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桃峰》事件
三上桃峰事件又稱三上桃峰、批判《三上桃峰》,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的一起四人幫成員批判劇目的事件。
1974年2月28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初瀾的文章《評晉劇〈三上桃峰〉》。《三上桃峰》是山西省選派到北京參加華北地區文藝演出的一個劇目。該劇取材於《人民日報》1965年7月的一篇報道《一匹馬》,主要內容是說,河北省撫寧縣桃峰大隊因為買了一匹病馬而蒙受損失,賣馬大隊的女支部書記為此特地三次到桃峰大隊,並送去一匹大紅馬支援春耕。不過由於劉少奇的夫人王光美曾在撫寧縣的桃園大隊參加四清運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的負責人和姚文元、江青、張春橋等人認為這個戲是要為劉少奇翻案,是否定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並在《人民日報》上發表文章批判《三上桃峰》是黑戲、黑典型。隨後中國全國各地報紙紛紛轉載《人民日報》的文章,掀起「反擊文藝黑線回潮」的風潮[1]。
參考資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年史》 廖盖隆,庄浦明主编;林蕴晖等撰稿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0 第407页. [2021-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