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黑龍江省的省級國家行政機關。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省長梁惠玲
副省長
7
陳少波余 建 李 毅 王 嵐 韓聖健 隋洪波 張起翔
秘書長常 城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組織上級機構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省級人民政府
行政級別正省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下級機構
辦公廳1
組成部門24
直屬特設機構1
直屬機構12
部門管理機構6
聯絡方式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實際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202號
電話號碼+86 (0)451 82622351
對外官網www.hlj.gov.cn

沿革

1949年,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49年4月,嫩江省併入。1954年6月,松江省併入。1955年11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改組為黑龍江省人民委員會。1967年3月,成立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1979年12月,黑龍江省革命委員會撤銷,復設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1]

  1.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佈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8.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9.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10.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黑龍江省機構改革方案》,除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外,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設置組成部門24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2個,部門管理機構(副廳級)6個[2][3]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設置下列機構:

組成部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能源局牌子;教育廳與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科學技術廳掛外國專家局牌子;文化和旅遊廳掛文物管理局牌子。)

直屬特設機構

直屬機構

(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林業和草原局由自然資源廳統一領導管理;研究室掛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牌子;國防動員辦公室掛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部門管理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省人民政府採購中心牌子。)

派出機構

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

歷任領導

參考文獻

  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國人大網.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0). 
  2. ^ 質量雲. 汇总(一):12个省机构设置图表(22个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中國大陸)). 
  3. ^ 質量雲. 总汇 :31个省份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获批(图表).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7)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