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𣻝(1491年—?),字升之,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高氵䙴

大明河南按察司副使
籍貫 直隸揚州府江都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姜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南京戶部尚書高銓從子。應天府第七十一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三百七名,登第三甲第五十四名進士[1][2]。授寧波府推官,攝郡事,平定日本貢使之亂。入為戶部主事,升員外、郎中,十六年任廣東南雄府同知,十八年升順德府知府,抵任不久,世宗巡幸承天府,路過順德,由高氵䙴迎駕供奉。升河南按察司副使,治理漕河有功,升俸一級。所著有《南兗州集》、《順德府志》[3]

家族

曾祖高友直,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高觀;父高鉞。前母方氏;母楊氏[4]。兄演、弟洵、滂。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都縣誌》:高氵䙴,字升之,銓從子。正德辛巳進士,授寧波府推官,攝郡事,會日本貢使搆亂,氵䙴討平之。升戶部主事、員外郎,督糧通州。值邊警,歲漕四百萬石無缺。升郎中,尋知順德府。時車駕幸承天,道出順德,氵䙴抵任甫及旬,區畫兵帳無不立辦。城沙河工浚,升河南按察司副使,會河決雎州野雞岡,奉敕治之。氵䙴為鑿孫繼口,塞河二百二十五里,以疏橫流。復扈運口九十里,上遣兵部侍郎王以旂視其役,薦氵䙴勞績第一。明年益發民浚三河未深者,漕運賴之,詔增俸一級,百姓肖像祀焉。所著有《南兗州集》、《順德府志》康熙府志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