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債是指一國政府在國內發行的公債。一國政府通過內債募集資金[1]。其債權人多為本國人民,一國政府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通常情況下,一國政府的內債均由政府直接發行或委託銀行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0年1月第一次發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1954年至1958年發行五次國家經濟建設公債,1959年起停止發行國內公債,並於1968年全部償還內債本息。自1981年又開始發行內債。[2][3]

參考文獻

  1. ^ 汪啸风主编,市场经济大辞典,湖南出版社,1994.01,第323页. 
  2. ^ 张如石,张洪江主编,现代财经业务实用手册,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05,第61页. 
  3. ^ 王墨春等主编,中国证券市场大全,东北大学出版社,1993.01,第3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