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命名常規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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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上次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16#關於Wikipedia:命名常規#使用外文命名時的專門要求,請問音樂作品名稱是否能算是專有名詞?的討論,我寫了一篇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
希望各位可以給點意見,協助改善該命名常規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06:12 (UTC)
。 --- 提示:閣下該次ping操作沒有一個人會收到,因為您一次性同時ping了超過五十人。--Milky·Defer 2021年3月14日 (日) 20:08 (UTC)
- @MilkyDefer:(´_ゝ`)你沒提,我都忘了我人數超標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06:13 (UTC)
- 我有ping到人嗎?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14:05 (UTC)
- 有ping到。請簡單歸納一下你覺得討論者需要注意的重點。謝謝。-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1年3月15日 (一) 14:10 (UTC)
- @Hijk910:注意的重點嘛...,當屬於上次關於外文問題所寫的「外文規範」,另外我也把上次羊羊32521大的古典音樂內容放入其中。而括號的使用和消歧義,想說藉由這次討論一起解決。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15:11 (UTC)
- 有。我被ping了兩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15日 (一) 14:14 (UTC)
-- - 有ping到。請簡單歸納一下你覺得討論者需要注意的重點。謝謝。-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1年3月15日 (一) 14:10 (UTC)
- (!)意見:1. 「夠格」一詞不夠正式。2. 關於「「『(歌曲)』:適用於所有歌曲,通常命名時優先使用」,請問是不是指像炎 (歌曲)這些「(歌曲)」跟「(單曲)」皆可的條目,「必須」還是「建議」以「(歌曲)」為消歧義呢?-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1年3月15日 (一) 14:18 (UTC)
我這個人最沒有主見了,關於「(單曲)」,我上次被百戰天蟲大說服後[1],覺得很有道理。當然,如果是像ARRIVAL OF EVERGLOW這種單曲專輯使用「(單曲)」,我就覺得還行。- 但就目前而言,都是歌曲不用「(歌曲)」而使用「(單曲)」到底是為什麼?我這邊問一下@Ryokie38:,當初建立½ (川本真琴單曲)使用單曲而不像1/2 (川本真琴の曲)使用歌曲的原因是什麼?。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14:46 (UTC)
- 被Tag兩次啦(茶),基本上名稱方面沒有多大問題。順帶一提,自己也比較傾向於用「(人名歌曲)」或「(人名單曲輯)」或「(人名專輯)」三種來命名...好奇其他人的看法。-by 全速前進~~Yosoro!!~~的Tsuna Lu(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6:07 (UTC)
- @Adsa562:我贊同人名的部分,直接使用人名可以避免以後移動的麻煩是好事,但如果是像胡薩維克 (歌曲)這種冷門的名稱或是像妮裳馬戲團 (歌曲)專門到極點的,不用加人名也沒問題。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5日 (一) 16:27 (UTC)
- 要跟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music)連結吧,然後可以順便參考一下,像關於單曲/歌曲的問題,我覺得宜與英維一樣「儘量避免使用單曲」(If possible, avoid using other terms like "(single)", "(cassette)" or "(CD single)", etc.)--Austin Zhang(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9:53 (UTC)
- 對於單首發行的歌曲,消歧義時用歌曲沒有問題,但是當單曲發行時有附帶B面歌曲且該條目也有介紹該B面歌曲(而不是順帶提及)的時候,用單曲消歧義更合適吧。--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1年3月16日 (二) 19:05 (UTC)
- @Softyu:我也有這麼想過,但鑑定不容易。我在下面列出幾個,你覺得哪些可以保留其單曲消歧義。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7日 (三) 15:49 (UTC)
- 對於單首發行的歌曲,消歧義時用歌曲沒有問題,但是當單曲發行時有附帶B面歌曲且該條目也有介紹該B面歌曲(而不是順帶提及)的時候,用單曲消歧義更合適吧。--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1年3月16日 (二) 19:05 (UTC)
- 個人觀點來說,保留單曲的程度是2<5=3<1=4,4有不止一首B面曲得到有效介紹,1則是在製作及商業成績方面皆有充分介紹B面曲,3的介紹相比1單薄,但也算有效,5是僅有一句話的順帶提及,2則是完全沒有來源,不過實際操作中,可以考慮對包含B面曲的或所有歌手自身稱之為單曲(single)的條目以單曲消歧義,畢竟無論如何也要「名從主人」。
- 我這邊再給幾個增加樣本數,世界的盡頭 (單曲)、Yellow (木村KAELA單曲)、FACE (NU'EST單曲)、MAGIC (SHOW單曲)、崖上的波妞 (單曲)、Reflection (林原惠單曲)、口唇 (GLAY單曲)、髮夾 (單曲)。「名從主人」方面你說名稱那還有道理,但消歧義也如此就...(也不是不行啦,這在命名常規寫仔細一點)。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7日 (三) 23:56 (UTC)
- 主要是有D (BIGBANG單曲)、H (濱崎步單曲)這種無法以「歌曲」消歧義的條目存在,導致其他單曲類型條目如果以「歌曲」消歧義的話會產生問題,如果把Moments (濱崎步單曲)改成Moments (濱崎步歌曲)肯定會產生爭議的吧。--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1年3月18日 (四) 06:29 (UTC)
- D (BIGBANG單曲)、H (濱崎步單曲)這兩個使用單曲沒有問題(就像我前面提到的ARRIVAL OF EVERGLOW)。我引用星巴克女王大的說法來講就是「單曲是偏向介紹某張CD,而歌曲是偏向介紹某首歌曲,而我們寫的主要與歌曲內容有關,而不是介紹某張單曲CD。」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9日 (五) 01:19 (UTC)
- 為什麼「我們寫的主要與歌曲內容有關,而不是介紹某張單曲CD」??我從來的看法是介紹某張單曲,及其中收錄的歌曲。->>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3月25日 (四) 07:42 (UTC)
- D (BIGBANG單曲)、H (濱崎步單曲)這兩個使用單曲沒有問題(就像我前面提到的ARRIVAL OF EVERGLOW)。我引用星巴克女王大的說法來講就是「單曲是偏向介紹某張CD,而歌曲是偏向介紹某首歌曲,而我們寫的主要與歌曲內容有關,而不是介紹某張單曲CD。」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9日 (五) 01:19 (UTC)
- 主要是有D (BIGBANG單曲)、H (濱崎步單曲)這種無法以「歌曲」消歧義的條目存在,導致其他單曲類型條目如果以「歌曲」消歧義的話會產生問題,如果把Moments (濱崎步單曲)改成Moments (濱崎步歌曲)肯定會產生爭議的吧。--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1年3月18日 (四) 06:29 (UTC)
- 我這邊再給幾個增加樣本數,世界的盡頭 (單曲)、Yellow (木村KAELA單曲)、FACE (NU'EST單曲)、MAGIC (SHOW單曲)、崖上的波妞 (單曲)、Reflection (林原惠單曲)、口唇 (GLAY單曲)、髮夾 (單曲)。「名從主人」方面你說名稱那還有道理,但消歧義也如此就...(也不是不行啦,這在命名常規寫仔細一點)。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7日 (三) 23:56 (UTC)
- 個人觀點來說,保留單曲的程度是2<5=3<1=4,4有不止一首B面曲得到有效介紹,1則是在製作及商業成績方面皆有充分介紹B面曲,3的介紹相比1單薄,但也算有效,5是僅有一句話的順帶提及,2則是完全沒有來源,不過實際操作中,可以考慮對包含B面曲的或所有歌手自身稱之為單曲(single)的條目以單曲消歧義,畢竟無論如何也要「名從主人」。
- 單曲與歌曲是明顯不同的概念,只要以單曲形式發行的作品,不論是一首歌幾首歌,都應稱為單曲。對於某些特殊的歌曲,比如我和你 (歌曲)之類,其製作背景不是以發行單曲為目的,或沒有發行單曲,此時才合適用歌曲。->>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3月25日 (四) 07:42 (UTC)
- @Ohtashinichiro:當條目只是一首歌的時候,討論其格式根本沒有意義,你只會介紹一首歌,也只有這麼一首歌可以介紹,這種情況下沒有迫切需要「 (單曲)」做消歧義。再來討論「篩選條件」,我反對以「製作背景不是以發行單曲為目的」及「沒有發行單曲」作優先處理。首先「製作背景不是以發行單曲為目的」要怎麼辨別,Say So一開始沒打算打單、Eyes on Me以遊戲主題曲為目的創作,但這兩首最後都打單了。唱片公司的舉動是否屬於製作背景以發行單曲為目的?
- 二來,現在這年頭,你沒有發行公司也能自己發歌。以Spotify為例,只要你加入Spotify的創作計劃,哪怕你沒有公司也能發歌。但單曲是Spotify的最低計量單位,創作者上傳的作品是否等於發行單曲?(例如PewDiePi的歌曲Congratulations (PewDiePie、Roomie和Boyinaband歌曲))。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5日 (四) 11:51 (UTC)
- 如果您只介紹歌曲的背景、詞曲、意涵、影響,我覺得您使用歌曲沒有問題。但您也會介紹這首歌作為單曲發行的信息比如日期地區形式唱片公司,以及作為單曲發行後的反應比如銷量評價獎項,這些都屬於單曲而不是歌曲的範圍。至於您的舉例都是完完全全的商業作品,商業作品當然都是以發行為目的且結果也都是已發行,我前面的表述可能會引起您的誤解,也希望您可以研究一下您的舉例和《我和你 (歌曲)》的區別在哪,能有一個合適的表述。另外spotify好像已經結束了自行發歌[2]。->>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00:19 (UTC)
- @Ohtashinichiro:spotify結束自行發歌不等於整個計劃沒有發生過,對於以前參與計劃的歌該算?而Ohtashinichiro大你給出的這些條件,歌曲一樣可以使用,《家 (陳潔儀歌曲)》難道有出單曲他就活該倒霉只能是商業作品。我不能理解你一直提《我和你 (歌曲)》是想表達什麼,他們都是歌曲。不論有沒有出單曲、派台還是其他單曲形式,歌曲就是該用歌曲,沒有必要過度分類。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6日 (五) 04:20 (UTC)
- 單曲是「一碗飯」,歌曲是「碗裏的飯」,您可能只想吃飯,我希望不要忽略這隻碗。只是看起來您對這一點並不認同,那其他的討論也沒有意義了。->>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05:01 (UTC)
- 很抱歉,我不能理解只在乎容器,而忽視它終究是飯的事實。關於單曲與歌曲的問題就看其他維基人的意思,再來評斷。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6日 (五) 05:44 (UTC)
- 如果您只介紹歌曲的背景、詞曲、意涵、影響,我覺得您使用歌曲沒有問題。但您也會介紹這首歌作為單曲發行的信息比如日期地區形式唱片公司,以及作為單曲發行後的反應比如銷量評價獎項,這些都屬於單曲而不是歌曲的範圍。至於您的舉例都是完完全全的商業作品,商業作品當然都是以發行為目的且結果也都是已發行,我前面的表述可能會引起您的誤解,也希望您可以研究一下您的舉例和《我和你 (歌曲)》的區別在哪,能有一個合適的表述。另外spotify好像已經結束了自行發歌[2]。->>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3月26日 (五) 00:19 (UTC)
- "上次討論"的連結失效了。--Temp3600(留言) 2021年3月17日 (三) 17:55 (UTC)
-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17日 (三) 23:56 (UTC) "上次討論"的連結以補充。 --
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1.0更新報告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5日 (四) 05:33 (UTC)
感謝大家的意見回饋,自3/14以來,本指引更新下列內容,歡迎大家查閱。 --- 「古典音樂作品」敘述修正
- 「使用中文」內容增加
- 「外文規範」內容增加
- 「括號的使用」修改為「符號使用」,並增加「斜線」、「書名號」和「特殊符號」的說明與範例。
- 「消歧義」內容增加
- 「註釋」敘述修正
-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5日 (四) 05:42 (UTC) 由於人數眾多,這邊分開ping相關討論用戶。 --
- 我本來就對「古典音樂作品」第一行「對序號是10(不含)以上的作品,『號』字省略」有點疑慮,這樣分類討論,不利於條目名的統一性。[1]希望能交付社群討論。另ping一下之前參與過相關討論的@Foamposite、Iokseng、Anakharsis: ——羊羊 (留言|貢獻|維貓報|古典音樂專題) 2021年3月25日 (四) 06:05 (UTC)
- 我認為日文羅馬化可能需要詳細規定,例如shi或si到底要使用何者,《日語羅馬字》中有寫到三種羅馬化方式,看是要採用哪一種。 2021年3月25日 (四) 10:24 (UTC)
- 我建議如果官方沒有給出羅馬字的話,全部統一用平文式羅馬字。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5日 (四) 10:27 (UTC)
- 我也是這樣認為。 2021年3月25日 (四) 10:48 (UTC)
- @Pseudo Classes、Sanmosa:以新增。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5日 (四) 11:05 (UTC)
- 我也是這樣認為。 2021年3月25日 (四) 10:48 (UTC)
- 我建議如果官方沒有給出羅馬字的話,全部統一用平文式羅馬字。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5日 (四) 10:27 (UTC)
- @Milkypine:「對序號是10(不含)以上的作品,『號』字省略」是此類音樂作品的常用名稱的做法嗎?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6日 (五) 09:57 (UTC)
- @Sanmosa:古典音樂的部分主要根據User:Anakharsis/沙盒#建立條目編寫,至於是否為此類音樂作品的常用名稱做法...這部分需要古典音樂的編輯來回答(技術上來講我會寫原聲帶但不等於我熟悉古典音樂)。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6日 (五) 12:41 (UTC)
- @Milkypine:我看了一下應該是對現行做法的總結。然而,我也看過了來源一下,似乎即使號碼大過10,加「號」字還是比較常見。我建議基於常用名稱的原則,將『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前面有「第」字;作曲家名字放在半角括號內,括號之前有一個半角空格。對序號是10(不含)以上的作品,「號」字省略』的規則改為『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前面有「第」字,後面有「號」字;作曲家名字放在半角括號內,括號之前有一個半角空格』。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7日 (六) 05:28 (UTC)
- 有關「號」的問題,綜觀慣常一般音樂會場刊的處理,通常都沒有特意加上「號」的,但本人自最初編寫蕭士達高維契交響曲時,經觀察和有前人提醒過名稱上要加上「號」,所以才不論第1還是第15都有加上「號」,且也覺得沒有問題,至於「超過10就不用加號」的說法,倒沒有聽過,不過User:Sanmosa建議不論序號,統一採用「第X號○○○ (某某)」的寫法,個人表示認同和支持。-Foamposite(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07:40 (UTC)
- @Iokseng、Anakharsis:兩位的看法如何?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8日 (日) 03:29 (UTC)
- 有關「號」的問題,綜觀慣常一般音樂會場刊的處理,通常都沒有特意加上「號」的,但本人自最初編寫蕭士達高維契交響曲時,經觀察和有前人提醒過名稱上要加上「號」,所以才不論第1還是第15都有加上「號」,且也覺得沒有問題,至於「超過10就不用加號」的說法,倒沒有聽過,不過User:Sanmosa建議不論序號,統一採用「第X號○○○ (某某)」的寫法,個人表示認同和支持。-Foamposite(留言) 2021年3月27日 (六) 07:40 (UTC)
- @Milkypine:我看了一下應該是對現行做法的總結。然而,我也看過了來源一下,似乎即使號碼大過10,加「號」字還是比較常見。我建議基於常用名稱的原則,將『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前面有「第」字;作曲家名字放在半角括號內,括號之前有一個半角空格。對序號是10(不含)以上的作品,「號」字省略』的規則改為『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前面有「第」字,後面有「號」字;作曲家名字放在半角括號內,括號之前有一個半角空格』。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7日 (六) 05:28 (UTC)
- @Sanmosa:古典音樂的部分主要根據User:Anakharsis/沙盒#建立條目編寫,至於是否為此類音樂作品的常用名稱做法...這部分需要古典音樂的編輯來回答(技術上來講我會寫原聲帶但不等於我熟悉古典音樂)。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3月26日 (五) 12:41 (UTC)
- 我不知道現在還可不可以為這個討論作出貢獻。我主要編輯古典音樂這方面,所以以下是我對於該方面的淺見:
- 1)我注意到大家關於「號」的討論,我贊成「第」後面加「號」,不需要去管超過10什麼的。我注意到很多的條目中超過10的也使用「號」,如:第11號鋼琴奏鳴曲 (莫札特)、第12號交響曲 (蕭士達高維契)與第40號交響曲 (莫扎特)等。我不太懂為啥非要減少一個「號」。
- 2)哦,對了,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音樂)這裏的降E大調弦樂五重奏(貝多芬作品)的括號好像用成了中文的()而非(),我覺得咱們可以着重的說一下我們的括號問題用的是英文的那種,我認為新手會喜歡犯這樣的錯誤(比如我,哈哈哈哈)
- 3)關於調性的問題,我認為我們還應當注意對於音名和字母大小寫的統一,如我們真的要寫「降E大調弦樂五重奏 (貝多芬)」,我們需要着重指出到底是用「降E」還是「E♭ 」;亦或是「降e」還是「降E」。探討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在很多命名下面的條目內容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比如第3號交響曲 (貝多芬)中我們說「E♭大調第3號交響曲」,但是在第39號交響曲 (莫扎特)中,我們又說降E大調第39號交響曲。我的建議是我們應當使用「大寫字母」以及「降」或「升」。
- 4)關於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音樂)這個地方的「如果該作品的名稱是獨一無二的,則作曲家名字也可以省略」,這個可能會有點爭議,比如其中說到的大地之歌,這玩意兒可能指的是大地之歌 (電影)。我不是在這裏槓呀,我是說類似這樣的東西需要注意是否已經有不一樣的體裁同樣名字的東西已在維基百科中出現,比如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庫勒沃,咱們需要加上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史特勞斯)或庫勒沃 (西貝柳斯);乃至於有些時候同屬於音樂類的《傳奇》,是西貝柳斯?還是維尼亞夫斯基?當然,我認為這個可以直接套用「作品在體裁內的序號+作品體裁+作...」的方式,只是需要稍加說明。我的建議是說明如果維基百科裏已經有不同體裁但相同名字的條目則在新條目建立時的括號內加上作曲家名字,如果沒有就無所謂了(自己看着辦吧)。
- 5)注意到我們在古典音樂類編輯中有慣例但無有實質的關於「命名優先性」的規定(或者因為我是個新手沒有注意到,哈~),我以我指的「優先性」舉一個例子,我們是應該叫第6號交響曲 (柴可夫斯基)還是悲愴交響曲。我知道大家都很聰明,而且我個人感覺我們的慣例通常是用體裁加序號再加作曲家的方式,但是我認為需要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音樂)對命名的優先性中做具體的說明,要不然!!!就會像某度那樣出現憨憨的「悲愴交響曲」和「柴可夫斯基第六交響曲」那樣的重複詞條,我笑死了哈哈哈哈哈。
以上這些都是我的淺見,不知道能不能幫到大家~ --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06:29 (UTC)
- 暫時先回應第5項,要知道很多標題音樂,都不是作曲家原先加上的,因此除非如佛漢·威廉士那種開宗明義講過不喜歡使用作品序號的,就應該予以尊重,不然的話,應採用「第5號交響曲 (貝多芬)」而非採用「命運交響曲」,「第1號交響曲 (馬勒)」而非「巨人/泰坦交響曲」,頂多是使用重定向處理暱稱。--Foamposite(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12:32 (UTC)
- 再回應第3項,正如我早前所講,如果是標題,那應使用「升C」、「降E」,因這不會涉及使用音樂符號模板的問題;至於內文中,如果是對應標題的,我會建議沿用「升C」、「降E」的寫法,但當牽涉到配器中的移調樂器(最常見,B♭單簧管),或者表示音樂中的音高時,個人就會覺得應該使用 {{music/xxx}} 的方式去表達。
- 至於第4點,我立時想到了早陣為拉赫曼尼諾夫的《死之島》開了條目,很明顯原來的畫作的名氣比起樂曲更大時,實在無法引用「獨一無二」的方式來處理,而音樂作品往往都是因其他著作、畫作而獲得靈感,這個概念無疑是限制了古典音樂作品能突破「獨一無二」的框架,除非好像《古雷之歌》,荀伯克選用了雅各生在世時未能完世的詩集內的作品,最終使音樂比原著更為人熟識,這樣的異例實在不多。
- 第1點早已表述,至於第2點也不過是技術錯失,修正一下便好了。--Foamposite(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23:04 (UTC)
- 我贊同你的說明,特別是對於第5項的說明。我認為完全可以納入到命名的規則之中。感謝~-李新陽(留言) 2021年4月3日 (六) 19:06 (UTC)
- (~)補充:在花城出版社《音樂鑑賞》(2004.8第一版)第115頁下方對莫扎特的介紹中出現了阿拉伯數字的寫法:「《g小調第40交響曲》《第41交響曲》(朱比特)」 ——羊羊 (留言|貢獻|維貓報|古典音樂專題) 2021年3月28日 (日) 15:51 (UTC)
- 我理解羊羊說到的這個現象,不同地區對於曲目的命名確實存在差異。如中國愛樂樂團的曲目設置中,我們稱「《古斯塔夫·馬勒:第七交響曲》」,[2]而在國立台灣交響樂團的曲目設置中,我們稱「《馬勒:D大調第一號交響曲》」。[3]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大陸就一定不使用「號」,或台灣地區就一定使用「號」,比如國家大劇院就稱呼「《貝多芬 C小調第五號交響曲,Op.67》」或[4]在「實踐中」,維基百科古典音樂條目的命名中我們普遍使用「號」這個東西。雖然我個人覺得「號」不「號」的無可厚非,但我認為我們應當在維基百科中有一個統一的有共識的對於「號」的規定,我可能不會建議在這樣的事情上按地區詞處理,可能顯得沒有必要。(&)建議:我個人支持在命名時保留「號」這個東西,因為這似乎已經成了維基百科「沒有特別規定的共識和實踐」,且考慮到這個實踐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符合大家的寫作習慣。我支持應當採用漢字表示具體的數字,如一、二等,而非使用阿拉伯數字。因為這個是對於大陸和台灣地區而言都通用的。--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18:35 (UTC)
- 可也。不過我還是建議阿拉伯數字——第一百零三號交響曲 (海頓)實在難看-- ——羊羊 (留言|貢獻|維貓報|古典音樂專題) 2021年3月29日 (一) 05:18 (UTC)
- 而且可能得設重定向 ——羊羊 (留言|貢獻|維貓報|古典音樂專題) 2021年3月29日 (一) 05:22 (UTC)
- 思來也是,而且也考慮到現在維基百科的大多數條目都是用阿拉伯數字的慣例的話。羊羊舉得這個例子很好,一百零三號交響曲,哈哈哈哈哈哈;那麼使用阿拉伯數字可以應付漢字所不能應付的情況,我認為可。感謝~--李新陽(留言) 2021年4月3日 (六) 19:14 (UTC)
- 我理解羊羊說到的這個現象,不同地區對於曲目的命名確實存在差異。如中國愛樂樂團的曲目設置中,我們稱「《古斯塔夫·馬勒:第七交響曲》」,[2]而在國立台灣交響樂團的曲目設置中,我們稱「《馬勒:D大調第一號交響曲》」。[3]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大陸就一定不使用「號」,或台灣地區就一定使用「號」,比如國家大劇院就稱呼「《貝多芬 C小調第五號交響曲,Op.67》」或[4]在「實踐中」,維基百科古典音樂條目的命名中我們普遍使用「號」這個東西。雖然我個人覺得「號」不「號」的無可厚非,但我認為我們應當在維基百科中有一個統一的有共識的對於「號」的規定,我可能不會建議在這樣的事情上按地區詞處理,可能顯得沒有必要。(&)建議:我個人支持在命名時保留「號」這個東西,因為這似乎已經成了維基百科「沒有特別規定的共識和實踐」,且考慮到這個實踐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符合大家的寫作習慣。我支持應當採用漢字表示具體的數字,如一、二等,而非使用阿拉伯數字。因為這個是對於大陸和台灣地區而言都通用的。--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28日 (日) 18:35 (UTC)
- 對於李新陽其它幾點內容:
- 見上。
- 「(貝多芬作品)」不在條目名稱里,這個括號只是解釋說明作用,沒什麼關係[5]。但是個人覺得這一條有點問題,可能有不止一個作曲家的降E大調弦樂五重奏
序號不詳、有爭議或無可靠來源使用
,建議改成:調性優先,若無須消歧義,作曲家名字可以省略。 - 調性的問題。我認為應該用漢字「升」和「降」。至於字母大小寫,我覺得爭議出在小調上。英維古典音樂專題的Guidelines有說,大意是
D小調可以簡寫為d調,但不能寫d小調這種縫合怪
。[6]然而我能看到的來源,(作品名還有行文)D小調和d小調都有,甚至感覺d小調更多。我覺得還是按中文習慣,大調大寫,小調小寫。 - 建議改成:如果該作品的名稱是獨一無二的,且無須消歧義,則作曲家名字也可以省略。
- 我覺得應該不是問題,第一條解決的就是通用情況。
- 以上。 ——羊羊 (留言|貢獻|維貓報|古典音樂專題) 2021年3月29日 (一) 06:02 (UTC)
- 感謝羊羊對於關於大小調的敘述,我支持進行「大調大寫,小調小寫」的方式,合乎樂理,然後使用漢語表示升降號,以及新增關於「且無須消歧義」的條文。--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29日 (一) 08:11 (UTC)
- 我自己反而是沒看過「小調小寫」的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29日 (一) 09:01 (UTC)
- 那這樣D小調不就需要...。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3月29日 (一) 13:55 (UTC)
- 嚴格意義上來說,在樂理的學習和考試中以及大多數的實踐中,都應當使用「大調大寫,小調小寫」的原則,這樣合乎規範也嚴謹一些。您提到的D小調是一個很好的且應該進行改正的例子。--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05:36 (UTC)
- 我理解現在的許多音樂會,新聞或者樂評不強求或者不講究這個,因為往往來說觀眾都更在意「大調」還是「小調」而非「大寫」還是「小寫」這樣的「技術性問題」。我個人認為為了避免歧義,應當遵循「大調大寫,小調小寫」的原則。--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05:43 (UTC)
- 同意,我在音樂系學習時,按西方慣常命名時,大調用大寫,小調用小寫是不成名做法,這個和樂理和聲學有關,當然用在普及化的層面來說,大小寫的意義不大,對此我覺得在維基內可以因着便利性而不執行大小寫的做法,至於「降號」和「升號」,由於真正的寫法和「#」及「b」有別,涉及要用音樂符號模版,我傾向都是用文字表述為佳。--Foamposite(留言) 2021年4月2日 (五) 12:32 (UTC)
- (!)意見:命名中幾乎遇不到小調大小寫的情況,不屬於命名常規討論範疇,建議拆分為新討論。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3月31日 (三) 06:08 (UTC)
- 進行拆分的話倒是沒有任何問題,我主要是看到了「降E大調弦樂五重奏」這個玩意兒,認為應當討論一下大小寫的問題。我現在發現了一個新東西,就是這個夜曲Op. 9 (蕭邦)以及前奏曲Op.28, No. 15 (蕭邦),我們可能需要引入一個新的話題,即Op和No的問題。我建議翻譯出來比較好,要不然看這很彆扭。--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06:59 (UTC)
- 夜曲 (蕭邦第9號作品)?前奏曲 (蕭邦第28號作品第15首)?太難看了……我覺得這些小問題還是不要討論了吧,討論是討論不完的……你看看英維的音樂命名常規,古典音樂寫了多長……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4月1日 (四) 05:13 (UTC)
- 補了個簽名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4月1日 (四) 15:26 (UTC)
- 好吧,為儘快了結,可以搞一個獨立的拆分討論大小調的問題。對於[[夜曲Op. 9 (蕭邦)]這種東西現在就暫時不做處理(嗎)?(我倒是無所謂,我比較隨意)。--李新陽(留言) 2021年4月3日 (六) 18:58 (UTC)
- 補了個簽名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4月1日 (四) 15:26 (UTC)
- 夜曲 (蕭邦第9號作品)?前奏曲 (蕭邦第28號作品第15首)?太難看了……我覺得這些小問題還是不要討論了吧,討論是討論不完的……你看看英維的音樂命名常規,古典音樂寫了多長……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4月1日 (四) 05:13 (UTC)
- 「命名中幾乎遇不到小調大小寫的情況」,我不清楚古典音樂們有多少,但對於小調,我想這部分可以一起處理,尤其是Template:Circle of fifths。
不過這麼一搞,條目裏面有出現小調我可能都要修改了OTZ--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3月31日 (三) 14:28 (UTC)- 辛苦啦~--李新陽(留言) 2021年4月3日 (六) 19:00 (UTC)
- 進行拆分的話倒是沒有任何問題,我主要是看到了「降E大調弦樂五重奏」這個玩意兒,認為應當討論一下大小寫的問題。我現在發現了一個新東西,就是這個夜曲Op. 9 (蕭邦)以及前奏曲Op.28, No. 15 (蕭邦),我們可能需要引入一個新的話題,即Op和No的問題。我建議翻譯出來比較好,要不然看這很彆扭。--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06:59 (UTC)
- 感謝羊羊對於關於大小調的敘述,我支持進行「大調大寫,小調小寫」的方式,合乎樂理,然後使用漢語表示升降號,以及新增關於「且無須消歧義」的條文。--李新陽(留言) 2021年3月29日 (一) 08:11 (UTC)
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2.0更新報告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10日 (六) 07:04 (UTC)
感謝大家的意見回饋,這次根據上次1.0的討論修改古典音樂,並增加「 (單曲專輯)」的消歧義。歡迎大家查閱。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10日 (六) 07:06 (UTC) 由於人數眾多,這邊分開ping相關討論用戶。 --
- 括號一節舉的例子不是有全形字元(中文字)嗎?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的話,不應該是要用全形括號? 2021年4月10日 (六) 07:20 (UTC)
- @Pseudo Classes:你的意思是說「中文是全形字元」嗎?如果不是的話,習慣 (超快感)和姊姊 妳太美了 (Replay)這兩個例子都沒有全形字。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10日 (六) 07:26 (UTC)
- @Milkypine:是的,中文字理應也屬於全形字元,這樣寫會有歧義。 2021年4月10日 (六) 07:31 (UTC)
- 斜線一節也有這個問題。-- 2021年4月10日 (六) 07:34 (UTC)
- @Pseudo Classes:已修改為「全形符號」避免歧義。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10日 (六) 08:01 (UTC)
- @Milkypine:感謝修正,另外我想請問關於斜線和括號有相關的共識嗎?不然我想再針對這個問題討論一次。 2021年4月10日 (六) 15:18 (UTC)
- @Pseudo Classes:姑且算吧,就算當初沒有共識,現在也可以有,我就不信我ping了快百位編輯沒人沒感覺。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 @Milkypine:了解,看了一下討論,這個作為共識應該沒問題。 2021年4月12日 (一) 02:42 (UTC)
- @Pseudo Classes:姑且算吧,就算當初沒有共識,現在也可以有,我就不信我ping了快百位編輯沒人沒感覺。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 @Milkypine:感謝修正,另外我想請問關於斜線和括號有相關的共識嗎?不然我想再針對這個問題討論一次。 2021年4月10日 (六) 15:18 (UTC)
- @Pseudo Classes:已修改為「全形符號」避免歧義。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10日 (六) 08:01 (UTC)
- @Pseudo Classes:你的意思是說「中文是全形字元」嗎?如果不是的話,習慣 (超快感)和姊姊 妳太美了 (Replay)這兩個例子都沒有全形字。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10日 (六) 07:26 (UTC)
- 已查閱,感謝貢獻。--SickManWP歡迎參與♥️邊緣人小組的活動·✏簽到發表於 2021年4月10日 (六) 08:25 (UTC)
- 作出了一筆事實性編輯,另「大調大寫,小調小寫」的例子不妥(D大調、d小調),畢竟頁面第一個字必須大寫,建議改成
- 條目名稱須符合「大調大寫,小調小寫」,如「D大調」、「d小調」。
或是
- 條目名稱須符合「大調大寫,小調小寫」,如「D大調」、「d小調」。
以上。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4月10日 (六) 15:33 (UTC)
- @羊羊32521:頁面第一個字雖然必須大寫,但d小調和iPhone一樣,都在其(樂理)領域屬於特定詞語,因此使用小血沒有問題。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10日 (六) 16:50 (UTC)
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公示。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20日 (二) 07:36 (UTC)
感謝大家的意見,現將-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20日 (二) 07:39 (UTC) 由於人數眾多,這邊分開ping相關討論用戶。 --
- (?)疑問@Milkypine:看完整體草案,有疑惑的是「對於官方沒有給出羅馬化名稱的日文作品,根據平文式羅馬字羅馬化。」這條,特別指的是日本作品,那麼韓國作品有必要依照馬科恩-賴肖爾表記法將韓文轉換成羅馬字?若有的話,以「보라빛 밤」為例,是要以羅馬字呈現的英文「Pporappippam」為條目名稱,還是按照過去以編者翻譯先到先得、名從主人所相輔相成的WP:NAME規範,維持「紫光夜」的條目名稱?--🍫巧克力~✿ 2021年4月20日 (二) 07:46 (UTC)
- @卡達:方針有寫到「命名音樂條目時,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所以一定可以被命名為「紫光夜」。如果沒有中文名稱,則是對其外文依序進行處理(例如가시나因為有官方名稱所以使用「Gashina」)。基本上日韓語歌如果沒有英文歌名,一定都會有個中文名稱(例如24小時也不夠),這項提議也是針對「稀有狀況」做處理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20日 (二) 10:04 (UTC)
- (?)疑問「對於官方沒有給出羅馬化名稱的日文作品,根據平文式羅馬字羅馬化」是不是代表「リスク」這樣的詞語如果沒有官方羅馬化名稱,就要寫成「risuku」?還有,建議在這一條裏不要用《不適任者》這首使用中文作為條目標題的歌作為例子。--【和平至上】💬 2021年4月23日 (五) 14:36 (UTC)
- @和平至上:如果我有更好的例子我早就改了ˊ_>ˋ,我的歌單就46和宇多田光,剩下的動漫歌也有一堆常用中文,會用到這條的你該問樓上那些人。
- 常理來講「リスク」是「risk」,不會有人故意寫成「risuku」(麥當勞寫成馬哭都納魯兜的畫面太美我不敢想)。這條既然有歧異我做了修飾,請參考。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24日 (六) 12:47 (UTC)
- 現在這樣沒有問題了(雖說平文式羅馬字好像沒有提到外來語的處理方法)。--【和平至上】💬 2021年4月24日 (六) 13:04 (UTC)
- 這邊使用「羅馬化」這種曖昧的詞也是為了處理這類問題,不過加上羅馬拼音方式倒是又造成沒有料想到的問題。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24日 (六) 15:57 (UTC)
- 現在這樣沒有問題了(雖說平文式羅馬字好像沒有提到外來語的處理方法)。--【和平至上】💬 2021年4月24日 (六) 13:04 (UTC)
- (?)疑問「對於官方沒有給出羅馬化名稱的日文作品,根據平文式羅馬字羅馬化」是不是代表「リスク」這樣的詞語如果沒有官方羅馬化名稱,就要寫成「risuku」?還有,建議在這一條裏不要用《不適任者》這首使用中文作為條目標題的歌作為例子。--【和平至上】💬 2021年4月23日 (五) 14:36 (UTC)
- 古典音樂「作品在體裁內的序號+作品體裁+作曲家名字。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前面有「第」字;作曲家名字放在半角括號內,括號之前有一個半角空格」規定與已有方針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矛盾。維基百科:命名常規要求 使用常用名稱。例如(柴科夫斯基的)第一鋼琴協奏曲、(貝多芬的、德沃夏克的)第九交響曲等相對於第1號鋼琴協奏曲、第9號交響曲是通常使用的名稱,可以通過搜尋引擎驗證。這一草案與命名常規相牴觸,卻又聲稱「本方針為Wikipedia:命名常規的補充,而非替代」。--如沐西風(留言) 2021年4月24日 (六) 16:22 (UTC)
- @如沐西风:ˊ_>ˋ這方面還請你和上面擅長古典音樂的大大們溝通。話說就算維基以常用優先,還會有很多要求,例如這一切的開端「使用小寫」,那常用名稱要求按照常用格式也不是什麼太大問題,(話說使用繁體搜尋,結果是相反過來,所以這方面究竟誰比較常用,可能還要看實體書籍等其他方面來參考)。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25日 (日) 12:35 (UTC)
- @如沐西风:說實話,這段敘述「本方針為Wikipedia:命名常規的補充,而非替代」和上述內容有衝突嗎?大家都知道要按照常用,但命名常規自己本身也有對常用的規定(例如小寫、縮寫等)。而閣下提到的例子在這邊我也得出相反結果,那麼該以何者為基準?如果案例很明顯,我絕對贊成「第九交響曲」,但當不同名稱都有一定程度的使用比例,那麼就需要方針去處理,總不能把異己打死吧。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29日 (四) 16:04 (UTC)
- 新訂規則不應該與已有規則相衝突,不然將來執行的時候肯定有問題。比如「第九交響曲」和「第9號交響曲」,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和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假如通過)給出了不同的規定,聽哪個?新修規則應該明確一個大方向,要麼細化已有規定,要麼為已有規定做補充;如果覺得現有規定不對,那麼就去修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不要搞出矛盾來。留不留那句「本方針為Wikipedia:命名常規的補充,而非替代」,新設方針都不該和已有方針衝突,不然總得有一個變成廢紙。
- 即便退一步講,就算「第9號交響曲」是港台地區的慣用名稱,「第九交響曲」是大陸的慣用名稱,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已經做出了規定: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文用詞差異的處理:先到先得「應維持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所採用的標題(須符合本方針其他命名規則)」。這種情況下條目叫什麼,不該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說了算。不看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強行要求古典音樂必須以某一命名方式為準(不管是港台的命名還是大陸的命名),這才是不按方針處理,「把異己打死」。--如沐西風(留言) 2021年4月29日 (四) 16:17 (UTC)
- 「新訂規則不應該與已有規則相衝突」並非,前提是刪去「本方針為Wikipedia:命名常規的補充,而非替代」一句。子命名常規的適用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情況如同關注度指引。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5:31 (UTC)
- @Sanmosa:所以只要刪除這段內容,就沒有問題對吧。這邊我是參考其他命名常規,沒有想到會造成這樣的影響。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日 (六) 14:38 (UTC)
- 「新訂規則不應該與已有規則相衝突」並非,前提是刪去「本方針為Wikipedia:命名常規的補充,而非替代」一句。子命名常規的適用優先性高於母命名常規,情況如同關注度指引。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5:31 (UTC)
- 上面的問題是解決了,但我仍反對「條目名稱須符合『大調大寫,小調小寫』」的規定。大調和小調依習慣均應大寫。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4日 (二) 05:57 (UTC)
- @Sanmosa:請問就你個人看來,這個習慣應該根據「專業領域」還是「普羅大眾」?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4日 (二) 16:33 (UTC)
- 於我而言,這是完全不需要討論的,因為我自己本身就質疑「在樂理的學習和考試中以及大多數的實踐中,都應當使用『大調大寫,小調小寫』的原則」的真實性及全域性。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5日 (三) 05:23 (UTC)
- 「本方針為Wikipedia:命名常規的補充,而非替代」這個應該是最基本的原則吧,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不應該與維基百科:命名常規有衝突。而且看前面的例子,「第九交響曲」和「第9號交響曲」的討論,只是因為簡體和繁體的常用名稱不同,才會有衝突,但並沒有違背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所說的「使用常用名稱」這個規定。這種情況下除了先到先得之外,還需要把另外一個名稱設置重定向頁面,這樣其實就相當於「第九交響曲」和「第9號交響曲」兩種名稱都算常用名稱,都可以使用。生米一粒(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18:51 (UTC)
- @如沐西风:說實話,這段敘述「本方針為Wikipedia:命名常規的補充,而非替代」和上述內容有衝突嗎?大家都知道要按照常用,但命名常規自己本身也有對常用的規定(例如小寫、縮寫等)。而閣下提到的例子在這邊我也得出相反結果,那麼該以何者為基準?如果案例很明顯,我絕對贊成「第九交響曲」,但當不同名稱都有一定程度的使用比例,那麼就需要方針去處理,總不能把異己打死吧。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4月29日 (四) 16:04 (UTC)
- 草案關於古典音樂的若干規定仍然不夠完善,有一些漏洞。
- 「作品在體裁內的序號+作品體裁+作曲家名字。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前面有「第」字;作曲家名字放在半角括號內,括號之前有一個半角空格。」這條規定會導致一些很詭異、彆扭的結果。例如「弦樂小夜曲」條目需要據此規定移動到「第13號夜曲 (莫扎特)」(Serenade Nr. 13 für Streicher in G-Dur),一個使用頻率很低的名字。真的要這樣做嗎?
- 「某些不尋常的體裁應使用約定俗成的名字。例:圓號三重奏 (勃拉姆斯)、木管五重奏 (貝多芬)」。什麼叫做「不尋常的體裁」,交響曲和奏鳴曲之外都是「不尋常的體裁」?木管五重奏其實蠻常見的吧,不知道「不尋常」在哪裏,又由誰來裁斷呢?再說,什麼叫做「使用約定俗成的名字」?規則給的兩個例子都是用 體裁+作曲家名字來命名,是不是必須這樣「約定俗成」呢?
- 「如果作曲家只創作了一部該體裁或享有該名稱的作品,則序號可以省略。例:莊嚴彌撒 (貝多芬)、弦樂八重奏 (孟德爾遜)」這一條莫名其妙。莊嚴彌撒 和 弦樂八重奏 恐怕不是「序號可以省略」,而是沒有序號(從上下文來看這裏的 序號 指的不是作品號 opus number)。看上去更像是後面一條「如果該作品的序號不詳、有爭議或無可靠來源使用,則可以用作品號或調性。調性優先,若無須消歧義,作曲家名字可以省略」的例子(「該作品的序號不詳 或 無可靠來源使用」)。
- 根據這些規定來看一下「鱒魚五重奏」的命名,很好玩的樣子。體裁是鋼琴五重奏,好像沒有序號。由於沒有序號,不能按第一條命名為第X號鋼琴五重奏。那鋼琴五重奏算不算一個「不尋常的體裁」呢?不知道,如果算「不尋常的體裁」,要用「約定俗成的名字」;「鱒魚五重奏」好像挺通用的,但是規則里「約定俗成」的兩個例子都是用體裁加作曲家名字命名,所以應該叫「鋼琴五重奏 (舒伯特)「?慢着,按第六條「如果該作品的序號不詳、有爭議或無可靠來源使用,則可以用作品號或調性。調性優先」,好像又該叫「A大調鋼琴五重奏 (舒伯特)」。但是如果按第四條「如果該作品的名稱是獨一無二的,且無須消歧義,則作曲家名字也可以省略」,好像「鱒魚五重奏」就可以?規則自己跟自己打架,怎麼辦?
- 或者換個例子,幻想交響曲。沒有序號,不能用第一條「第X號交響曲」。交響曲這個體裁挺尋常的,跳過第二條。那麼是按照「如果作曲家只創作了一部該體裁或享有該名稱的作品,則序號可以省略」命名為「幻想交響曲」嗎?(那為什麼不能有「悲愴交響曲」而只能有「第6號交響曲 (柴科夫斯基)」呢?)還是說得按照第六條序號不詳的情況命名為「C大調交響曲 (柏遼茲)」?
- 再來換個角度看。草案裏面「古典音樂作品」實際涵蓋範圍相當狹窄。沒有歌劇或者歌劇選段。巴洛克時代之前的音樂好像完全不涉及。規則好像也不怎麼關心西方音樂史,不考慮 標題音樂(Program music)或者非標題音樂的不同情況(規則都沒有 標題音樂 四個字出現)。草案中古典音樂部分的規則不成體系,主要是以舉例的方式來說明,導致一些自相矛盾、規則不清的問題。很多問題也沒有涵蓋到。比如不同譯名的問題:圖蘭朵還是杜蘭朵,愛之甘醇還是愛情靈藥?條目應該叫藍色多瑙河圓舞曲,還是叫藍色多瑙河,還是照德文名翻成「在美麗的藍色的多瑙河上」?
-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確實有「如果條目所屬的專門領域存在具體命名規定,應遵照該規定執行,而不再按照命名慣例的要求確定名稱」的規定,上次說的問題草案確實有權力規定。但是「第6號交響曲 (貝多芬)」這樣的規定恐怕未必是個好規定。大陸通常用的是「第六交響曲」而非「第6號交響曲」這一類的命名,可以參看《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一版的音樂卷等文獻。要是強制使用「第6號交響曲 (貝多芬)」可能還得必須用正體/繁體字,不然「第6號交響曲」都不大好搞字詞轉換;或者,中文維基要欽定繁體/正體和簡體都必須用「第6號交響曲 (貝多芬)」,禁止字詞轉換?--如沐西風(留言) 2021年5月5日 (三) 15:24 (UTC)
- 需要考量命名一致性和WP:MOSNUM的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5日 (三) 23:40 (UTC)
- 會加入古典音樂相關內容也是有往例可以參考,但就目前來看,只能說是我思慮不周。我先將古典音樂相關內容移除,專注討論現代音樂,古典音樂的部分則先暫緩討論。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6日 (四) 13:58 (UTC)
- 需要考量命名一致性和WP:MOSNUM的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5日 (三) 23:40 (UTC)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8日 (六) 07:16 (UTC) 鑒於敝人我無法處理古典音樂的爭議,將重點放在現代音樂,還請各位再看看目前的方針草稿還需要那些修改。 --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8日 (六) 07:18 (UTC)
- 英維的音樂命名常規中,古典音樂長度佔了一半,可見古典音樂方面需要較為複雜的命名常規,而中維無法短時間內擬出。為保證現代音樂部分正常生效,建議排除古典音樂部分進行公示。--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8日 (六) 07:41 (UTC)
- 當初想說有現成的可以用,沒想卻是自討苦吃OTZ。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8日 (六) 07:43 (UTC)
由於人數眾多,這邊分開ping相關討論用戶。 -- - 英維的音樂命名常規中,古典音樂長度佔了一半,可見古典音樂方面需要較為複雜的命名常規,而中維無法短時間內擬出。為保證現代音樂部分正常生效,建議排除古典音樂部分進行公示。--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8日 (六) 07:41 (UTC)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8日 (六) 07:18 (UTC)
- 有個疑問,「符號使用」章節的「斜線」部分有個例子Angelic Angel/Hello,細數繁星,這裏是遵循了「不存在任何全形符號,則僅應用半形斜線」所以使用半形斜線嗎?我的問題是:1. 細數繁星這幾個漢字算不算全形符號?2. 關於逗號如何處理,有沒有規定?感覺上這裏的逗號,要麼用全形(中文用法),要麼在半形逗號後面加個半形空格(英文用法)?生米一粒(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19:23 (UTC)
- 還有個疑問,雖然可能不是完全屬於音樂條目,但也不值得另外單開一個話題,就在這裏一併問了吧:偶然間發現的,簡體的避難所和繁體的避難所(不要跳轉)兩個頁面同時存在,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生米一粒(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19:45 (UTC)
- 將其中一個的標題改為消歧義即可。 2021年5月8日 (六) 20:24 (UTC)
- @生米一粒:字也算符號......,既然閣下認為字是符號,那我改為「標點符號」好了。關於符號的使用,還是要考慮作品名稱,例如少了我,很空虛官方中文為大寫,那麼命名時就該使用大寫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8日 (六) 23:12 (UTC)
- 要不要增加一條關於逗號的規定?QQ音樂上這首歌的歌名是半形斜線,前後都有空格,半形逗號後面也有個空格。我主要的疑問在於這個例子裏,半形逗號後面沒有空格,好像既不符合英文的常規用法,也不符合中文的常規用法,也不符合這首歌的官方歌名用法。生米一粒(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8:43 (UTC)
- 這邊可以參考同樣案例〈HANN (Alone)〉,如果〈Angelic Angel/Hello,細數繁星〉在多個平台都使用「/」和「,」,那就該使用「/」和「,」。關於半形逗號後面要不要空格,則是看作品名稱如何安排。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9日 (日) 15:10 (UTC)
- @生米一粒:我想了想,關於標點符號,可以先寫「關於標點符號的時候,同樣根據上述規則使用,當遇到以下幾種情況時,根據下述內容命名」。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12日 (三) 17:01 (UTC)
- 好的。最初主要是看到QQ音樂上這首歌的歌名,逗號後面是有空格的(而且正式的英文書面語法中,逗號後面都是有空格的)。後來看了下日文那邊的歌名,是半形逗號後面沒有空格,直接跟了日文,所以就接受了這個寫法。雖然我還是更傾向於半形逗號後面加上半形空格,但現在這樣也能接受。生米一粒(留言) 2021年5月12日 (三) 19:21 (UTC)
- 要不要增加一條關於逗號的規定?QQ音樂上這首歌的歌名是半形斜線,前後都有空格,半形逗號後面也有個空格。我主要的疑問在於這個例子裏,半形逗號後面沒有空格,好像既不符合英文的常規用法,也不符合中文的常規用法,也不符合這首歌的官方歌名用法。生米一粒(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8:43 (UTC)
參考資料
- ^ 英維古典音樂專題的Guidelines提到,
An article's title should be selected to best represent what readers of Wikipedia expect. This means, among other things, that titles should be consistent for each genre. For example, a reader who has already successfully found Mozart's 40th symphony under Symphony No. 40 (Mozart) will expect that Haydn's 103rd symphony should be found under Symphony No. 103 (Haydn).
- ^ 纪念古斯塔夫·马勒逝世110周年系列音乐会之二. [2021-03-28].
- ^ 【海神家族與馬勒巨人】簡文彬與國臺交將以音樂帶您感受作曲家與文學家筆下的深刻情感. [2021-03-28].
- ^ 贝多芬的第五号交响曲.
- ^ 理論上在正文出現的括號應該用全形,哈哈
- ^
Some reference works use a space-saving system where the words "major" and "minor" are omitted; a key in upper case refers to a major key, and one in lower case is a minor key. For example, "D" would mean D major, and "d" would mean D minor. Some editors confuse matters by adopting a part of this system but still spelling out the words "major" or "minor" – thus, "D major" vs. "d minor". This is inconsistent and is to be avoided.
——en:Wikipedia:WikiProject_Classical_music/Guidelines
將WP:命名常規 (音樂)列為指引
上次沒公示到,這邊再提交一次。現就這個版本提案公示七天。--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6日 (三) 14:44 (UTC)
- (+)支持。--痛心疾首(留言) 2021年5月26日 (三) 15:38 (UTC)
- 外文規範的第一條和第六條有什麼區別?。->>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5月26日 (三) 23:59 (UTC)
- @Ohtashinichir:這邊我替換一下順序。命名時先處理是否有(常用)中文名稱>沒有中文名稱使用原文稱呼>英文、西文等拉丁字母維持其原樣(例如Dákiti不會變成Dakiti)。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0:30 (UTC)
- 所以編者完全不允許自譯歌曲名稱?我主張能譯儘可能譯。--7(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0:44 (UTC)
- 如果只是原文比中文常用的理由,那我覺得原文也是官方命名,不需要
{{notchinesetitle}}
。->>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1:55 (UTC)- @Jarodalien、Ohtashinichiro:關於自譯歌曲名稱這點方針算中立。例如紫光夜就是自譯名,但他常用,所以也是常用名(
時間到了自然就是常用名稱)。但擁護原文派的也不少,依此使用{{notchinesetitle}}
這個折衷方式。雖然還是會被移動,但這句「如果您在可靠來源中找到本主題的中文名稱,請勇於將其移動至中文標題。」講求移動考據,要移動也不容易。另外{{notchinesetitle}}
的別名為{{非中文標題}}
,並非{{官方命名}}
,只要原文不是中文的條目都適用。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3:31 (UTC)- 外語歌曲可靠文獻採用原名的肯定比譯名多,這不過是出版業界長年犯懶。譯名的確有時不能「正確」反映原文含義,但再以方針限制我個人認為不妥。翻譯理應把讀者視為完全不懂外語,儘可能採用漢語,誰犯懶不譯歌曲名稱也就罷了,但要是誰「不犯懶」,本着儘可能翻譯的精神譯出來後反而「違反方針」,這就有點莫明其妙。--7(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3:40 (UTC)
- 你先看看「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使用中文」章節寫的內容,章節開宗明義寫到「命名音樂條目時,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因此只有在連中文都沒有的情況下才會接續到後面使用原文。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3:50 (UTC)
- 我的主張就是「連中文都沒有」時,漢語維基百科的編者可以自譯,並且這個時候自譯不違反方針,不比犯懶保留外語低等,進而不強制移動到外語。說句其實不題外的題外話,你猜《長夜漫漫路迢迢》、《夜未央》、《今天》、《聖戰》、《死亡天使》這些文藝作品名稱是誰譯的?--7(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3:59 (UTC)
- 不是啊,方針沒講不能自譯,你為什麼會覺得限縮到自譯名稱?「作品連中文名稱都沒有」不等於「漢語維基百科的編者不能自譯」,自譯也不會違反方針。而且閣下寫條目到現在,有遇過哪位編輯說不能自譯嗎?頂多只有不建議吧(Talk:今天 (碎南瓜樂隊歌曲))。另外不用我猜,搞自譯的那位還寫過貝爾要退出哩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4:30 (UTC)
- 我對「或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時,應使用原文名稱」這句的理解是「原名高於維基百科編者自譯名」。--7(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4:56 (UTC)
- 「或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時」,你要有這個條件產生才會到下一步。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5:09 (UTC)
- 如果「自譯名」也算「中文翻譯名稱」,那這句話完全沒意義。沒有譯自然就是外語,何來「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之說,所以我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譯名如果沒有可靠來源支撐就不算數,這就會導致上面說的情況。--7(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5:14 (UTC)
- 那麼閣下覺得該怎麼寫(改善現行方針)會比較好?對我來講你的擔憂就像Wikipedia:命名常規禁止自譯一樣,可問題是這兩個方針長得差不多,只是多了細項,這樣你就覺得自譯不行會違規?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6:04 (UTC)
- 如果「自譯名」也算「中文翻譯名稱」,那這句話完全沒意義。沒有譯自然就是外語,何來「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之說,所以我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譯名如果沒有可靠來源支撐就不算數,這就會導致上面說的情況。--7(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5:14 (UTC)
- 不是啊,方針沒講不能自譯,你為什麼會覺得限縮到自譯名稱?「作品連中文名稱都沒有」不等於「漢語維基百科的編者不能自譯」,自譯也不會違反方針。而且閣下寫條目到現在,有遇過哪位編輯說不能自譯嗎?頂多只有不建議吧(Talk:今天 (碎南瓜樂隊歌曲))。另外不用我猜,搞自譯的那位還寫過貝爾要退出哩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4:30 (UTC)
- 我的主張就是「連中文都沒有」時,漢語維基百科的編者可以自譯,並且這個時候自譯不違反方針,不比犯懶保留外語低等,進而不強制移動到外語。說句其實不題外的題外話,你猜《長夜漫漫路迢迢》、《夜未央》、《今天》、《聖戰》、《死亡天使》這些文藝作品名稱是誰譯的?--7(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3:59 (UTC)
- 你先看看「Wikipedia:命名常規 (音樂)#使用中文」章節寫的內容,章節開宗明義寫到「命名音樂條目時,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因此只有在連中文都沒有的情況下才會接續到後面使用原文。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3:50 (UTC)
- 外語歌曲可靠文獻採用原名的肯定比譯名多,這不過是出版業界長年犯懶。譯名的確有時不能「正確」反映原文含義,但再以方針限制我個人認為不妥。翻譯理應把讀者視為完全不懂外語,儘可能採用漢語,誰犯懶不譯歌曲名稱也就罷了,但要是誰「不犯懶」,本着儘可能翻譯的精神譯出來後反而「違反方針」,這就有點莫明其妙。--7(留言) 2021年5月27日 (四) 13:40 (UTC)
- @Jarodalien、Ohtashinichiro:關於自譯歌曲名稱這點方針算中立。例如紫光夜就是自譯名,但他常用,所以也是常用名(
- @Ohtashinichir:這邊我替換一下順序。命名時先處理是否有(常用)中文名稱>沒有中文名稱使用原文稱呼>英文、西文等拉丁字母維持其原樣(例如Dákiti不會變成Dakiti)。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27日 (四) 10:30 (UTC)
- 上面這樣的情況的話,我建議在版本穩定的時候才公示。先把公示撤下來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9日 (六) 10:02 (UTC)
- 建議韓文歌曲命名用文觀部式而不是馬-賴式,韓文歌曲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都是來自南韓,南韓現在已經不用馬賴式表記了。不過現在純擬聲詞(一般只有這樣才無法翻譯)做歌曲名字的大多都會有官方英文名吧 囧rz……--🌒-🌖 2021年5月31日 (一) 04:36 (UTC)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31日 (一) 14:03 (UTC)
- 🌒-🌖 2021年5月31日 (一) 14:20 (UTC)
- 不懂就問,這個歌名怎麼了?--Milky·Defer 2021年6月4日 (五) 07:43 (UTC)
- 就是純粹長,翻譯時一句拉完就很難受......(隨便亂譯:我們到底是曾經相愛過的關係還是擦肩而過的緣分,(「?」會好點吧)在我們過去那段不短而同在的時間裏,你一直將我的心牢牢鎖住) 囧rz……--🌒-🌖 2021年6月4日 (五) 16:06 (UTC)
笑死,那個歌名真的太反人類了。好在沒有條目,不過真的要有那也只能硬着頭皮翻譯了。這種我覺得試試翻一下中文來源吧,沒有就自己來算了......-- - 不懂就問,這個歌名怎麼了?--Milky·Defer 2021年6月4日 (五) 07:43 (UTC)
已做修改。話說即便是現在,仍有許多韓文歌曲沒有官方英文名(例如非流行歌手或是OST,看看那首42字的〈사랑하긴 했었나요 스쳐가는 인연이었나요 짧지 않은 우리 함께했던 시간들이 자꾸 내 마음을 가둬두네'와 장범준의〉)。 -- - 🌒-🌖 2021年5月31日 (一) 14:20 (UTC)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5月31日 (一) 14:03 (UTC)
- 已公示7天,提案通過。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12日 (六) 12:43 (UTC)
- @Milkypine:不好意思,其實你沒有走過任何的公示程序(我在5月29日曾經撤下公示)。我可以看在你這個留言相隔再前一個留言已經超過7天的份上當成已經符合WP:7DAYS,從現在開始重新來過一次公示程序。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30 (UTC)
- @Sanmosa:所以說公示要怎麼做?曾經撤下公示是在哪裏?Template:Bulletin嗎?另外閣下的意思是「我Sanmosa透過撤下他人的公示」來否決他人的提案?這是故意還是不小心啊,用這種方式會不會太超過。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13日 (日) 03:17 (UTC)
- @Milkypine:不好意思,其實你沒有走過任何的公示程序(我在5月29日曾經撤下公示)。我可以看在你這個留言相隔再前一個留言已經超過7天的份上當成已經符合WP:7DAYS,從現在開始重新來過一次公示程序。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2日 (六) 14:30 (UTC)
- 由於Sanmosa的問題,我這邊再現就[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音樂)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 這個版本]提案公示七天。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13日 (日) 04:21 (UTC)
- 沒有,我留言回覆你的時候已經重新開始了公示程序,7日應由2021年6月12日 (六) 14:30 (UTC)開始計算。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3日 (日) 04:35 (UTC)
將WP:命名常規 (音樂)列為指引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奇怪嘞,機械人怎麼又存檔了...,根據上次的討論,本方針以公示超過7天,提案通過。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26日 (六) 03: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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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WP:命名常規 (音樂)列為正式WP:命名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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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為:將WP:命名常規 (音樂)列為指引
- 修改標題:將WP:命名常規 (音樂)列為
指引正式WP:命名常規--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鮮果茶☕](☎️·☘️) 2021年7月2日 (五) 08: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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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嘞,機械人怎麼又存檔了...,根據上次的討論,本方針以公示超過7天,提案通過。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6月26日 (六) 03: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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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有問題,建議重新公示。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1年7月#將WP:命名常規 (技術限制)列為正式WP:命名常規時間戳為2021年7月2日 (五) 00:06 (UTC)的留言--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鮮果茶☕](☎️·☘️) 2021年7月2日 (五) 06:02 (UTC)
- (?)疑問@Milkypine:所以需不需要重新公示呢?上同。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1年7月#將WP:命名常規 (音樂)列為正式WP:命名常規--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鮮果茶☕](☎️·☘️) 2021年7月2日 (五) 09:03 (UTC)
- (+)支持這是提案標題錯誤,因此我覆議娜娜奇大的提案。另外同樣的留言,如果是在不同討論區就算了,都是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不要重複ping。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7月2日 (五) 09:32 (UTC)
- 重新 公示7天。--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鮮果茶☕](☎️·☘️) 2021年7月2日 (五) 10:13 (UTC)
- 所以是不是要復原命名常規的狀態?(也就是把開頭那個模板拿掉)因為程序上似乎不能算是通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LEP) 2021年7月3日 (六) 03:22 (UTC)
- 我覺得不用。參前例,一個規則在沒共識的情況下寫入指引頁,4年後被發現並以有共識的微調版代替,期間該規則未有自指引頁被移除。同理,除非規則最後被否了,不然沒需要移除方針模板。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5日 (一) 02:20 (UTC)
- 所以是不是要復原命名常規的狀態?(也就是把開頭那個模板拿掉)因為程序上似乎不能算是通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LEP) 2021年7月3日 (六) 03: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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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命名常規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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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到Template:Infobox song主要使用器樂顯示,以及可能會和絕對音樂混淆,這邊提出修改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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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9月18日 (六) 09:57 (UTC)
@Milkypine、Sanmosa:有沒有打算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26日 (日) 05: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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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命名常規 (音樂)
近期與ip用戶173.75.31.249就音樂條目歧義一事進行討論,發現目前的Wikipedia:命名常規_(音樂)#消歧義的確有所不足,這邊提出修改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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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11日 (四) 08:14 (UTC)
- 反對國歌 (XX),應該XX國歌,括弧消歧義應該在不用括弧沒有辦法消歧義時使用。--7(留言) 2021年11月11日 (四) 08:29 (UTC)
- 可我上面舉的例子作品名稱就沒有國家,如果說是像《塔吉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歌》和《中華民國國歌》本身包含國名就算了。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11日 (四) 09:05 (UTC)
- 你這樣完全沒有尊重作品原名。上面説的情形是作品名稱就是只有「國歌」這個詞匯的情況。如果作品名稱本來就包含國號或國名,那就不會用括號。如果作品名稱本來就不是「國歌」或「(某國)國歌」的格式,那就根本不是這套命名規則了(《天佑女王》)。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11日 (四) 13:43 (UTC)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12日 (五) 15:24 (UTC) 閣下這樣的作法已經不是消歧義問題,而且這樣也算牴觸到「不用暱稱命名」,我們稱呼某國國歌未必等於該作品真的叫做《某國國歌》,看看上方的例子。 --
-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15日 (一) 15:10 (UTC)
- (!)意見-似乎並不是每一部古典音樂作品都適用於作品名+消歧義的形式(參見命名常規 (古典音樂)),同時對於古典音樂來說「交響曲」算不算作品格式?——大禾花(看看古典音樂專題 · 留言) 2021年11月20日 (六) 03:07 (UTC)
- @大禾花:這裏說的是「同名條目」的情況,如果不是同名條目,自然不需要消歧義。我個人認為為免生疑問,交響曲可以當作/視同「作品格式」。Sanmosa WAM 2021年11月20日 (六) 03:49 (UTC)
- @大禾花:雖說交響曲是作品格式,但大多包含在條目名稱中(像上面提到的第7號交響曲),也許該改成作品條目名稱包含作品格式時,其格式可省略。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22日 (一) 00:58 (UTC)
- @Milkypine:改成「此時消歧義中作品格式可省略」可能更好。——大禾花(看看古典音樂專題 · 留言) 2021年11月27日 (六) 03:30 (UTC)
- 這樣寫可能不行。庫勒沃 (西貝柳斯)→庫勒沃 (西貝柳斯交響詩);仲夏夜之夢 (孟德爾遜)→仲夏夜之夢 (孟德爾遜配樂)。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1年11月27日 (六) 05:24 (UTC)
- 之前討論到用古典音樂和現代音樂來分適用範圍,但國歌這類算哪種?如果可以界定範圍,說不定可以不用想怎麼消歧義。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28日 (日) 13:05 (UTC)
- 吐槽為什麼是國歌 (塔吉克斯坦) 而不是塔吉克或者塔吉克共和國?--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28日 (日) 13:12 (UTC)
- user:Tianyamm2作為簡體用戶使用大陸譯名塔吉克斯坦我想還算可以理解吧。此外共和國三字經常省略,看看法國麵包,改成法蘭西共和國麵包真的畫面太美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29日 (一) 06:46 (UTC)
- 吐槽為什麼是國歌 (塔吉克斯坦) 而不是塔吉克或者塔吉克共和國?--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28日 (日) 13:12 (UTC)
- 之前討論到用古典音樂和現代音樂來分適用範圍,但國歌這類算哪種?如果可以界定範圍,說不定可以不用想怎麼消歧義。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28日 (日) 13:05 (UTC)
- @大禾花:雖說交響曲是作品格式,但大多包含在條目名稱中(像上面提到的第7號交響曲),也許該改成作品條目名稱包含作品格式時,其格式可省略。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1月22日 (一) 00:58 (UTC)
- @大禾花:這裏說的是「同名條目」的情況,如果不是同名條目,自然不需要消歧義。我個人認為為免生疑問,交響曲可以當作/視同「作品格式」。Sanmosa WAM 2021年11月20日 (六) 03:49 (UTC)
話說古典音樂的各位,要不要也一起參與,畢竟消歧義這點也會處理到古典音樂。 -- - (!)意見-似乎並不是每一部古典音樂作品都適用於作品名+消歧義的形式(參見命名常規 (古典音樂)),同時對於古典音樂來說「交響曲」算不算作品格式?——大禾花(看看古典音樂專題 · 留言) 2021年11月20日 (六) 03:07 (UTC)
修訂音樂暱稱相關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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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隔壁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3年8月#spoiler討論如此熱烈,我看來是一步一步還好了,先從暱稱開始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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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2月5日 (日) 14:19 (UTC)
- (-)反對「對於古典音樂、歌劇和國歌等類型作品,請採用作曲人和國家作消歧義,此時作品格式可省略」,反對「第五交響曲 (貝多芬)」,主張「貝多芬第五交響曲」、「柴可夫斯基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7(留言) 2021年12月6日 (一) 03:32 (UTC)
- WP:STONEWALL。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6日 (一) 08:22 (UTC)
- @Jarodalien:你要不要看一下眼科= =,上面哪裏提到消歧義了,先改暱稱難道要我放大到72才看到。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2月6日 (一) 13:17 (UTC)
- 我覺得這已經能證明Jarodalien已經因為STONEWALL而無視提案的實際內容了,他的意見已經不是Wikipedia:共識#什麼是共識所稱的「正當合理的意見」了。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6日 (一) 13:42 (UTC)
- 鑒於Jarodalien對暱稱沒有意見,我宣佈公示7日。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2月10日 (五) 16:01 (UTC)
- (-)反對,「第7號交響曲 (布魯克納)和第7號交響曲 (德沃夏克)國歌 (塔吉克斯坦)和國歌 (泰國)」,主張可以用「布魯克納第七交響曲」、「德沃夏克第七交響曲」。我反對的已經明確說明是什麼。--7(留言) 2021年12月15日 (三) 12:02 (UTC)
- @Jarodalien:所以這到底關暱稱什麼事?你一直反對跟提案無關的東西到底在想什麼?難道我開新章節新提案會讓消歧義通過,動點大腦好嘛。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2月15日 (三) 15:08 (UTC)
- (-)反對,「第7號交響曲 (布魯克納)和第7號交響曲 (德沃夏克)國歌 (塔吉克斯坦)和國歌 (泰國)」,主張可以用「布魯克納第七交響曲」、「德沃夏克第七交響曲」。我反對的已經明確說明是什麼。--7(留言) 2021年12月15日 (三) 12:02 (UTC)
- 鑒於Jarodalien對暱稱沒有意見,我宣佈公示7日。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2月10日 (五) 16:01 (UTC)
- 我覺得這已經能證明Jarodalien已經因為STONEWALL而無視提案的實際內容了,他的意見已經不是Wikipedia:共識#什麼是共識所稱的「正當合理的意見」了。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6日 (一) 13:42 (UTC)
- @Jarodalien:你要不要看一下眼科= =,上面哪裏提到消歧義了,先改暱稱難道要我放大到72才看到。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2月6日 (一) 13:17 (UTC)
- WP:STONEWALL。Sanmosa Immortal 2021年12月6日 (一) 08:22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參考資料
- ^ 1.0 1.1 音樂人的作品於同年發行再版、重混、重製、地區和商店獨佔以及用其他語言演唱的版本時,即便該作品符合《音樂關注度指引》和《通用關注度指引》,都應該避免內容分歧。如果能查證到足夠多的資訊,並可以將對其編寫到非小作品水平,則該作品有資格擁有獨立條目。如果沒有足夠的獨立資訊來支撐一篇完整條目,則該作品內容應併入原版音樂作品介紹。例如:〈習慣 (超快感)〉與其重混版本〈超快感〉、《放手去愛 (泰勒·斯威夫特專輯)》與其重錄版本《無懼的愛 (泰勒絲全新版)》
本方針「串流」的「串」在中文簡體無法顯示
本方針「串流」的「串」在中文簡體無法顯示,但用其他繁體可以顯示,我的編輯觸動了過濾器,請大神們幫忙改一下。--QiuLiming1(留言) 2022年3月13日 (日) 18:51 (UTC)
- @QiuLiming1:因為簡體稱呼流媒體而不是串流(或串流媒體)。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3月14日 (一) 13:23 (UTC)
修改音樂命名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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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07:19 (UTC)
- 這算是在某人封禁中的時候偷渡議案嗎?--Ghren🐦🕓 2022年5月31日 (二) 09:48 (UTC)
- @Ghrenghren:說得好像WP:CS4D不是「在某人封鎖中的時候偷渡(的)議案」一樣(沒錯,我就是在自黑),但這也確實是我對付傾向性編輯的惟一有效辦法了。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3:01 (UTC)
- 對於標題消歧義放置之處,社群向來容許多種詮釋;例如說「德弗札克第七號交響曲」與「第七號交響曲 (德弗札克)」,或者「泰國國歌」與「國歌 (泰國)」,我覺得都可以。因此,不建議只在提案中寫出一種消歧義格式。至於提案之範圍,是把三種沒有什麼關係的音樂作品湊在一起,涉及「古典音樂、歌劇和國歌」等類型而已,單看內容本身不能說有什麼邏輯,這顯然亦是針對之前的編輯衝突而來。總而言之,我認為此提案不僅難具正當性,內容本身也有些改善空間,故在前述問題得到解決之前,(-)反對修訂命名常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1日 (二) 14:40 (UTC)
- @Ericliu1912:那像現在這樣只修改章節頂部的文字如何?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4:55 (UTC)
- 我之所以沒再提是因為最近才討論過(Talk:貝多芬第31號鋼琴奏鳴曲#再談音樂條目命名問題)。不過當時我提議「當需消歧義的條目名稱(即作品名稱時)包含音樂類型(例如交響曲、奏鳴曲),此時作品格式可省略」,但這段是否實用又是另一回事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5月31日 (二) 15:00 (UTC)
- @Milkypine:但像現在這樣只修改章節頂部的文字應該沒問題嗎?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5:27 (UTC)
- 這樣改我覺得可以。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6月1日 (三) 04:52 (UTC)
- @Milkypine:但像現在這樣只修改章節頂部的文字應該沒問題嗎?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31日 (二) 15:27 (UTC)
- 不太清楚前因後果,是「xxx同名專輯」命名法引發的爭議?我懷疑兩種命名之一併無絕對優勢。另外吐槽一點,此處「音樂人」似乎未限定是該作品的作者,音樂家為紀念另一人/音樂人創作了同名作品,要遵循此規定嗎,如果該人沒有條目/關注度不足呢。--YFdyh000(留言) 2022年6月1日 (三) 05:53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Milkypine:畢竟這提案如果不能在時間範圍裏完成的話,那就等同於前功盡棄了,那倒不如趁早撤掉;另一方面是我也沒心思繼續維持這邊的討論,要是你想繼續的話請自便,但我就不再參與了。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2日 (四) 12:51 (UTC)
提議修改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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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修改所述,原始版本根本沒考慮到中國大陸和台灣以外的地區。我認為這些地區應該保留原名,而不是跟着陸台使用中文。@Milkypine:還請幫我多ping一些人討論一下這個修改。--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12:31 (UTC)--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12:31 (UTC)
- 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在命名時需以「中文」為核心,閣下的提案中提出「香港、澳門、新加坡與大馬保留原文」,本人認為沒有必要性。香港及澳門有「粵語維基百科」、「英語維基百科」及「葡語維基百科」;馬來西亞有「馬來語維基百科」;而新加坡也同樣有「英語維基百科」覆蓋當地。
- 而WP:命名常規總方針也提到「使用中文」作為命名主要規範之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13:35 (UTC)
- 歌曲原名我傾向於認為屬於常用名稱。使用Spotify或AM等檢索的時候,聽眾會檢索的是原名,而非中文翻譯。況且除了大陸和台灣,其它地區根本沒有引入中文翻譯,這時候名從主人已經不適用了。再說中國大陸和台灣沒有翻譯的條目,目前也大量保留了原名。使用原名並無不妥,我認為唯一需要界定的是何時使用原名。--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13:48 (UTC)
- 當有作品中文名時,觀眾就會以中文名搜尋。以團結Band (專輯)作例,只要在wikidata做一些動作,Youtube Music 就會自動索引專輯名字至維基簡介。不信?自己試試看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1:00 (UTC)
- 日音和西音不太一樣吧,羅馬字母和非羅馬字母還是不同的。話說你這個例子邏輯循環了啊,相當於Youtube用了維基的原創研究了--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54 (UTC)
- 所以首先應要避免原創研究先,這個時候又要談WP:列明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9 (UTC)
- 日音和西音不太一樣吧,羅馬字母和非羅馬字母還是不同的。話說你這個例子邏輯循環了啊,相當於Youtube用了維基的原創研究了--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54 (UTC)
- 當有作品中文名時,觀眾就會以中文名搜尋。以團結Band (專輯)作例,只要在wikidata做一些動作,Youtube Music 就會自動索引專輯名字至維基簡介。不信?自己試試看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1:00 (UTC)
- 歌曲原名我傾向於認為屬於常用名稱。使用Spotify或AM等檢索的時候,聽眾會檢索的是原名,而非中文翻譯。況且除了大陸和台灣,其它地區根本沒有引入中文翻譯,這時候名從主人已經不適用了。再說中國大陸和台灣沒有翻譯的條目,目前也大量保留了原名。使用原名並無不妥,我認為唯一需要界定的是何時使用原名。--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13:48 (UTC)
- 支持修改方向,不止歌曲、乃至歌手都需如此——西洋歌曲、歌手在任何一地若無中文譯名而有地區詞轉換時,應預設為當地中文文本常用的拉丁字母文字,這也符合命名常規通則「惟若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的名稱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譯的名稱,則應使用原文名稱」。例如drivers license、Olivia Rodrigo硬用中文只會徒增不解。但是章節標題「在香港、澳門、新加坡與大馬保留原文」建議改爲「在香港、澳門、新加坡與大馬使用中文文本常用語詞」以免誤解。— Gohan 2024年7月21日 (日) 23:53 (UTC)
- 人名我持保留意見,因為人名可以用譯音表譯出,在中文維基上很少有人名保留原名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23:58 (UTC)
- 歌曲和藝名或可保留原文名,歌手則不應保留原文名。難道其他領域的人物中文名會比原文名更常用?--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08 (UTC)
- 我其實一直非常想吐槽您維對外文人名的處理。雖然中國大陸科技術語完全與你們「以英語為綱」相反,但人名其實大部分都是以原文出現的(在科技文獻幾乎不翻譯,在普通文獻有時也不翻譯,牛頓、愛因斯坦等除外)。但是您維連人名都要翻譯成中文……標題我支持,但是正文一堆譯名實在是看得眼花繚亂……我覺得純屬畫蛇添足。--——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2日 (一) 17:05 (UTC)
- 正常來說一篇文章的譯名要統一,另外沒有條目的譯名第一次出現的時候需要括號內附上原文--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1 (UTC)
- 我其實一直非常想吐槽您維對外文人名的處理。雖然中國大陸科技術語完全與你們「以英語為綱」相反,但人名其實大部分都是以原文出現的(在科技文獻幾乎不翻譯,在普通文獻有時也不翻譯,牛頓、愛因斯坦等除外)。但是您維連人名都要翻譯成中文……標題我支持,但是正文一堆譯名實在是看得眼花繚亂……我覺得純屬畫蛇添足。--——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2日 (一) 17:05 (UTC)
- 不需要另立章節,直接移到「使用中文」章節最底作為特例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2日 (一) 14:43 (UTC)
- 我擔心自己對這個討論有誤解。假設有一首英文歌,香港地區的銷售平台與媒體並沒有提供譯名,都是直接展示英文名稱,各位的想法是不是以下這樣?
- @Scarsnevergoaway版本:一個香港維基人可以直接用英文名稱建立條目,其他中文地區常用譯名設NoteTA轉換。若一個台灣維基人先以當地譯名建立條目,設NoteTA轉換時香港地區採用英文名稱。
- @唔好阻住我愛國版本:縱使香港沒有常用中文名,也要創造一個或移植一個其他地區的譯名作為香港版本譯名。(另外,用維基相關手段試圖影響Youtube/Google,讓某一個中文名稱看似更廣泛認可,是不是一種有違中立、原創的行為?甚至近似編輯一段內容試圖製造循環引用?)
- --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47 (UTC)
- 你說的是對的--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57 (UTC)
- 所以這個命名應要更小心,避免出現「循環引用」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5:01 (UTC)
- 「
請務必使用單向轉換,以防參考文獻過度轉換
」是沒有必要的吧?參考文獻在正常情況下章節、標題等參數就是停用字詞轉換的,如果參考文獻被轉換了說明它本身就沒有寫好。而且,不用雙向轉換而使用單向轉換,這並不能防止很多過度轉換吧?反而正文該轉換的部分會無法轉換,即必然導致某一字詞模式下一會兒中文一會兒英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2日 (一) 15:53 (UTC)- 你說的有道理,我覺得可以把這句刪掉--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5:56 (UTC)
- 婀...,請問這個問題Wikipedia:命名常規_(音樂)#外文規範沒有辦法解決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22日 (一) 16:02 (UTC)
- 那我覺得最好聲明一下在哪些地區默認使用原名,作為一種規範比較好。另外我認為這一段應該加上禁止全大寫活全小寫的規定,以適應WP:命名常規的總方針,例如GUTS應該改為Guts--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08 (UTC)
- 而且目前我在音樂條目幾乎沒有看到在港澳新馬轉為原文的情況,我認為必須要把這個作為指引才行。--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11 (UTC)
- 命名常規跟轉換是兩回事,哪有這樣擴權的?另外沒特意寫大小寫也是當時的反對意見,至少有人一律當成專有名詞來命名。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22日 (一) 17:39 (UTC)
- 轉換也是命名的一種,轉換是因為條目只能有一個命名,如果是港澳新馬人建立的歌曲條目,那麼明顯可以使用原名命名。把這個明確是為了將原名命名條目正式合法化。現有條文給人的感覺是原名不能命名音樂類條目,區別在這裏。--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00:49 (UTC)
- 命名常規跟轉換是兩回事,哪有這樣擴權的?另外沒特意寫大小寫也是當時的反對意見,至少有人一律當成專有名詞來命名。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22日 (一) 17:39 (UTC)
- 而且目前我在音樂條目幾乎沒有看到在港澳新馬轉為原文的情況,我認為必須要把這個作為指引才行。--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11 (UTC)
- 那我覺得最好聲明一下在哪些地區默認使用原名,作為一種規範比較好。另外我認為這一段應該加上禁止全大寫活全小寫的規定,以適應WP:命名常規的總方針,例如GUTS應該改為Guts--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08 (UTC)
- 我不清楚中國大陸的譯名情形, 但以台灣來說, 有些歌曲的英文名稱知名度比中文要高, 例如Yesterday、Yellow Submarine等。--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11 (UTC)
- 上個世紀的歌曲基本都這樣,中國這邊也是如此。而且上個世紀的歌曲基本找不到官方的翻譯,所以我最近把很多上個世紀的歌曲都移動到原名了。但上個世紀的專輯基本都有官方中文翻譯,作為對比,我也把一些使用原名的專輯移動到了中文名去了。--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18 (UTC)
- 大陸也一樣,比如幾乎所有人都知道《You Raise Me Up》但幾乎沒有人知道《你鼓舞了我》。--——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1 (UTC)
- 在大陸,談到歌曲和專輯的時候基本上都會直接用外文名,很多歌曲和專輯的中文譯名都是「為了取而取」的。--BigBullfrog(𓆏) 2024年7月23日 (二) 12:53 (UTC)
- 是的,我也是大陸人,就我個人所知,哪怕是環球音樂國際部,他們在自己的文宣裏面也是保留原名的。但是中國大陸的特殊在於星外星新索在引進專輯的時候會使用中文譯名,根據名從主人和使用中文的原則,我倒不反對使用譯名作為條目名稱。但台灣保留中文的爭議應該不那麼大,因為環球枱灣索尼台灣在宣傳的時候基本都是用歌曲和專輯的中文名去宣傳的,從常用而言都理應保留中文。--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3:39 (UTC)
- 但是無論陸台如何處理,港澳星馬用中文是毫無道理的,他們引進的時候根本就不翻譯這些歌曲啊。陸台有官方翻譯,這些地區可沒有--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3:41 (UTC)
- 這也不能這麼說,畢竟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使用中文有一定的道理。以馬來西亞為例,大部分的外國事物都是英語名更普遍,但不代表地區詞處理時需要把馬來西亞的故意轉成英語。而且相當部分的馬來西亞網友根本不會來看中維,英維更香。馬來西亞的「官方」翻譯基本隨中國大陸。(嚴格上不存在具有影響力的官方翻譯,事實上如果有使用中文的需求就跟大陸)還有,導言部分就已經會給出原文名,縱使會不熟悉也不會存在看不懂的情況。--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1 (UTC)
- 強烈贊同微腫頭龍的說法。新馬多地日常口語可能都是中英(或其他語言如馬來語)混雜,除非在純中文語境下常用原文,否則不應將中外混雜語境中的外文視作中文語境下常用。包括在中國大陸,在很多經常需要接觸英語的場合(比如科學研究)也常中英混雜,對英文科技名詞比對中文熟悉得多,這些英文不應視作是中文的一部分。只有「X光」「CD」等字母詞和少數「Bug」(程序錯誤)、「Boss」(遊戲頭目)等外文單詞這類詞語可視作「准中文」。對音樂作品來說,若在中文可靠來源中明顯幾乎都以外文形式出現,這可視作「准中文」(「准中文」我這裏指被部分學者認為可歸屬於中文的「字母詞」,以及極少數總是以原文形式出現在中文語境的外文詞;「中文」則特指完全漢字書寫的漢語詞),即可以(甚至應該)以原文形式直接在中文維基百科出現,但標題我仍傾向使用中文(如果有譯名的話)——就像CD條目正文大量使用「CD」純字母詞,但標題仍使用中文,儘管中文顯然遠不如字母詞常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2 (UTC)
- 新馬我不完全清楚,但是香港的中文媒體在介紹這些音樂作品的時候通常會保留原文的,我認為可以視作一種在中文語境下常用原文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9 (UTC)
- 這種情況我支持在該地地區詞模式下使用原文,包括地區詞模式下的標題——但不包括標題本身,甚至即便有證據表明所有地區可靠來源都常用《You Raise Me Up》而非《你鼓舞了我》,我仍傾向保留《你鼓舞了我》中文標題,只在正文使用原文(具體到地區詞模式下,則是引進了《你鼓舞了我》譯名的地區使用中文標題並正文使用原文,其他地區均使用原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4 (UTC)
- 是的,我認為這是合理的。大陸我認為應該用中文,因為我記得媒體會把這些作品翻譯成中文,我記得這是政府的規定。這屬於在中文語境下也使用中文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7 (UTC)
- 況且大陸本身也有名從主人的翻譯。--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9 (UTC)
- 政府規定不一定所有媒體都會遵守,並且可靠來源也不只有媒體,例如這篇碩士論文就使用《You Raise Me Up》原文(不討論碩士論文被用於條目時的可靠性問題)。若事實上可靠來源中使用原文更多,那麼大陸模式仍可使用原文(標題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5:04 (UTC)
- 雖然離題,但〈You Raise Me Up〉台灣最早翻〈鼓舞我〉,而大陸引進版稱為〈一切因你〉(沒找到引進專輯《憶游紅月》的資訊,只有缺乏英文對照的相關報導[3]),可能是中維影響,因為後續發行作品和相關報導都稱為〈你鼓舞了我〉。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24日 (三) 12:51 (UTC)
- 希望這名字別是您維原創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5:54 (UTC)
- 好消息,我終於挖到京東資訊,一開始是星外星翻的。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0 (UTC)
- 希望這名字別是您維原創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6日 (五) 05:54 (UTC)
- 雖然離題,但〈You Raise Me Up〉台灣最早翻〈鼓舞我〉,而大陸引進版稱為〈一切因你〉(沒找到引進專輯《憶游紅月》的資訊,只有缺乏英文對照的相關報導[3]),可能是中維影響,因為後續發行作品和相關報導都稱為〈你鼓舞了我〉。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24日 (三) 12:51 (UTC)
- 是的,我認為這是合理的。大陸我認為應該用中文,因為我記得媒體會把這些作品翻譯成中文,我記得這是政府的規定。這屬於在中文語境下也使用中文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7 (UTC)
- 這種情況我支持在該地地區詞模式下使用原文,包括地區詞模式下的標題——但不包括標題本身,甚至即便有證據表明所有地區可靠來源都常用《You Raise Me Up》而非《你鼓舞了我》,我仍傾向保留《你鼓舞了我》中文標題,只在正文使用原文(具體到地區詞模式下,則是引進了《你鼓舞了我》譯名的地區使用中文標題並正文使用原文,其他地區均使用原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4 (UTC)
- 講真,如果我來到中維看到滿屏的拉丁字母我還不如去看英維,內容豐富也熟悉。--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0 (UTC)
- 那其實很簡單,你看下新馬當地的媒體怎麼處理這些歌曲名稱的,如果是翻譯成中文,那我建議跟隨大陸也用中文。如果是維持原名,那我建議也維持原名--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8 (UTC)
- 我對這些文藝類的東西不怎麼感興趣,平時也不關注,可能不能提供特別有用的意見。但能提供一個在地普通人的視角吧。馬來西亞(新加坡不知)的中文媒體是有故意使用中文的傾向,比如各大新聞都會使用「馬哈迪」,但在口語中不會有人這麼叫,都是叫Mahathir的。甚至不怎麼常見的人物媒體也會特意轉寫成中文(本地人物不存在規範,外地人物隨大陸)。可見,即便馬來西亞媒體真的用中文也不能反應民間實際情況。不過娛樂圈是否有故意用中文的情況我也不清楚,畢竟我很少關注。贊同新馬隨大陸,大陸用中文就跟着用,大陸用原文也跟着用。--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5:08 (UTC)
- 那其實很簡單,你看下新馬當地的媒體怎麼處理這些歌曲名稱的,如果是翻譯成中文,那我建議跟隨大陸也用中文。如果是維持原名,那我建議也維持原名--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8 (UTC)
- 新馬我不完全清楚,但是香港的中文媒體在介紹這些音樂作品的時候通常會保留原文的,我認為可以視作一種在中文語境下常用原文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9 (UTC)
- 強烈贊同微腫頭龍的說法。新馬多地日常口語可能都是中英(或其他語言如馬來語)混雜,除非在純中文語境下常用原文,否則不應將中外混雜語境中的外文視作中文語境下常用。包括在中國大陸,在很多經常需要接觸英語的場合(比如科學研究)也常中英混雜,對英文科技名詞比對中文熟悉得多,這些英文不應視作是中文的一部分。只有「X光」「CD」等字母詞和少數「Bug」(程序錯誤)、「Boss」(遊戲頭目)等外文單詞這類詞語可視作「准中文」。對音樂作品來說,若在中文可靠來源中明顯幾乎都以外文形式出現,這可視作「准中文」(「准中文」我這裏指被部分學者認為可歸屬於中文的「字母詞」,以及極少數總是以原文形式出現在中文語境的外文詞;「中文」則特指完全漢字書寫的漢語詞),即可以(甚至應該)以原文形式直接在中文維基百科出現,但標題我仍傾向使用中文(如果有譯名的話)——就像CD條目正文大量使用「CD」純字母詞,但標題仍使用中文,儘管中文顯然遠不如字母詞常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2 (UTC)
- 這也不能這麼說,畢竟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使用中文有一定的道理。以馬來西亞為例,大部分的外國事物都是英語名更普遍,但不代表地區詞處理時需要把馬來西亞的故意轉成英語。而且相當部分的馬來西亞網友根本不會來看中維,英維更香。馬來西亞的「官方」翻譯基本隨中國大陸。(嚴格上不存在具有影響力的官方翻譯,事實上如果有使用中文的需求就跟大陸)還有,導言部分就已經會給出原文名,縱使會不熟悉也不會存在看不懂的情況。--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1 (UTC)
- 但是無論陸台如何處理,港澳星馬用中文是毫無道理的,他們引進的時候根本就不翻譯這些歌曲啊。陸台有官方翻譯,這些地區可沒有--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3:41 (UTC)
- 為甚麼要這樣區別對待?命名也要地域中心?有譯名時給出來源,沒譯名時用原文啊。。。--Abcet10(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16 (UTC)
- 因為這個譯名只能代表部分地區,例如環球枱灣的翻譯對港澳星馬沒有意義,因為環球枱灣不能代理這些地方的唱片,只能代理台灣本土,譯名也只適用於台灣。大陸的星外星和新索亦然,他們的譯名對台港澳星馬沒有意義--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19 (UTC)
- 是的,我也是大陸人,就我個人所知,哪怕是環球音樂國際部,他們在自己的文宣裏面也是保留原名的。但是中國大陸的特殊在於星外星新索在引進專輯的時候會使用中文譯名,根據名從主人和使用中文的原則,我倒不反對使用譯名作為條目名稱。但台灣保留中文的爭議應該不那麼大,因為環球枱灣索尼台灣在宣傳的時候基本都是用歌曲和專輯的中文名去宣傳的,從常用而言都理應保留中文。--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3:39 (UTC)
- 因為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我個人傾向於命名時儘量使用中文,即如果「陸港澳台新馬有任意一地常用中文」的情況,不論其他各地是否常用原文,均使用中文命名,這對每一地都是等價的,並不會有地域中心之虞。但可以通過標題和內容字詞轉換讓每一地地區詞個性化顯示,類似《賽博朋克2077》在香港繁體模式即顯示為Cyberpunk 2077。--——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6 (UTC)
- 我覺得字詞轉換應該至少以某種方式寫進音樂條目的格式指引內,現有的音樂條目幾乎沒有將陸台以外的地區改用原名,這是不太合常理的事情。--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0 (UTC)
- 字詞轉換方面我贊同。甚至很多歌曲我認為大陸簡體模式可能也應該用原文,比如剛剛前面提到的《你鼓舞了我》(我日常感覺絕對是英文常用得多,當然主要應根據可靠來源頻率來判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3 (UTC)
- 是的,在大陸我的觀感也是英文用得多。但正規的媒體一般會把歌曲和專輯翻譯成中文,況且大陸這邊很多歌曲有官方翻譯,所以我對中維在大陸使用中文沒太多意見。港媒好像一般不把歌曲翻譯出來,也沒一個官方的中文翻譯,建議按照Cyberpunk 2077一樣,改用原名顯示。--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9 (UTC)
- 字詞轉換方面我贊同。甚至很多歌曲我認為大陸簡體模式可能也應該用原文,比如剛剛前面提到的《你鼓舞了我》(我日常感覺絕對是英文常用得多,當然主要應根據可靠來源頻率來判斷)。--——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3 (UTC)
- 我覺得字詞轉換應該至少以某種方式寫進音樂條目的格式指引內,現有的音樂條目幾乎沒有將陸台以外的地區改用原名,這是不太合常理的事情。--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0 (UTC)
- 另外,已經有「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音樂作品,優先使用常用中文名稱命名。當音樂作品的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名稱更為常用,或其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依據『外文規範』處理。」所以也沒必要再寫一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4日 (三) 15:10 (UTC)
- 我較為傾向於完全重寫相關規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6日 (五) 03:15 (UTC)
- 你覺得具體哪些要改呢?--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9:10 (UTC)
- 我認為「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這條本身就該廢除,並由「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名稱命名」取代,而且還應該規定只要有任何一個地方(陸港澳臺星馬)不給出官方中文名稱,而且在中文文本上都直接以原文名稱來稱呼該歌曲,那條目也應該直接以原文名稱來命名。雖説主命名常規有「使用中文」的原則,但實務上「使用中文」的原則在很多情況下並不適用,比如電子科技與流行音樂一類的條目。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8日 (日) 05:54 (UTC)
- 那我建議總結一下,進行討論和投票。--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9日 (一) 09:30 (UTC)
- 所以按此模式,果然下雨了呢能用日文原文命名嘍?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0 (UTC)
- 我說的一般針對使用拉丁字母為文字的語言,以及名稱完全僅由漢字組成的情形。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31日 (三) 05:26 (UTC)
- 所以按此模式,果然下雨了呢能用日文原文命名嘍?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0 (UTC)
- 那我建議總結一下,進行討論和投票。--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9日 (一) 09:30 (UTC)
- 我認為「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這條本身就該廢除,並由「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名稱命名」取代,而且還應該規定只要有任何一個地方(陸港澳臺星馬)不給出官方中文名稱,而且在中文文本上都直接以原文名稱來稱呼該歌曲,那條目也應該直接以原文名稱來命名。雖説主命名常規有「使用中文」的原則,但實務上「使用中文」的原則在很多情況下並不適用,比如電子科技與流行音樂一類的條目。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8日 (日) 05:54 (UTC)
- 你覺得具體哪些要改呢?--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7日 (六) 09:1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