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識
北京共識是政治學與經濟學術語,意指不同於華盛頓共識,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出的政治與經濟模式,意義類同於中國模式。
美國投資銀行高盛公司資深顧問喬舒亞·庫珀在英國倫敦外交政策中心發表了一篇調查論文,指出中國通過艱苦努力、主動創新和大膽實踐,摸索出一個適合本國國情的發展模式。他把這一模式稱之為「北京共識」。喬舒亞·庫珀指出,「北京共識」具有艱苦努力、主動創新和大膽實驗(如設立經濟特區),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利益(如處理台灣問題)以及循序漸進(如「摸着石頭過河」)、積聚能量和具有不對稱力量的工具(如積累4000億美元外匯儲備)等特點。它不僅關注經濟發展,同樣注重社會變化,也涉及政治、生活質量和全球力量平衡等諸多方面,體現了一種尋求公正與高質量增長的發展思路。在喬舒亞·庫珀看來,建立在「北京共識」基礎上的中國經驗具有普世價值,不少可供其他發展中國家參考,可算是一些落後國家如何尋求經濟增長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模式。
歷史
2002年,美國經濟學家約瑟夫·斯蒂格利茨著書力斥華盛頓共識之非:「美國要求中國實施金融市場自由化,不會促進全球經濟穩定;它只會促進美國金融利益集團的狹隘利益,美國財政部就是這個利益集團最堅定的代言人。華爾街巨頭們堅信:中國意味着巨大的金融市場,華爾街必須超越競爭對手、捷足先登、搶佔制高點,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的事情。」「資本市場自由化,意味着控制熱錢的一切措施都要被連根拔起。熱錢不過是賭匯率波動的短期借貸資金,這些投機資金決不會去建立工廠、創造就業。」「為了吸引真正致力於實業發展的直接和長期投資,我們並不需要什麼金融市場自由化,中國自己的經驗就是最好的證明。」
2004年由英國學者喬舒亞·庫珀·拉莫正式發表《北京共識》(The Beijing Consensus)的論文[1]。西方政治學家認為它是一種「獨裁現代化」(authoritarian modernization)或「合法化威權」(legitimizing authoritarianism)[2]。
2006年9月,前德國總理赫爾穆特·施密特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說,「對別的國家提出治國建議,或規定他們應該怎麼做」,是不正確的;這麼做只是自以為是,只會造成緊張關係,導致衝突。他說,外國對中國外交政策的批評毫無意義;如果所有國家、所有勢力集團在外交政策上都能夠像中國一樣小心謹慎,那麼世界就會太平一些[3]。
參考文獻
引用
- ^ 陶儀芬. 「中國模式」賣得出去嗎?. 《天下雜誌》第441期. 2011-04-13 [2019-04-08].
最常被提及的應該就是英國外交政策中心的約書亞.拉莫(Joshua C. Ramo)在二○○四年受高盛公司委託所提出的「北京共識」之說。
- ^ Stefan A. Halper, The Beijing Consensus: How China's Authoritarian Model Will Dominate the 21 century, Basic book, 2010.
- ^ 祝紅. 专访德国前总理施密特. 德國之聲中文網. 2006-09-11 [2017-03-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12).
來源
- Ramo, Joshua The Beijing Consensus (Foreign Policy Centre, May 2004)