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段體又名「二部曲式」,是樂曲形式之一。採用二段體寫作的作品,通常會由結構相當、同等重要的兩個樂段所組成[a]。此二段各自予以反覆,亦是相當常見的做法[b]。二段體手法的使用以巴洛克時期的器樂作品,尤其舞曲最為常見[c],但最早的應用其實更早於巴洛克時期[1]。隨著作曲理論的發展,二段體作品可以作為獨立的樂曲,在第一段以前也能加上序曲,在第二段以後加上結尾。也可以作為大型樂曲的基礎結構[來源請求]

發展

中世紀時期的巴爾形式英語Bar form,是迄今所知最早的二段體應用之一[1],其中通常只有A段會反覆[d]。隨着器樂音樂發展愈發蓬勃,作曲家們創作的句法也愈來愈講究對稱性及舞蹈性(當時的世俗器樂作品以舞蹈伴奏音樂居多),可說廣泛地推動了二段體的使用。1520年,威尼斯地區的一首鍵盤作品(名為De che le morta la mia signora)便有着現代曲式學的二段體特徵。到了文藝復興時期,有部分類型的舞曲作品採用三段式的寫作[e],不過在17世紀末,二段體已經佔有作曲的主流地位[1]

18世紀早期,重視和聲回歸的段落式二段體(sectional binary form,詳次節)在世俗與宗教音樂的領域皆有所應用;檢視當時的一些作品,可以發現A段與B段相互之間的和聲關聯仍不明顯。例如韓德爾《赫丘力士》(Hercules)當中的喪父詠嘆調,以c小調銜接到E♭大調的安排原本甚好,韓德爾卻在次段安排了e♭小調進入;其劇情上意味着Iole此時的心境已被恨意蒙蔽,但在和聲手法上是前所未見的[1]。到了巴赫、韓德爾等人為代表人物的巴洛克時期,A段和聲不加以回歸(而是持續發展)已然是常態,後世將此一不同的和聲手法以連續式二段體(continuous binary form,詳次節)稱之。

A段與B段除了在和聲關係上愈來愈緊密之外,另有一個手法也在此時被發展出來,即在B段的結尾處(抑或起始處)「引用」來自A段的元素:可能只是取其節奏,但也可能是完全一樣的移植;在聽眾的聽覺感受上,此舉使得他們較容易區分B段的來臨[1]。這樣的引用手法被稱為平衡式二段體(balanced binary form)。如是的手法以多梅尼科·斯卡拉蒂的鍵盤奏鳴曲作品最為多見,且其筆下的B段經常是起始、結尾皆模仿(甚或直接引用了)A段的元素。

此外,發展至此的另一類二段體手法,則是在B段結束後,再一次引入A段。不過須注意的是,此時的A段通常只短暫出現(經常是前半句),隨後便以終止式結束樂曲。此類「再現」的手法被稱為迴旋式二段體(rounded binary form),不察者經常將此一手法與三段體(ternary form)混淆[f]。迴旋式二段體的發展,使得作曲家在素材的發展上漸形「吝嗇」,他們傾向於在B段當中使樂念多次反覆,製造與A段不同的感受,也使得B段的演奏長度漸漸超越A段。以巴赫的d小調《法國組曲》(作品BWV 812)當中的薩拉邦德為例,其A段是八個小節長,B段則是恰好十六個小節長。

必須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類型發展並非線性關係,彼此之間並沒有先後順序可言[1]。將之以文字方式表述,實難概括當代巴洛克作品中多種手法混用的情形,意即此一分類乃是出自後人之便,並非全然是作曲者本意。

定義

區分二段體的段落必須從和聲着手,一般說來,自A段出發的主調和聲將經過一番變動,不論期間此調性有沒有回歸,又或者停留在其他調(例如屬調),最終在作品的末尾處仍會回歸到主調[1]。若檢視A段的末尾是不是有回歸主調,便可以區分出兩個次分類:開放的連續式二段體,以及閉鎖的段落式二段體。前者的A段將不會回歸主調,便直接進入B段,後者則是A段先行解決和聲,回歸主調,才進入B段。又,在連續式二段體下,若A段是以大調展開,則其調性變化通常會導向屬調;小調展開的狀況則不同,通常會導向III級調(即關係大調),但也有少數為屬調的例子。

 
此處顯示的是連續式二段體,可以看到A段結束處並未回歸主調。此外,根據定義,所謂的「段落」必須至少有三個樂句長[2]
 
呈現迴旋式二段體體裁的《噢!蘇珊娜!》[3],可以清楚看到A段的回歸(i.e. m.13)。Play

關於迴旋式二段體的定義,承上所言,須檢視B段之後、樂曲(樂章)結束之前,是否還有A段的回歸(參譜例)。若無,則稱之為簡易式二段體(simple binary form)。

平衡式二段體方面,則以B段與A段之間的關聯性判斷,經常在B段的末尾處引用部分的(有時可多達一整個樂句)A段元素,這樣的「A段與B段以相似的方式結束」的手法,易予人滿足感及歸屬感。最後,另一較為少見的定義則是對稱式(symmetrical)二段體,意指A段、B段的長度完全相同者,不過這樣的規則隨著作曲技法的發展已較為少見。與之相對者,則稱之為不對稱(asymmetrical)二段體。

若以表格表示:

* 簡易、段落式:A(和聲解決) B
* 迴旋、段落式:A(和聲解決) B A'
* 簡易、連續式:A(和聲未解決) B
* 迴旋、連續式:A(和聲未解決) B A'
* 平衡、連續式:A(和聲未解決) B(終句取材自A)

複雜狀況

二段體還可另分為兩種:復二部曲式和單二部曲式;單二部曲式又有主題再現式和不是主題再現兩類。復二部曲式則是由兩個單二部曲式組成的,或由一個單二部曲式與一個單三部曲式,甚至是其他結構的樂段組成的樂曲[來源請求]。須注意的是,在19世紀的蕭邦筆下,其夜曲(nocturne)作品自大的架構來看,幾乎都是三段體體裁,然而若對其中的A-B-A三段各自分析,又皆呈現二段體的架構,分析者必須格外小心應對。

註釋

  1. ^ 通常以字母A/B表示,但在特定狀況下,例如為了避免與三段體曲式混淆,也會以A/A'表示之。
  2. ^ 例如:AA/BB。
  3. ^ 例如:嘉禾舞曲(Gavotte)。
  4. ^ 顯示為AAB。
  5. ^ 例如:薩拉邦德舞曲(Sarabande)、梅呂哀舞曲(Minuet)。
  6. ^ 必須特別注意的是,迴旋式二段體的A段再現,與三段體的ABA有所不同。前者為奏鳴曲快板曲式再現部的濫觴,後者的A段則僅有反覆之意。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Sutcliffe, W. Dean, and Tilmouth, Michael. Binary form[失效連結]. Grove Music Online. 2001; Accessed 2020-04-07.  
  2. ^ White, John D. (1976). The Analysis of Music, p.50. ISBN 0-13-033233-X.
  3. ^ Kostka, Stefan and Payne, Dorothy (1995). Tonal Harmony, p.343. 3rd edition, McGraw-Hill. ISBN 0-07-035874-5.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