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流芳
生平
父黃需字惟溥,明經敎授。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中貴貸之金,弗受。授吉水令,賦無羨入,文江堤圯,捐俸築之,薦循良第一,擢松江府同知,卻漕羨二千緡。丁父艱歸,補寧國府郡丞。時太平守欲以厰務相委,力辭不就。寧國織造歲幣必先獻機様,流芳白罷之。郡故進棃栗,中貴橫索,流芳第如故額而止。擢南戶部員外郎,拮据於水兌馬草場,九庫中多冒濫,盡汰之。署揚州關,皆避羶處冷。出守池州府[1],時大水,拯飢弭亂,城東火延民居,望風叩拜,火輒返,民築迴風閣。紀異擢廣西副使,會土司蠶食邊界,下檄責之,遂歸侵地。柳慶間多劇盜,率諸將削平之,進參政[2]。自握憲至分藩,皆以廉節飭躬,文武將吏無敢以餽遺進者。會督撫征黎,召兵於蒼梧,以議不合罷歸,兩台交章薦不起。與吉水鄒元標善,嘗語之曰:自安古處,恐難諧俗。流芳答曰:非欲立異,率吾性耳。年七十二卒[3]。
註釋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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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學聚 |
明朝江西吉水縣知縣 萬曆十七年任 |
繼任: 沈裕 |
前任: 章堯相 |
明朝池州府知府 萬曆三十三年-三十八年 |
繼任: 李思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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