為陳龍。1939年歸國在延安任中央社會部科長、1943年在西北公學任職。1945年任中央社會部某室主任。1945年8月至10月參加重慶談判,保衛毛澤東的安全。1946年春到東北,任北滿分局社會部長[1]兼吉黑(北滿)軍區政治部保衛部部長兼松江省委常委、哈爾濱市委社會部長。1947年3月兼任哈爾濱市公安總局長(陳泊任松江省委社會部長兼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
1948年11月2日中共佔領瀋陽後,兼瀋陽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委員,領導瀋陽市的公安與鋤奸保衛工作。瀋陽市公安局局長何俠,副局長歷男;成立瀋陽市公安總隊,司令員何俠,政委歷男,郭文森、陳遠吉為副總隊長,下設執法、警衛兩個大隊,均為從旅大市公安總局調來。在市公安局局長領導下,市局設秘書、治安、行政3個處。其中,秘書處設秘書、幹部、總務3個科;治安處設資料、治安、司法、指導4個科室,下設工作隊;行政處設治安行政、外僑、交通3個科及1個消防大隊。1949年12月任南京市公安局長。1950年11月任公安部政治保衛局局長。1952年4月升任公安部副部長。
參考文獻
- ^ 修來榮:「血火鑄就的隱秘利劍——陳龍同志在東北」,《黨史縱橫》,1996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