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悃
生平
陳悃是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河南鄉試舉人,授直隸廣平縣教諭。劉六劉七起義爆發,巡撫推舉儒將統領大名府民兵,他慨然受命,論功獲賜綢緞,陞任南和知縣,弭盜安民、政平訟理,縣內稱治,調官榆次,抑壓當地豪強、制止貪污,公政處理案件,考績稱最得旌表:「做官都怕榆次,今民卻服陳。」嘉靖元年(1522年)自戶部郎中陞山東按察司僉事[2],管理北直隸屯田,歷任苑馬寺少卿,官至苑馬寺卿[1][3][4]。
引用
- ^ 1.0 1.1 光緒《陝州直隸州志·卷八·人物一》:陳悃,宏治壬子舉人,任廣平教諭,時劉齊叛,大中丞舉儒將統大名府民兵,悃慨然請行,論功賜綵緞,升南和知縣,調榆次,考績稱最,旌曰:「做官都怕榆次,今民卻服陳。」悃累遷按察司僉事、苑馬寺少卿,進階正卿。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七:(嘉靖元年八月)甲午陞戶部郎中陳悃為山東按察司僉事管理北直隸屯田。
- ^ 民國《南和縣志·卷九·人物》:陳悃,以教諭陞縣尹,弭盜安民、政平訟理,境內翕然稱治。 名宦
- ^ 民國《榆次縣志·卷十五·名宦錄》:陳悃,陝州人,亦以舉人任縣事,謹廉隅、杜餉遺,人不敢干以私,抑豪強、屏貪蠹,理寃枉明察沈斷莫能撓奪,久之吏皆勤廉,而民識禮讓,治行之善如古循吏云。 錄舊志
參考文獻
- 光緒《陝州直隸州志》·卷八·人物一
- 民國《南和縣志》·卷九·人物
- 民國《榆次縣志》·卷十五·名宦錄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十七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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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遜 |
明朝廣平縣教諭 弘治年間-正德年間 |
繼任: 趙俊 |
前任: 孫子文 |
明朝南和縣知縣 正德年間 |
繼任: 李希夔 |
前任: 張穆 |
明朝榆次縣知縣 1514年-1516年 |
繼任: 吳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