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虎旗
飛虎旗為中華民國國軍的團隊榮譽旗獎勵,因藍緞上繡有白色飛虎,又稱「飛虎旗」。此榮譽於民國24年(1935年)6月15日由國民政府公佈《陸海空軍獎賞與獎勵條例實施細則》時頒行,榮譽的頒授對象不分等級,海陸空三軍,凡戰時特著之戰功者頒給之。[1]由於其獲得難度要遠遠高於青天白日勳章,且數量稀少,所以被視為特殊戰功部隊最高榮譽。[2]
飛虎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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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單位 | 中華民國 |
頒授資格 | 軍隊 |
設立時間 | 1935年6月15日 |
頒發總數 | 24 |
外觀
中心繡有五角星底、內有虎形,因此又稱虎旗,上面繡有榮譽兩字圖案。
歷年得獎單位
抗日時期
- 台兒莊大捷之四一二五部隊
- 滇西緬北龍陵及騰衝之役八四四一部隊、六五五三部隊
- 陸軍第18師、第118師、第201師等總共六支精銳部隊曾獲此殊榮
- 陸軍四一七二部隊(烈嶼師)
師長是郝柏村少將
- 空軍7709部隊(空軍第五大隊)
擊落11架敵軍米格機
- 海軍104號軍艦(沱江艦)
92海戰中,沱江艦為掩護從台灣後勤運補至金門的美堅號登陸艦(LSM-249),沱江艦為掩護從台灣後勤運補至金門的美堅號登陸艦(LSM-249)在金門料羅灣遭共軍九艘軍艦圍攻交戰,最後沱江艦擊沉敵軍魚雷快艇2艘、擊傷砲艇2艘。
- 陸軍大膽北山部隊
- 海軍陸戰隊九二三六部隊(LVT兩棲登陸運輸車營)[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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