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簽證政策
概述
此條目的引用需要清理,使其符合格式。 (2015年4月17日) |
任何訪問佛得角的外國人必須取得落地簽證,除非來自某些國家或地區。
佛得角簽證包括過境簽證、臨時簽證、旅遊簽證、居留簽證,禮遇簽證等。中國公民可在佛得角駐華大使館(北京)申請辦理過境、臨時、旅遊簽證等;也可以在佛得角邊境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落地簽證(從國內出發時,中國邊檢通常要求事先辦好簽證),通常須按規定提交有效護照、生活來源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健康證明與國際疫苗接種證書。某些情況下還須提交經佛得角職能部門認可的證明申請人旅行、公務或履行合同的證明文件。無監護人陪同或未持有監護人許可公證書的未滿十六歲的外國公民,不得入境。無監護人陪同的未成年外國公民,如果在佛無民事責任擔保人,不得入境。[1]
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乘國際航班入境佛得角的外國遊客須繳納機場安全稅3400庫多或30.83€(未滿二歲的外國公民,持外交、公務護照者免予繳納),乘坐佛國內航班需繳納150庫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佛得角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公務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於2015年7月11日生效。協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公務護照的公民和佛得角共和國持有效的佛得角共和國外交、公務護照的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停留不超過30天,免辦簽證。[2]
簽證政策
以下57個國家或者地區的公民可以免簽進入佛得角[3]
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公民可以辦理落地簽。任何外交或者公務護照持有人可以免簽進入佛得角。由於西非伊波拉疫情,由幾內亞、利比里亞、尼日爾、塞內加爾以及塞拉利昂抵達佛得角的旅客會被拒絕入境。
參考文獻
- ^ 佛得角签证_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cs.mfa.gov.cn. [2024-09-2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佛得角签证政策. cs.mfa.gov.cn. [2024-09-26].
- ^ Visa Information. Timatic. IATA. [17 December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