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無權,何來責

近日在AfC的詢問桌看到某用戶對AfC審核拖沓大倒苦水,並表示志願者「有權無責」且編輯者是弱勢的一方,如此言論實屬誤解事實。

AfC審核積壓嚴重是事實,排隊時間甚至曾一度達到過幾個月。但以下這些也都是事實:

  • 任何用戶都能在主命名空間創建條目,無須通過AfC;
  • 任何自動確認以上的用戶都能隨意將自己的草稿移動至主命名空間,無須通過AfC;
  • 哪怕掛了AfC模版,也沒有任何過濾器阻止你把草稿直接繞過審核發表到主命名空間;

由此可見,AfC審核員與一般編輯者根本就不是官與民的關係。審核員完全沒有所謂「權力」去阻撓一篇草稿發佈。只要編輯者願意,他們可以整個繞開這套流程。至於發佈之後條目能不能留在主命名空間,那就更不由審核員說了算了,而是由其他編輯(主要是巡查員和管理員)做判斷。

既然AfC如此低效又非必須,那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呢?新手編輯創建的條目可能直接被速刪/提刪/被掛關注度然後30天後被提刪/被掛一堆維護性模版,且假如有宣傳語氣編輯更是很有可能被當場不限期封禁,而AfC的審核員可以最大程度保證移動到條目空間的內容沒有宣傳語氣/翻譯腔/缺乏關注度/等問題,格式也基本符合維基百科要求。因此這實際上是一場你情我願的交易:編輯接受自己的條目可能會晚幾周甚至幾個月發佈到條目命名空間這一事實,來換取條目質量的提升。只要他們沒有耐心等下去,完全可以直接移動到條目空間而不會遭到任何阻攔。綜上所述,AfC的審核員完全沒有任何異於其他用戶的權力,也根本不是強勢的一方,自然沒有任何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